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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融资融券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4-16 08:11:27

㈠ 融资融券开户条件有哪些

一、融资融券准入条件

(1)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

(2)最近20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50万(含50万);证券类资产包含普通帐户的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如监管有另行规定,按监管规定为准);

(3)风险测评结果须为积极型/进取型,且测评时间在两年以内;

(4)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不包括仅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份的股东);

(5)不在公司信用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

(6)不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或机构;

(7)未有其他不适合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

(8)本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准入条件以证监会要求为准,若最新监管要求有更新,以监管公布条件为准;

二、融资融券开户步骤

1、征信:投资者到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资格,证券公司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格进行审核,对投资者提交的担保资产进行评估。

2、签订合同: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合同对投资者、证券公司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3、开立账户:投资者持开户所需资料到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到证券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

4、转入担保物:投资者通过银行将担保资金划入信用资金账户,将可抵保证金的证券从普通证券账户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5、评估授信: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信用账户整体担保资产,评估确定可提供给投资者的融资额度及融券额度.

6、资金为其提供融资,资金不划入投资者信用账户,而是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交收;融券时,证券公司以融券专用账户中的自有证券代投资者完成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交收。

7、偿还资金和证券:在融资交易中,投资者进行卖出交易时,所得资金首先归还投资者欠证券公司款项,余额留存在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在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买入证券返还给证券公司并支付融券费用。此外,投资者还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直接用现有资金、证券偿还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

8、 结束信用交易:当投资者全部偿还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债务后,投资者可向证券公司申请将其信用账户中的剩余资产转入其普通账户易结束融资融券开户。

(1)2015融资融券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㈡ 2015年4月融资融券门槛多少

融资融券的最低门槛是50万元。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于2010年3月31日。其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在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之初,证监会曾有“资金50万元、18个月开户时长”的规定。不过,2013年开始,证监会相关窗口指导意见缩短为“6个月”,资金门槛也一并降低。
据报道,2013年4月,多家券商将两融最新门槛调整为客户资产达20万元、开户满6个月。随后这一门槛被不断降低:10万元、5万元,甚至零门槛。业内人士表示,券商大幅降低两融门槛,将提高这一市场交易活跃度。随着两融呈现出爆发式增长。Wind资讯统计显示,2013年5月2日融资融券余额为1789.27亿元,到2015年1月中下旬,增幅已经超过5倍。
不过本月中旬,证监会强调,证券公司不得向证券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融资融券,证监会将加强对融资类业务的监管,适时启动对其的检查,加大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券商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
针对证监会的监管,券商也都做出整改措施。比如中信证券就公布了四条主要整改措施:暂停新开立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自2015年1月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人民币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人民币50万元。

㈢ 个人申请融资融券需要那些条件

开通融资融券需要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已开立实名普通证券交易账户,且拟申请的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

3、申请人已在开户不少于6个月并有交易记录;

4、申请人交易结算资金已实行第三方存管;

5、申请人申请融资融券业务,其申请当日的证券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也有10万、20万等等),且须营业部对申请人普通证券交易资产对账单加盖营业部业务章;

拓展资料:

开通融资融券需要的步骤:

1、申请:在满足融资融券开户条件之后,向试点营业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普通证券账户卡等。

6、若步骤一的条件不能满足,可考虑尝试股票配资。

㈣ 融资融券开通条件

办理融资融券的条件由证券公司各自制定具体标准。一般为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过半年,交易结算资金纳入第三方存管,有证券投资经验,具有风险承担能力等。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及与本公司具有控制关系的其他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4)2015融资融券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对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美国的规定比较宽松,只要持有客户有价证券的证券公司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有关净资本的规定,则具有办理信用交易的资格。而非持有客户有价证券的证券公司,只能以持有客户账户证券商的名义,收受客户款项和证券,所以也被称为引介证券商。

而对客户的资格限制来说,美国并不要求开立信用账户的投资者具备特殊资格,对客户资格的规范仅限于资金和程序层面。其中,资金层面一般由各交易所自行规定,以纽约交易所为例,投资者开立信用账户要在其账户中维持2000美元以上的净值。

㈤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投资者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证券公司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

(5)2015融资融券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意义

1、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融资融券的启动将为市场输入新鲜的资金血液,这点将会对市场产生积极的作用(当然目前更多是心理层面上的作用)。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而言,融资融券业务无疑有效的提高了其流动性,放大了资金的使用效用。而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中累计不少的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2、完善价格发现功能

欧美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发展经历证明,融资融券者往往也是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交易者,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和对股价的合理定位都有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融资融券者成为价格发行功能实现的主要推动力量。

㈥ 融资融券开通条件

融资融券开通条件?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设定开通条件,不过大致相同:一、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允许从事证券交易的个人和机构。个人客户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要求普通证券账户在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少于6个月,即开户交易满6个月。二、以证券资产不少于50万为基本门槛,作为验资用途,50万指20个交易日,每日持有股票市值,证券资产包括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债券、资产管理计划等。三、在2年内,客户风险评估问卷要求为C4和C5,具有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最低风险承受能力或C1不允许开通。四、信誉良好且不在公司信贷业务"黑名单"库内的个人或机构。五、非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六、按照公司适当管理的规定,没有不适合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