㈠ 办理长沙银行卡的条件
银行卡必须要带上身份证,因为初次办卡的时候,卡里都需要存一些钱,一般最低是10元左右,办卡还需要10元左右的费用,因此带上身份证和20元(或更多)的现金,去当地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银监会的规定是未满16周岁不可以独立办理银行卡,需要法定监护人陪同,需要的证件一般为户口本及复印件。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可以独立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在银行网点办理借记卡或者存折,但是不可以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1)外地人在长沙银行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银行卡按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
1、申请信用卡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证明等材料,到银行柜台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填写申请表,其中填写信息要求真实。
2、申请借记卡相对简单,只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证件,主要是身份证,到开户行填写申请表,当时就可以将卡发给申请人。
业务范围
在全国联网的储蓄ATM上取款、查询、更改密码等。 在我市POS终端上进行转帐消费。 在全国联网的储蓄所存取款,在ATM存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卡片种类
分类方法
一般情况下,银行卡按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此外银行卡还可以
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
按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
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
按账户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
㈡ 招商银行长沙银行外地办理银行卡需要居住证明吗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含二级)对于证件住址地与开卡地不一致的开户业务,要求开户客户提供辅助材料(如居住证、工作证明、房屋购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其在本地居住或工作,必要时可拒绝开户。非身份证开户,除了出示对应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辅助证明。
异地开户范围的认定:
(1)开户地与户籍地不属于同一城市:如户籍地址为湘潭的客户在长沙开户则属于异地开卡的范畴。
(2)如果是县与城市的关系,则请联系经办网点确认。如:宁乡客户在长沙开户;湘乡客户在湘潭开户等。
(应答时间:2019年7月16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㈢ 外地人办理长沙银行卡!都要啥条件
办理银行卡不需要户口证明是本地还是外地,只要是中国合法公民在哪里都可以办理银行卡,只需要年龄在18岁以上有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申请办理。
㈣ 外地户口在长沙可以开户吗
银行卡不限制户口,可以开户,拿身份证就行,不用户口。别的大部分都不限制,现在身份证就行,限制户口的很少了
㈤ 外地户口办理长沙银行办卡的条件
银行办卡只要求有身份证是本人并没要求户口所在地。
㈥ 异地身份证到长沙银行办卡需什么证件
你只要在长沙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长沙能办信用卡的银行有~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等,目前我只知道有上面这几家,并且这几家银行办理信用卡相比较其它银行,门槛相对低一点。
㈦ 异地银行开户
应该使用长沙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
你公司不会把长沙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也都存在上海的总公司吧。
如果你们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应该使用本身的营业执照,按非法人企业性质在长沙开设基本存款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法》的规定,开设基本存款账户,应该出示营业执照正本。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㈧ 办长沙银行借记卡有什么条件吗
带上二代证到长沙银行任意网点填写开户申请表即可办理长沙银行芙蓉借记卡,长沙银行芙蓉借记卡全国ATM跨行取款免费,类似全国ATM跨行免费的银行卡还有华融湘江银行华融卡、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京卡借记卡。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㈨ 外地身份证不可以在长沙银行开户吗
外地身份证可以在长沙银行开户。
《银行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9)外地人在长沙银行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持卡人在ATM 机跨行取款得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并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1、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之内取款,每笔收费不得超过2元人民币;
2、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笔收费不得低于8元人民币;
3、从ATM机跨行取款所得的手续费,按机具所有行70%,信息交换中心30%的比例进行分配。
4、商业银行代理境外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手续费标准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
5、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定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分润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商户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