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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20 14:32:10

1. 银行共同账户应该如何开

操作指南:


1、开户


(1)联名账户申请人需提供全体账户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联名账户申请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前来营业网点柜面办理联名账户的申请开立手续。


(2)联名账户申请人需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申请书》,约定相关业务方式,签订《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


2、变更:联名账户所有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和卡密码共同到联名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即可。


3、查询:客户可通过工行营业网点柜面、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账户查询。


4、存款:联名账户所有人凭联名账户卡及密码按照普通存款程序各自办理。


5、取款:办理联名账户取款时,分为为共同办理方式和授权办理方式。


(1)共同办理方式


所有联名账户所有人凭联名账户卡及密码进行取款操作,只能在本地办理。


(2)授权办理方式


联名账户被授权人凭联名账户卡及密码,在约定的最高累计支取额度内单独办理取款业务,本异地均可办理。


6、销户:联名账户销户时,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须凭联名账户操作卡及卡密码在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任一网点共同办理。联名账户销户后,协议自动终止。


提示:


1、联名账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个以下)个人客户共同开立。


2、联名账户的存款支取须按约定方式办理。


3、联名账户为个人活期结算账户或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2. 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的开户要求有哪些

基本账户要求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一般账户要求
一般存款账户适用对象,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或组织。
一般存款账户开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基本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 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存款人可自主选择不同经营理念的银行,既能享受不同银行的特色服务,又可以分散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但是,需要明确的是,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在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指同一营业机构)开立。
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开立程序
根据《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规定的证明文件;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符合一般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同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登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开户银行,开户日期,并签章,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基本存款账户开启银行。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4. 共管账户如何开设

共管账户要求是必须有你们二个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才能在这个帐户上支付款项。1、个人办理银行共管账户需要带上身份证;2、单位办理银行共管账户需要“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经办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加单位盖公章的开户说明及预留银行印章”等资料。共管账户要求是必须有你们二个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才能在这个帐户上支付款项。这个要求其实是非常简单,那就是在银行开设帐户时,预留的印鉴用你们二人的各一个私章,就是说,今后要动用帐户上的钱,必须你们二人同时盖章才能生效。

5. 银行共同账户如何开

服务简介
联名账户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个以下)个人客户共同开立,存款不受限制,支取须按约定方式办理的本外币个人活期结算账户或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服务特色
1、共同管理:通过共同开立账户,满足客户共同管理资金的需求。
2、共同使用:通过约定支取方式,实现对账户资金的合理支配。
3、共同积累:约定账户资金共有方式后,实现对账户资金的共享。
客户对象
持有理财金账户的个人客户,例如夫妻、兄弟姐妹以及“合伙”形式的小型企业主等,均适合申请办理联名账户。
操作指南
1、开户
(1)联名账户申请人需提供全体账户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联名账户申请人在本地区已开立的理财金账户前来营业网点柜面办理联名账户的申请开立手续。
(2)联名账户申请人需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申请书》,约定相关业务方式,签订《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
2、变更:联名账户所有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和卡密码共同到联名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即可。
3、查询:客户可通过工行营业网点柜面、自助终端、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账户查询。
4、存款:联名账户所有人凭联名账户卡及密码按照普通存款程序各自办理。
5、取款:办理联名账户取款时,分为为共同办理方式和授权办理方式。
(1)共同办理方式
所有联名账户所有人凭联名账户卡及密码进行取款操作,只能在本地办理。
(2)授权办理方式
联名账户被授权人凭联名账户卡及密码,在约定的最高累计支取额度内单独办理取款业务,本异地均可办理。
6、销户:联名账户销户时,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须凭联名账户操作卡及卡密码在联名账户开户地区任一网点共同办理。联名账户销户后,协议自动终止。
温馨提示
1、联名账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个以下)个人客户共同开立。
2、联名账户的存款支取须按约定方式办理。
3、联名账户为个人活期结算账户或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账户。

6. 办理银行共管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1、个人办理银行共管账户需要“身份证”。

2、单位办理银行共管账户需要“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经办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加单位盖公章的开户说明及预留银行印章”等资料。

(6)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对于账户中的活期存款取款,可以分成“共同办理”和“授权办理”两种方式,取款方式可以预先在柜台签约时进行约定。

“共同办理”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到银行网点来办理,才可将联名账户中的资金取出使用;而“授权办理”的含义是,账户的管理人可以指定被授权人进行取款、转账等。

在实际使用的时候,为了避免“共同办理”可能带来的不便,一种折中的方式是为“授权办理”设置支取累计限额。

在限额范围之内,资金可以通过“授权办理”来进行提取,包括柜台提款、ATM机取款等等;可是如果超过这个限额的资金提取,就仍需要联名账户的所有人“共同办理”才可以取出来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共管账户

7.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是什么

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而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信贷以及现金收支业务的主要工具。具有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各部门经济活动的作用。凡新办的企业或公司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后,可选择离办公地点附近的银行申请开设自己的结算账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各独立结算单位或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要账户。按照规定是每一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此账户办理。

(1)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应具备的资格。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位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属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证明文件,按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关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以下的证明文件。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与基本存款人账户的存款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户的存款人同意其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外地临时机构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

(2)临时经营活动需要的单位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出具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文4、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特定用途而开立的账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存款人特定的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应证明可开立该账户。特定用途的资金范围包括基本建设的基金,更新改造的资金。特定用途并需要专门管理的资金。

(2)存款人须向开户银行出具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等证明文件。

4、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中国工商银行相关网点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证明文件:(同一证明文件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


1.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2. 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3. 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4.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5.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6. 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7. 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8.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9. 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0. 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 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 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8. 业主委员会在银行开设账户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手续是什么谢谢!

按照新办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团法人机构的,提交:

社团法人执照原件。

业主委员会主任(法人代表)名章、法人公章及财务章。

银行开户证。

老业主委员会,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能独立开设账户,可以通过物业开设一个专项资金账户,由物业代管或聘请会计机构代管。

(8)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职责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拟订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八)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 基本账户,一般账户的开户要求

基本账户要求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一般账户要求

一般存款账户适用对象,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或组织。

一般存款账户开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并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