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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才引进单位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0-29 14:20:51

1.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办理深圳的人才引进迁户

 

深圳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1、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取得深圳《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归国人员。

3、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45周岁以下;有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35周岁以下。

4、中专以上学历的,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50周岁以下;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45周岁以下。

5、职业资格证书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若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参保3年以上,年龄则需在35周岁以下。

6、满足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能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若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则符合申请条件。


希望上述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2. 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部分规定人员除外);

二、身体健康;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部分符合规定人员除外);

四、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六、个人积分分傎满100分

<入户材料>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资格证书

(六)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表彰荣誉材料

(九)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十)专利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一)居住情况材料(系统比对申请人填写的房产信息,收复印件)

(十二)本人及配偶户口簿及身份证(不核原件,收复印件)

(十三)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十四)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十五)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体检表》

(十六)《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十七)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八)人事档案

注:以上材料根据个人情况进行提供,不一定全部需要,也有可能还会需要其他材料。

深圳市人才引进

3. 深圳人才引进落户条件2021

一、应届生入户“秒批”
在深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ps: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2年内,博士5年以内才算应届生)可以直接“秒批”入户,无需社保,最快一个月可办理成功。
二、在职人员入户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1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
40岁以下硕士学历+1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
35岁以下+1个月社保+深圳技师证书
40岁以下+高级技师(紧缺类)+1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
三、积分入户 在线点击查询积分:2021年深圳积分入户测评系统
2021年积分项目一共有6种,分别是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社保、年龄、专利、纳税、单位申报。
1、学历加分: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75分
全日制大专学历超过35岁以上+70分,非全日制大专+60分
2、社保加分:
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满一年积三分,社保积分每个险种1个月积分0.05,也就是说缴纳5险,一年可+3分,但社保封顶45分。
3、年龄加分:
入户年龄放宽到50岁,45岁以后不扣分,45岁以前1岁加0.5分
4、单位申报不加分
5、高职技能职业资格可+70分;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可+40分
原政策是满100分即可入户,现在必须要分数累加再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入围当年入户指标!
6、专利积分
(1)发明专利:30分
(2)实用新型专利:不加分
政策来源参考深圳司法局官网:深圳市户籍迁入政策若干规定
四、随迁入户
1、夫妻随迁,原政策一方入户两年可随迁,现改为五年;
2、父母投靠,原政策子女入深户满八年即可投靠,改为满十五年,同时子女满足交纳社保累计满十五年的条件;
3、小孩子未满18周岁,基本上都可以随迁,不再赘述。
办理深圳积分入户需要哪些材料呢?
前期办理的时候,先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如有结婚,需要提供结婚证,首页和本人页,有小孩也需要提供小孩的那一页)房产证、征信报告,如果有考过的职业书的,也需要一起提供。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材料。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注意事项:
一、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二、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
三、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问题?如果大学生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4. 入深户需要什么条件

答:目前深圳户籍迁入主要有四个路径,分别是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具体条件以最新颁布的《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籍迁入是指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将户籍从其他地区迁入深圳市。
第三条 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户籍迁入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 户籍迁入以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存量置换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安排、准入条件和审批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人口管理政策和产业政策按年度制定,重点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全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
第六条 户籍迁入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
本规定所称人才引进迁户,是指从深圳市外或市内非户籍人口中根据年龄、学历、技术技能水平等条件引进人才,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纳税迁户,是指对在深圳市缴纳一定税额、符合入户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及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按规定办理入户。
本规定所称政策性迁户,是指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定,对符合特定政策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包括夫妻投靠、老人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军转干部安置、军人家属随迁、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招生和驻深机构人员入户等。
本规定所称居住社保迁户,是指对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深圳市拥有合法住宅用途房产(或合法租赁住房)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户。
第七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户籍迁入管理的各项工作,牵头研究提出非户籍人口入户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按计划办理人才引进、军转干部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民政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军休、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等入户审核工作。
市经贸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外地政府驻深机构在编人员入户审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按计划办理纳税入户、居住社保入户及夫妻投靠、子女随迁、老人投靠入户等审核工作,衔接办理其他各类人员的迁户手续。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能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实施办法和办理程序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学历、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核验或实测实操考核工作。
不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属于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经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计划后,可由人力资源部门在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引进。
第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核准可办理纳税迁户: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三)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年龄应当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1倍以上的,其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前款第(一)项的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前款第(二)项的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前款第(四)项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以内在同一企业,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纳税迁户人员办理入户手续时,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和纳税证明。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各项税款必须是依法申报并已经完税的自缴税款(不包含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及由税务、司法部门追缴入库的税款)。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五)深圳市高等院校在国家统招计划内生源新生可以申请入户。
(六)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驻深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可以在指标额度内申请入户,其中省级(含副省级)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20名,地级市政府驻深机构指标总额度为10名。
(七)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下,但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在读学生的,其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20周岁以下。本条第一款第(三)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同时达到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本条第一款第(六)项人员迁户时,其年龄应当在55周岁以下。
本条第一款第(五)、(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户籍须落在所属学校或单位的集体户,不可进行市内迁移,不可申请夫妻投靠、老人投靠迁户,完成在深学业或工作后须将户口及时迁出深圳。第(六)项所述人员入户后,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子女投靠迁户,其户口迁出时须将其尚未成年的随迁子女一并迁出。
第十一条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在深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居住社保迁户。居住社保迁户以积分制办法实施,积分主要指标为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和拥有深圳合法产权住房年限(或合法租赁住房),具体办法,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公安等部门另行制定。
符合本条规定人员迁户时,男性应当在55周岁以下,女性应当在50周岁以下。
第十二条 有关人员迁户时,除应当符合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且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第十三条 各类迁户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深圳市户籍迁入指标后,再到公安部门办理复核入户手续:
(一)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根据各自情况按规定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二)符合纳税迁户条件且同时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人员,应向市、区(新区)人力资源(组织)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符合纳税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符合政策性迁户条件的人员,按迁户类别分别向公安、人力资源、民政、经贸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四)符合居住社保迁户条件的人员,向市公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符合本规定条件的人员迁户时,其户口性质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须同时申请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
第十五条 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下),可由有关部门同步审核办理子女随迁入户手续。
第十六条 按本规定迁入但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应当参加深圳市职工社会养老保险。
符合在本市按月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条件的,按《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计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申请人提供的入户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年内不予受理入户申请;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坚持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5〕125号)同时废止。

