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是一回事吗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是不一样的。
一、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比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比例和范围都是不一样的。
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Ⅱ 江苏公积金缴费比例
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Ⅲ 江苏省公积金问题
在银行存款的方式有多种,如活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等。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钱;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利息与本钱的比值叫做利率。
编辑本段利率的计算
零存整取是我们普通居民较普遍采用的方法,以零存整取利率的计算为例。
零存整取的余额是逐日递增的,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整存整取的计算利息的方式,只能用单利年金方式计算,
公式如下:
SN =A(1+R)+A(1+2R)+…+A(1+NR) =NA+1/2 N(N+1)AR
其中,A表示每期存入的本金,SN是N期后的本利和,SN又可称为单利年金终值。上式中,NA是所储蓄的本金的总额,1/2 N(N十1)AR 是所获得的利息的总数额。
存款利率:
利率项目 年利率(%)
活期存款 0.40
三个月定期存款 2.60
半年定期存款 2.80
一年定期存款 3.00
二年定期存款 3.90
贷款利率:
利率更新时间:2011-02-09
利率项目 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 6.06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6.1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 6.45
五年以上贷款 6.60
Ⅳ 江苏省公积金每月交多少钱能贷款50万
您好,公积金交多少钱应该和贷款没有什么关系,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人员,具体能贷多少还要等银行最后审批完而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Ⅳ 江苏省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1、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3、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Ⅵ 江苏省省公积金与市公积金的区别
首先,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两者使用区域也不一样,省公积金可以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市公积金只能在所在市级城市。也就是说,如果你缴纳的是西安市的公积金就不能在宝鸡使用。
另外,省公积金通常是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有些项目也是不支持省公积金贷款的。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二)本人住房公积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地所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年以上;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备支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首期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五)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六)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由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络
Ⅶ 江苏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贷款对公积金的要求:
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Ⅷ 江苏省社保公积金标准2019年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月19日发布消息,下月起至2019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去年度的18171元上调到19935元,缴费下限从2940元提高到3125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Ⅸ 江苏省公积金怎么转到南京市公积金
江苏省公积金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不一样。
房屋住房公积金在一下情况下可以转移:
1、要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2、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
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当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
4、在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
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
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9)江苏公积金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