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答: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2、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1、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4、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5、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Ⅱ 去银行开户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带哪些材料
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条件,当然前提是成年。
如果是开银行卡,带上身份证去就可以了。如果是开证券账户的话,你要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到证券公司办理股票开户。
开股票账户需要到证券公司办理;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支持网上、手机、现场办理股票账户的方式;开户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
(2)银行开户个人结算条件扩展阅读:
银行开户种类:
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存款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存款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因借款开立的帐户,该账户只能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的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外来临时机构或个体经济户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符合国家现金管理规定的现金。
Ⅲ 哪些证件可作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的有效证件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中国居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2.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应出具武警身份证件。
4.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5.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Ⅳ 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条件
本人拿着身份证就好了,开存折不收费,卡需要有5元工本费和5元最低存款。
每个银行也是不同的,我遇上过工商银行那些小一点的营业点就不办理外地户口,一般要去大一点的营业厅才可以。但是中信就不这样子,不分营业点的大小都可以。
所以建议你去大营业厅,就不会有问题了。
Ⅳ 中国银行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开户办理条件
(一)账户管理方式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实行核准与备案两种制度。
1、核准类制度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并颁发开户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户: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本条所指预算单位是指机关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5)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境内不良债权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简称境外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
(6)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简称国际开发机构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类制度
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备案制度,开户行审核同意后,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
(1)一般存款账户;
(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二)开户许可证
1、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开户许可证分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其中正本由开户行交存款人留存,副本由开户行留存。
2、开户行只能为符合开户条件的单位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对于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客户,不得为其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三)经办人要求
1、单位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因特殊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必须授权他人办理。单位客户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2、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客户出具的各种证明文件或资料应一律提供正本或原件,正本或原件无法留存开户行的,开户行应留存其复印件。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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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相对于储蓄帐户而言的。在以前,人民银行对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是定义为储蓄帐户的,就是存取钱款使用的帐户。
但是,近年随着银行业务的拓宽,个人的银行帐户不再只是存取钱的,而是可以进行缴费、划转、汇兑等结算功能的。于是,我国的银行界对个人银行帐户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和区分。
单纯用于存取款的帐户定义为储蓄帐户(如果有人给你办理汇款这种结算业务你是收不到钱的)。
我个人认为这种功能单纯的帐户是会很快退出历史舞台的。
现在个人去银行开立帐户,银行都会提示客户签署个人结算帐户的协议。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决定是否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Ⅶ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方式
(一)审核身份证件
银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辅助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中国公民为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3.台湾地区居民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5.外国公民为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6.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
军人、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3] 。
(二)核验身份信息
银行可利用政府部门数据库、本银行数据库、商业化数据库、其他银行账户信息等,采取多种手段对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全方位构建安全可靠的身份信息核验机制;
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开立服务时,有条件的银行可探索将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和其他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作为核验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3] 。
(三)留存身份信息
成功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登记存款人的基本信息、与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验有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完整的身份信息核验记录,留存存款人身份证件、辅助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以电子方式存储的身份信息,有条件的可留存开户过程的音频或视频等;
银行在确保分支机构能够及时获得相关存款人身份信息的前提下,可以将分支机构登记的存款人身份信息集中管理[3] 。
(四)建立健全个人银行账户数据库
银行应建立健全以存款人为中心的个人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按照公民身份号码、护照号等实现对个人银行账户的统一查询和管理。对于存款人为非中国居民的,银行应按照存款人国籍(地区)进行标识并实现对非中国居民银行账户的分类查询和管理[3] 。
(五)停用或注销银行账户
银行发现或者收到被冒用身份的个人声明,并确认该银行账户为假名或虚假代理开户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个人银行账户的使用;在征得被冒用人或被代理人同意后予以销户,账户资金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3] 。
规范个人银行账户代理事宜
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或者办理其他个人银行账户业务,原则上应当由开户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以由他人代理办理。银行可根据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存款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及风险等级,审慎确定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功能。
(一)身份信息核验。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要求代理人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合法的委托书等。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证明代理关系的公证书。
银行应严格审核代理人、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委托书等,对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验应比照本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进行,并联系被代理人进行核实。无法确认代理关系的,银行不得办理该代理业务。
(二)代理开户业务管理。如开户申请人确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前往银行网点,银行可以采取上门办理等方式办理开户。银行应合理控制个人以委托代理方式代理他人或者被他人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数量。
(三)身份信息留存。他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的,银行应当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留存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以电子方式存储的身份信息以及委托书原件等,有条件的可留存开户过程的音频或视频等。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
1.存款人开立代发工资、教育、社会保障(如社保、医保、军保)、公共管理(如公共事业、拆迁、捐助、助农扶农)等特殊用途个人银行账户时,可由所在单位代理办理。单位代理个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材料、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单位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在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确认、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该银行账户只收不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
3.因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无自理能力等无法自行前往银行的存款人办理挂失、密码重置、销户等业务时,银行可采取上门服务方式办理,也可由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凭合法的委托书、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关系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以上组织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特殊情况证明代理办理
Ⅷ 个人如何在银行开户
个人在银行开户需携带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具体最低存款金额和手续费是由各个银行来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 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8)银行开户个人结算条件扩展阅读: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二条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账户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
Ⅸ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需要什么条件
对。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写开户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期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