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亲与儿子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分户条件,可以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分户。
参考政策:
比如《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贰』 江西省农村户口分户需要那些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办理
农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个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没有独立房产也不可以单独立户,有2个以上孩子的,孩子结婚以后即使没有独立住房,也可以将1个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叁』 和父母的户口拆分,需要哪些资料,怎么办理
一般来说,申请分户,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本人已经成年(有的地方要求已婚);二是有独立的房产(有的地方将生活独立,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视为有独立的房产)。一般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分户申请书以及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
政策参考: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生活独立,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
第十二条 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
(一)私有房屋产权证;
(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三)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肆』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需要材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者土地证(这点是必要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配偶的,其他人的则无效)。
3、若非本人申请,则需要申请人与移居人的关系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出具)。
4、若涉及拆建,则需要拆建安置证明。
5、片警调查意见(有些地方是所长签字)。
(4)江西分开户口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1)分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A、现在农村户口分户要求分户人要年满18周岁,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有独立的经济来源,独立生活,独立居住的成年人。
B、若是因为结婚,想要分户,且独立生活、独立居住的,是可以分户的。
(2)非独生子女家庭
A、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开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也导致了多数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孩子,针对这类独生子女家庭而言,是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暂不允许分户。
B、若是分户家庭存在多个子女,其父母身边需要留有一个子女,其他子女可以通过分户来获取宅基地建房。
『伍』 分割户口本有什么条件或者说江西吉安的户籍政策是怎样的要全部
找关系好办事
『陆』 江西赣州户口本拆分需要哪些材料
江西赣州户口本拆分,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离婚、已成年且有固定住址能独立生活等。
《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八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单身居住的,可以单独立为一户。
一个住址原则上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非住宅用房,不予立户。
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
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集体户。
第十条 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稳定住所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担任户主。
户主负责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
『柒』 江西城镇落户条件全面放开,都需要什么条件
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参加社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限制。
2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通过优化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