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创业板开户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开通的条件:
(一)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1、对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客户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未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的客户,将无法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个人客户可以通过营业场所现场或网上接受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拓展资料:
创业板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参考资料:
创业板---网络
B. 创业板开通条件
条件:一是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二是必须到自己使用的券商营业厅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即可开通交易。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种证券市场,专门向暂时没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有融资需要和发展的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2)在创业板开户条件2015年扩展阅读:
针对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条件的包括:不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想开通创业板的,在签署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同时,还需要就其自愿承担市场风险抄录“特别声明”,文件签署五个交易日后方可开通交易。
如果有投资者年龄超过70周岁、身体出现残疾或者身处国外等特殊情况,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也可以接受秉持公证委托书的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
C. 2015年创业板开户条件有哪些创业板开户要多少钱
开通创业板:
开户条件:具备两年交易经历,且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为创业板合格投资者。
流程:
1、创业板开户第一步:
投资者应尽可能了解创业板的特点、风险,客观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开户机构或登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对本人证券账户的首次股票交易日期进行参考性查询。
2、创业板开户第二步:
投资者证券公司营业场所现场提出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
3、创业板开户第三步:
投资者在提出开通申请后,应向证券公司提供本人身份、风险偏好等基本信息,证券公司将据此对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进行测评,作为投资者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参考。
4、创业板开户第四步: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经办人员的见证下,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D. 创业板开户条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开创业板权限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温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但后续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前,需要重新签署新版《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E. 创业板开户条件有哪些
主体资格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5)在创业板开户条件2015年扩展阅读
交易规则
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证券品种包括:
(1)股票;
创业板
(2)投资基金;
(3)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4)债券回购;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
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主板规则
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适用现有的《交易规则》。 涨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连续竞价时间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线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2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50%时,可临时停牌30分钟。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80%时,可临时停牌至14:57。
市场期盼已久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有了明确说法。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创业板的交易规则将与主板保持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市创业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创业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