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市民卡如何申请
必须申请居留证的苏州,在苏州,投保人可以被处理。
如果你没有保险,或不申请居住证,苏州市民卡不能处理标准卡A卡,但你可以直接申请附属卡类型市民卡市民卡B卡。只是为了苏州市民卡服务中心或代理服务网点购买。不要证件,费用18元/张。
苏州市民卡发卡程序: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保险机构:由单位统一接收,统一组织发放;
退休人员:归属社区管理,统一由社区接收,并负责发放;
灵活的合作,保证人员:社区登记申请统一由接收,并负责发放;
居民保险:保险界单位统一统一接收发卡行;
土地投保人指定一个街道内的项目,作为一个统一的部门和接收发卡行。
儿童的参保人员在街头或校服衣领发卡机关所辖。
参保大学生:学校属于一个统一的领证发证机关。
批次卡系统完全在保险单位制卡,卡公司发行的由单位在收到完整的制造,公共电话通知信用卡中心单位,单位介绍信集中保荐人身份证后接收卡。
❷ 苏州市民卡的办理
一、发行对象
(1)本市户籍人员;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业务细则
(1)申 办:
一、2012年8月1日以后,在本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首次申报社会保障•市民卡人员:
由单位(含学校)或个人在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手续后,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办理申办手续。
所需材料:申办人证件照片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二、领卡:
单位到指定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领卡:单位代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
个人到指定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领卡: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委托他人领卡: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❸ 苏州市民卡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本地户口
交了社保的外地户口
❹ 苏州社保卡要怎么怎么开通才可以刷公交车
苏州市社保卡为市民卡需要冲值才可以刷公交车。
苏州市民卡已集成电子钱包、专有账户、公交卡、社保卡、图书借阅卡、献血卡等数十项应用功能,覆盖社会保障、公共交通、园林旅游、购物消费、政府应用、企业管理、智慧社区、普惠金融等八大领域。
在苏州市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需首次申办社会保障市民卡(市民卡A卡)的人员,由单位(含学校)或个人在社保经办(工作)机构办妥参保手续后,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局办理申办手续,并提供申办人证件照片一张(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社会保障市民卡制卡周期为30天。单位或个人到指定社会保障市民卡服务中心领卡,单位代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个人申办领卡须本人亲自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领卡,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苏州银行市民卡章程》相关规定:
第五条社会保障·市民卡个人存款账户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该账户只收不付。该账户必须先存款后使用,不得透支,无需任何担保。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无法取款或消费,由持卡人负责。
(4)苏州市民卡开户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苏州市民卡可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公交领域使用(包括吴江、昆山、张家港、常熟),市区、吴江享受6折优惠,昆山、张家港享受9.5折优惠,常熟享受8折优惠。
使用苏州市民卡乘坐轨道交通,月内累计乘坐1-15次享受9.5折,第16-30次9折,第31次起8折。苏州有轨电车全线贯通,刷市民卡享7折优惠。
乘车规则:
1、 每位乘客可携带货物不能超过20公斤,总体积不能超过0.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能超过1.8米的标准。
2、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制刀具、自行车、充气气球、有严重异味的物品、猫、狗等宠物、畜禽上车,但持有效证件的导盲犬除外。
3、如果发生逃票、持伪造的优惠、免费乘车证件或冒用他人优惠、免费乘车证件的,将按照该线路的全程票价收取票款,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❺ 怎么开通苏州市民卡
苏州市民卡不用开通,要想坐公交只需要充值,市区任一可的便利店掏50元的倍数充值后上公交刷卡6折。
❻ 如何办苏州市民卡
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对您的苏州通卡、苏州市民卡进行现金充值:
苏州市民卡客服中心及联合客服中心
可的便利店(目前已开通123家)
苏州电信代理充值网点
银行卡圈存:您可以前往中国银行(轨道交通内)、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江苏银行的自助终端,使用各自的本地银行借记卡,对苏州通卡进行圈存。
农业银行所有自助终端
交通银行自助终端
江苏银行自助终端
❼ 请问苏州社保开户需要带些什么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9% 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 2% 1% 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 ——
生育保险 1% ——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苏州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苏州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❽ 苏州市民卡办理条件
上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官方网站http://www.szcic.com/Service/Index.aspx?CategoryID=e48f21d5-84de-40da-8e42-ca70d054a297查询
❾ 苏州市民卡B 卡办理需要什么证件充值时间和金额有什么要求谢谢
B卡(刷公交用的吧)不用证件,充值时间看服务点的时间,金额应该没要求,办卡时好像是100,包括了18的卡费,剩余的钱直接在卡里
❿ 苏州办市民卡需要什么资料
苏州市民卡与新型社保卡的功能完全一致,除了医疗费用结算,还具有金融功能,最受期盼的联网功能也将实现。苏州人社部门推出的姑苏卡,只能在古城区和新区使用,其它县区,由于都有自制社保卡,还无法骇俯粪谎荼荷讽捅釜拉使用。而即将推出的市民卡,不仅能在大市范围内实现互通,而且也能全国联网,全国通用。
竹辉路苏州通客服中心正式营业,这是为即将发放“市民卡”而新增的办理网点,市民卡将在原有苏州通客户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增设一个市本级服务大厅,7个区级服务网点。
目前,“市民卡”主要针对7类人员:机关、企事业参保人员;离退休人员;灵活协保人员;居民参保人员;征地参保人员;少儿保险人员和大中专学生参保人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市民信息的采集和比对工作。最快到六月底,市民可免费领取市民卡使用了。目前市民卡使用范围为苏州本市,不过在未来,市民卡的使用范围将大大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