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什么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㈡ 单位公积金开户需提供什么材料
单位账户设立流程
1、单位申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2、审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单位
3、设立账户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二、申办公积金材料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表(加盖财务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工工资发放的名册(验证原件保留复印件一份并且加盖财务章)
6、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应该带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 10% — 12%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 8% — 12%
(2)河北企业公积金开户条件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公积金缴纳范围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
㈢ 公司申办公积金、开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单位账户设立流程
1、单位申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单位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2、审核材料
管理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单位
3、设立账户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通知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二、申办公积金材料
1、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基数表(加盖财务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职工工资发放的名册(验证原件保留复印件一份并且加盖财务章)
6、法人身份证(事业单位应该带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度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4、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 12%
5、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 10% — 12%
6、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 8% — 12%
(3)河北企业公积金开户条件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公积金缴纳范围
1、国家机关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3、事业单位
4、民办非企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
㈣ 公司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复印件验证原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职工工资表、《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明细表》(一式三联)到公积金中心所属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缴存单位持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20日内到确定的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㈤ 公司办理公积金开户需要什么材料,手续
一、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发放工资日银行代扣或者缴纳支票
四、增减变化:有增、减员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
五、基数核定:每年6-7月份提交新一年度的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报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给银行办理调整。
六、缴纳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5%——20%可选
(5)河北企业公积金开户条件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直接弥补亏损。
㈥ 公司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及需要的证件
㈦ 公积金公司开户流程
一、个人开户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缴存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三、个人变更(一)比例、基数变更缴存人携带下列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手续: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二)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包括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账户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信息。缴存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变更:1、《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2、身份证;3、相关证明材料(存折、银行卡等)。(三)个人账户封存缴存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中断缴存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1、身份证;2、相关证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门开具的无收入证明)。(四)个人账户启封当缴存人符合正常缴存条件时,应当自恢复正常缴存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1、身份证。(五)个人账户漏缴缴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或无能力缴存公积金致使个人账户封存的,在办理账户启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提供个人一个阶段内无收入或无能力缴存的证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办理漏缴手续。四、账户转移缴存人到单位就业的,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账户转移:1、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转移到外地人员提供);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身份证。五、提取1、缴存人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详细请参看《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