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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29 02:35:06

A. 石家庄个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吗

这是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的官方网站http://gjj.hebjs.gov.cn/
这是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www.sjzgjj.cn/
网站里有好多政策方面及个人资料的查询等等内容.
你可以进去找到你所要的信息.希望我提供的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B.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C. 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什么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办理公积金开户需要满足: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国有);
2、法人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开户申请表;
7、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满足以上才能办理公积金开户。

D.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

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从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为职工办理个人新增开户手续。
单位调入职工的,如果该职工已在原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则由原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调出手续,新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调入手续,将该职工原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不需要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如果该职工在原单位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则由新单位在调入当月为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

受理地点
主城区: 工、农、建、交、中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E. 办理公积金开户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F. 住房公积金开户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额后,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流程说明:①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的代办银行领取《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清册汇总表》。
②单位先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额,再一式三份填制《清册》、《清册汇总表》,字迹要清晰,数字要准确。
③单位在代办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留财务印鉴,代办银行在“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为单位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单位在该行购取有关空白汇交凭证。注:“代办银行”为“中心”指定的专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专业银行。

G. 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是什么

先告诉你需要准备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4、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5、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两份6、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两份7、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两份8、280元现金(如先办理社保开户,到公积金中心只需告知办理关联,不需缴费)
9、法人章、公章
10、公积金开户清册表
然后你带着上面这些材料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户。

H. 石家庄市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支取须知 一、支取范围及支取证明 序 号 支取范围 支取证明 1 购买自住住房的 购房合同、购房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宅基地证明、 工程预(决)算报告 大修自住住房的 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或修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或宅基地证明、工程预(决)算报告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借款合同、还款证明 3 特困职工并租房居住的 特困职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4 离休、退休的 离休、退休证明 5 出境定居并与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注销及出境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 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7 户口迁出本市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户口迁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8 非本市户口职工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 被判处刑罚的,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司法部门的判决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 因参军、上学等原因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 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 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12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宣告死亡证明、 继承公证或判决书、继承人身份证 二、支取额度 1.符合第1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配偶可支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费用。 2.符合第2项支取条件的,在还贷期内,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过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符合第3项支取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三个月支取一次住房公积 金,支取金额整取到百元,但每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期间应支付的房租。 4.符合4至12项支取条件的,可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支取程序 1.职工申请。职工凭相应支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单位核实元误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明细表》和《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连同支取证明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3.管理部门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支取单位提交的业务表格、证材料及单位印鉴认真审核。 4.支取办理。符合条件准予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打印支取清单,开具转账支票,将支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支取单位,职工从单位领取本人支取的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时限 单位一次支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当日审核决定,准予支取的即时办结支取手续;单位一次支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准予支取的即时为单位办理支取手续。 五、办公地址及咨询、监督电话 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地址:和平西路58号。咨询电话:87061540。 中山西路业务网点地址:中山西路与西建街交叉口西北角(建行住房城建支行)。咨询电话:87885084。 监督电话:87046954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