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个人开药店需要办哪些手续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下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开办药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第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第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第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店面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要通过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认证。
(1)药品开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药店来历
我国一些老字号的中医药店,多以“堂”相称,诸如“济生堂”、“同仁堂”、“长春堂”、“四知堂”等。以致有些药店沿变到后来发展成制药厂,仍然保留着这些老字号。
如北京“同仁堂”、天津的“达仁堂”、杭州的“胡庆馀堂”、石家庄的“乐仁堂”、安阳的“明善堂”等,至今仍名扬四海内外。
中医药店为何称“堂”,这还得从医圣张仲景说起。张仲景在任长沙太守期间,正值疫疠流行,许多贫苦百姓慕名前来求医。他一反封建宫吏的官老爷作风,对前来求医者总是热情接待,细心诊治,从不拒绝。
开始是在处理完公务之后,在后堂或自己的家中给人治病;后来由于前来治病者越来越多,使他接应不暇,于是他干脆把诊所搬到了长沙大堂,公开坐堂应诊,首创了名医坐大堂先例,这一举动,被传为千古佳话。
后来,人民还为了怀念张仲景,便把坐在药店内治病医生通称为“坐堂医”。这些医生也把自己开设的药店取名为“××堂药店”,这就是中医药店称“堂”的来历。
『贰』 申请一个药品商标,需要什么必要条件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要材料 1、以公司名义申请的 (1)申请书 (2)申请委托书(加盖公司的公章) (3)主体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个人名义申请的 (1).申请书 (2).申请委托书(申请人签字) (3).申请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意:经营者的名称是否是申请人,营业范围) 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的,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1).申请书 (2).委托书(加盖公司章戳)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4、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5、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申请的,不能超过营业执照的范围. 申请一件商标费用在1800元左右
『叁』 药品开户需要哪些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本行政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具备本地常住户口),及国家及省药监局批准的跨省跨地区连锁的药品零售企业。
2.新开办的药店地点周围距原有药店一般不少于300米,营业面积不应少于4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零售连锁门店可不设仓库)。
3.城镇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药师(含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乡村药店必须配备药士(含中药士)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还应配备中药士以上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4.必须按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或分柜管理。
5.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6.具有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7.必须备有能够满足当地消费者需要的药品,并能够保证24小时供应。
8.企业负责人在法律上无不良品行记录。
开一家药店需要10万元以上资金
『肆』 药品注册申请人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药品注册申请人是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
『伍』 开办医药公司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第七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
《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条 除中药饮片的炮制外,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药品生产企业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的,必须报原批准部门审核批准。
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
第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接受委托生产药品。
第十五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5)药品开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七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第十八条 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第二十条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药品入库和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乡集市贸易市场不得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但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出售中药材以外的药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陆』 开医药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办医药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两名执业药师,其中一名本科以上;
2、 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 法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
4、 有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各一人,并持GSP上岗证;
5、 业务人员需持购销员证;
6、 仓库500平方米,其中冷库不小于3平方米,阴凉库不少于110平方米;
7、 有必要的养护室仪器,包括成药和中药养护仪器;
申办程序和时间如下:
1、 筹建(配齐人员、硬件条件等):约30个工作日;
2、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约30个工作日;
3、 申请营业执照:约20个工作日(可正常经营1-3个月);
4、 GSP认证:30个工作日。
『柒』 申请医药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注册流程2个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
1、《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质量检验员(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联系电话)
⑴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一名
⑵企业质量员一名
⑶企业质量检验员一名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与其经营产品类别相关(医疗器械、医学、药学)的专业学历,熟悉国家及本市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5、拟办企业办公场所和仓库办公设施及仓储设备清单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网络图
7、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
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及记录表格
『捌』 我想注册一个药品商标,需要哪些条件和要素
1、以公司名义申请的 (1)申请书 (2)申请委托书(加盖公司的公章) (3)主体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个人名义申请的 (1).申请书 (2).申请委托书(申请人签字) (3).申请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意:经营者的名称是否是申请人,营业范围) 3、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的,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1).申请书 (2).委托书(加盖公司章戳) (3).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4、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必须以公司名义申请,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 5、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申请的,不能超过营业执照的范围. 这些都是必须的条件,不可减少的
『玖』 药品代理的申请条件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
国药管市〔2000〕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第二章申报和认定
第六条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由申请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在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完成资格认定工作并在15个工作日内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备案。
第七条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获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招标代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与开展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业务人员数量。
在上述业务人员中,应具有占职工总数15%以上的具有药事法律知识和药学知识的专业人员。
(四)有与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施和资金;
(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及与从事药品招标相适应的专家库;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要求的其它有关条件。
第八条申请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在申请资格认定时,必须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一)可以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执照;
(二)有关业务人员数量的证明资料和中级、中级以上专业人员及其药学专业人员情况的证明资料;
(三)从事药品招标代理活动所用房产证明和相关设备、设施目录等情况资料;
(四)从事药品招标代理所需相应资金的财务证明;
(五)专家库名单及专家遴选方法;
(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具备的其它证明资料。
第九条对经过资格认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然后,凭该证书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业务增项手续。
经过资格认定并获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
凡未取得资格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代理药品招标业务。
第十条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在承办药品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出示其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二年。期满前2个月,药品招标代理机构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复审时,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能够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另外,还需要提交税务部门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和说明。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接到复审申请并在征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对符合条件的,重新换发资格证书。
『拾』 药品注册怎么注册需要什么
你的企业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等待GMP认证期间,可以申报新药品注册程序,
没有被批准药品生产许可证之前,是不能申报的。药品注册分中药、化药、生物制品以及补充申请,现在国家正对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国内药品注册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注册大体程序为:申报材料报省局,省局安排现场考核,考核通过,省局报国家局,国家局转药审中心技术审评,审评不合格的退审或发补充资料通知,合格的,转国家局审批,发新药证书及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