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儿子成家想与父亲的户口本分开另立户头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另立户头所需材料:
(一)《结婚证》;
(二)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成家分开户口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户口的登记和注销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B. 现在的户口分户需要哪些条件
截至2019年4月14日,户口分户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2)成家分开户口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1、户口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2、农村户口分户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乡村居民立户(单独自建住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2)申请人《房地产权证》、《宅基证》或《土地使用证》;
(3)行政村、乡镇出具同意立户证明;
(4)辖区民警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材料。
C. 和父母分离户口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单独立户的条件:
1,一般需要当事人已经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且有单独的住房(门牌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单独立户等条件;
2,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资料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3)成家分开户口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的规定。女性可以通过结婚迁入丈夫家的户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离户口,须有独立住房。
D. 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一)分户办户口本需要满足的条件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原住户户口迁出后,新入住户可以持上述证明材料申报立户登记。
原则上一个住址,只登记一个家庭户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
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
(二)注意事项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E. 分家另立户口本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一)《结婚证》;(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F. 另立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另立户口需什么条件集体户口是不能让孩子落户的,孩子不能落户,当然孩子入托等就会受到影响的。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藉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不过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还是有区别。除了办理相关事情不方便之外(办理护照或者买房结婚等都需要先借调出来).
还有您以后的孩子不能跟随您一起落在集体户口下面。要想给孩子上户口必须先把集体户口迁出转为个人户口
集体户口可以随时转为个人户口,只要您在北京有固定居所,例如自己买房子或着直系亲戚家都可以,就能把户口随时从公司迁到你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个人户)或亲戚家的户口本
所以,不用担心单位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的区别,功能是一样的.
各个地方政策不一,要向当地机关具体咨询,不过可能是不一样的.我是四川省绵阳市的一个单位集体户口,现在要换发二代身份证都不行,据说本地已停止申办集体户口,所以,你一定要向当地机关了解.
如果你是单身就没关系,有孩子就不一样了孩子上不了天津户口,入托、入学、高考都麻烦,但如果你和天津人结婚就什么都解决了,孩子随对方上户口享受一切待遇。
集体户口就是天津户口,只不过你不能单独落户,也就是以后不能把自己家人迁进去,只要你有亲戚或者朋友或者你自己在市里有房子就可以迁到房子上就可以了。不存在什么待遇问题不一样,就是你没有单独的户口本。
我和老公已经离婚了,户主是老公的妈妈,我现在户口不迁,能不能和他们分开?我自己单独一个户口?上海的分户条件是什么?离婚了,正常来说是可以迁户口的,就像结婚了可以婚迁一样,有固定的场所居住,可以立户口。但是你现在不想户口迁出立在原来的居住处,但是又要另立单独的户口本这个是不行的。因为这个涉及到你的房产问题,因为之前你是迁到你老公那去的,是以你老公的户口固定场所加入了你,所以你想要另立户口是不可能的。
G. 户口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分户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分户程序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四)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分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