5. 深圳人才入户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核准入户:

1、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3、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不符合上面条件的,则通过积分制方式入户,积够100分的,给予办理入户,常见的积分项目有学历、年龄、社保、技能等。

积分入户变化:

学历

2012年的政策要求,统招本科学历的分值为90分,学位不算积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统招本科学历的分值为90分,有学位的可以另加10分。

社保

2012年的政策要求,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其他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40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养老保险满1年积3分,其他险种满1年积1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

年龄

2012年的政策要求,年龄超过40岁的,超一岁扣5分。

2013年的政策要求,年龄超过40岁的,超一岁扣2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深圳入户

6. 2017落户深圳需要哪些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3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4、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以下人才已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两院院士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3、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4、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5、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6、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

(6)深圳人才引进单位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深圳积分入户加分指标

1、提高自己学历(可加10-20分)

2、提高自己技能(可加30-60分)

3、参加义工(最多可加6分)

4、参加献血(最多可加6分)

5、参加捐款(最多可加6分)

6、多交保险(最多可加10分)

7、有国家专利,获得政府表彰,省市比赛获奖(最多可积30分)

8、买房子(每年可以加2分)

9、年龄加减分(18岁~35周岁加5分,35~40周岁加1分,40~48周岁每增长一岁减5分,以申请时的实际年龄为准,也就是以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

7. 深圳公司集体户口办理手续、流程

深圳公司开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合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单位注册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设立集体户:

(一)设立集体户口时,该单位必须有录(聘)用在职人员30人以上,且单位或法人代表在注册登记地址有合法产权。

(二)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及非法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处等),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直接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三)符合市政府规划重点发展的技术创新型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网络信息)单位和辖区重点或大型企业,经分局业务科领导批准后,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材料:

1、填写深圳市集体户口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去派出所拿)。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备案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房产证明或经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

(7)深圳人才引进单位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之外好的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

申办手续:

(一)单位申办:由用人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二)个人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下同)申办在职人才引进手续。

8. 企业为员工办理人才引进需具备什么资质

不知道公司已经申请设立了集体户口没有?如已申请了只要按照金盾网要求备齐资料办理入户就行了。如尚未申请需符合以下几点:一、范围:1、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纳入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3、经市政府批准的驻穗办。二、条件:1、该单位必须有本市常住户口在职人员20人以上(驻穗办除外);2、拥有产权属该单位所有的办公场所;3、企业和非企业单位必须为在职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4、拥有单位为在职人员提供合法的集体住所。三、手续:填写申请表格,详尽的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在职人数证明,企业、非企业以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的凭证为依据,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证明;单位拥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和为职工提供集体住所的合法房屋证明(由市房管部门出具);单位有效的注册证件(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等);单位负责人和集体户口管理员的身份证、联系电话;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向单位所在区公安分局受理。一般是按集体住宅面积,每5平方米进一人的原则开户。

9. 通过公司办理入深户需要什么条件

深圳积分入户所需材料深户申办流程

一、第一阶段:深户申办流程步骤明细
二、 深圳积分入户所需材料--提交资料、签订协办协议:(1天)
1)申报材料清单:深户申办流程
1、本人身份证(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居住证(在深圳买社保一年以上才可办理且社保不能中断)、社保卡(在深圳需交社保一年以上)
2、资格证书或其他加分的证书及填写人才引进信息表
3、房产证或抵押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红章)
4、本人、配偶、小孩的户口首页及本人页
5、学历证书(中专、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证书原件、档案及提供验证报告或半年以上的学历信息查询备案表)。
6、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的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
2)和中心签订协办协议。
二、网上申报(2到4天)
三、去窗口签订正式协议,需带各原件,本人必须配合签字;(根据窗口协定时间提前一天通知)。

第二阶段:深圳积分入户所需材料深户申办流程
四、预审:(大概20天到1个月时间)
五、预审通过后网上公示:(一个星期),公示通过后一个星期左右打印清单;
六、中心申报人员去领清单,后通知本人过来签名及回家盖章,准备原件;(20天)
七、提交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20天)
八、审核通过后领取入户指标卡

第三阶段:深圳积分入户所需材料深户申办流程

九、公安局开准迁证
十、回老家办理迁出手续;
十一、在深圳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落户完成;

10. 深圳人才引进中什么人可以直接入户及什么人需积分入户

首先需要满足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年龄、无不良记录等。
其次,全日制大专以上有更多的空间,全日制大专为35周岁以下,本科限制更加放宽,另外对于技术行业,顶尖的技术人员,以及紧缺型技术人才都将满足直接积分入户的标准。
能够满足直接积分入户可以理解为分数直接打到100分标准,首先就是学历,其次技能、纳税等等,而积分通常为多项加分累计100分入户。
其中第五条: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除外]。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第七条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
第八条 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人才引进的,用人单位应先在申办前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