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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特设专户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7-03 15:56:02

① 在会计里,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特设过渡性专户,他们的区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本发展要求,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5)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逐步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4)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② 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如何设立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小额现金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③ 财政专户、国库的概念

编者按:从2006年12月份起,我区正式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第二批20家预算单位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纳入试点范围。为让大家了解这项改革,现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几个基本概念作如下介绍,供大家参考。

一、国库——是指国家金库,是财政代表政府控制预算执行,保管政府资产和负债的一系列的管理职能。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支付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帐户,所有财政性的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所有财政性支出均由国库单一帐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又称之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国库单一帐户——是以财政部门国库存款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帐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的资金收支活动均在该体系下实现资金运作。一般包括5类帐户:国库单一帐户、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预算外资金户、特设专户等。

四、财政性资金收入收缴方式分为:直接缴库、集中汇缴

直接缴库——是由缴款人或缴款代理人提出申请,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通过缴款人开户银行将款项直接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将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帐户或财政专户,明确集中汇缴要当日进入国库单一帐户,不允许保留超过一天。

五、财政性资金支付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单位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开出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即最终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帐户上。减少所有中间环节。支出范围包括:统发工资、大宗采购、基建支出、其他专项等大额支出项目。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的额度,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帐户或提取必需的单位备用金。支出范围:除直接支付项目外的办公用品支出和一些零星支出等。

六、财政零余额帐户——是指财政部门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帐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与国库存款户的清算。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发生时先从财政零余额帐户垫付资金,当天从国库存款户划回已垫付的资金。该户只能转帐,且每天的收支平行,余额为零。

七、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是指由预算单位自行在代理银行开设的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一个基本帐户,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发生时先从该帐户垫付资金,当天从国库存款户划回已垫付的资金。该户既可转帐又可提现,且每天的收支平行,余额为零。

八、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办理程序

财政直接支付:一是计划申请。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内在网上申请每月或某项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在指标内批复。二是用款申请。预算单位在计划内申请财政直接支付,并打印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连同相关的付款凭据,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到区支付中心办理。(简要操作流程:预算单位申请指标→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单位打印申请表→支付中心办理。)

财政授权支付:一是计划申请。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内在网上申请每月或某项用款计划,财政部门在指标内批复。二是办理用款。预算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在网上办理用款,直接打印出“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即可。(简要操作流程:预算单位申请指标→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单位打印授权支付凭证→开户银行办理。)

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原则

一是有利于规范操作。合理确定相关部门职责,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管理权。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不变。

二是有利于管理监督。增强财政收支透明度,与人大实施实时联网,随时接受监督。

三是有利于方便用款。减少资金拨付的所有中间环节,款项直达收款人帐户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依靠网络信息平台,预算单位、财政部门、支付中心、代理银行等部门在办理业务时都在网上实现,节省人力和时间。

④ 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如何设立麻烦告诉我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提出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小额现金账户、特设专户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小额现金账户,但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需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
预算单位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部直接申请支付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申请支付并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按规定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⑤ 客户没有开立基本户,可以开立财政预算类专户吗

客户没有开立基本户,不可以开立财政预算类专户。

财政专户(或称财政资金专户)是各级财政部门为核算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在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资金账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提到: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收入账按预算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账按资金使用性质设立分账册。
(2)财政部门按资金使用性质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小额现金账户。
(5)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以下简称特设专户)。

⑥ 财政六类帐户有那些

一般来讲固定资产可分为八大类:房屋和建筑物。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产权属于本企业的所有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室(楼)、会堂、宿舍、食堂、车库、仓库、油库、档案馆、活动室、锅炉房、烟囱。

水塔、水井、围墙等及其附属的水、电、煤气、取暖、卫生等设施。附属企业如招待所、宾馆、车队、医院、幼儿园、商店等房屋和建筑物,产权是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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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支付程序:

预算收入的缴库方式从现行的就地缴库、集中缴库和自收汇缴三种方式,改为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直接缴库方式是由预算单位或缴款人按规定,直接将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属预算外资金的,则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不再设立各类过渡性账户。集中汇缴方式是由征收机关和依法享有征收权限的单位按规定。

将所收取的应缴收入汇总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属预算外资金的,则直接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不再通过过渡性账户收缴。

实行集中汇缴方式的收入,主要包括小额零散税收和非税收入中的现金缴款。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 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⑦ 国库单一账户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它与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预算内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账户

正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财政部门管理的,以国库单一账户为核心,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的总称,它由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构成,n其中国库单一账户是开设在人民银行的73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5并与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清算预算支出。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账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不需要设置该账户iycg

⑧ 财政性存款单位,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在银行应该开立什么性质的账户能开立一般户吗还是必须开立专户

1、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允许向商业银行直接借款,所以按照《人民币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不能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因运转经费不足可以向财政申请借款。

《人民币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事业单位可以经财政部门批准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有专款收支业务的可以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是多个。

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后,事业单位所有存款账户全部注销,只能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账户,有特殊专项支出的可以开设特设专户。
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事业单位的零星支出活动。

⑨ 什么是特设专户

特设账户指的是银行账户,是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一个账户种类。
特设专户用于核算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的特殊专项支出。预算单位不得将特设专户资金转入本单位的其他银行账户,也不得将本单位的其他银行账户资金转入特设专户。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就一般而言,特设账户就是为社会保障专用基金、公路客运设施建设专用基金、粮食风险金等专门设立的户头。

⑩ 公司开立专用账户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一)基本建设资金。

(二)更新改造资金。

(三)财政预算外资金。

(四)粮、棉、油收购资金。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信托基金。

(八)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九)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十)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十一)住房基金。

(十二)社会保障基金。

(十三)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十四)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十五)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是指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资金。

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使用隶属单位的名称。

第十九条

存款人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

(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

(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

(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

(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

(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

(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

(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

(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

(10)财政特设专户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银行应按照本条的各项规定和国家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收付和现金支取,不得办理。但对其他专用资金的使用不负监督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监督、检查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存款人、银行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五十八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管理。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及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

第六十条

银行负责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其执行本办法的情况,纠正违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

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审查,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存款人开销户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第六十二条

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予以撤销。对经核实的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资料变动情况,应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

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