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开户条件 » 确定社保开户条件
扩展阅读
渭南市天然气开户手续 2021-12-16 12:20:24
井冈山期货开户 2021-12-16 12:02:48

确定社保开户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6-23 22:50:40

Ⅰ 新公司开社保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新公司社保开户涉及到如下资料: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1)确定社保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Ⅱ 社保公司开户怎么办理流程

你好:
首先先确定下你是个人办理,还是公司办理?走的流程不同
个人办理,可以把你的身份证交给公司,让公司到公司所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网上帮你登记录用,就会帮你交社保了,你自己不用麻烦的.麻烦的是公司的人事.
如果是公司办理交社保,那是很麻烦的事.你先要去公司所在社保局申请开户,要带很多东西,公章,营业执照,财务章,法人章等等,填写很多表格,银行还要开个专门交社保的户口,这个社保局会同时帮你办理.
如果是为公司开户,建议你先去社保局问下具体需要带什么东西,然后再带齐了再办理,1次2次肯定是办不了的,网上问了也没用,各个区县的规定不同,带的东西也不同的.还是自己辛苦跑几次好.
一般东西带够后,到那边填很多表格,可能还要介绍信.法人身份证之类的,法人本人可能也要过去.总之是件很麻烦的事
先去问问吧,免的白跑
祝工作顺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Ⅲ 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上海社保新开户流程是什么?

首先,企业要提取准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的许可证明和法人的身份证。然后在社保中心的官方网站上面进行网上登记,并且将生成的文件打印出来。另外,将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复印件,还有带上公司的公章前往社保中心进行登记。如果不在十五个工作日中去登记的话,可能需要重新去网上申请,所以一定要及时的去办理。


公司为个人缴纳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首先,假如是上海户籍的员工,需要提供银行缴费的专用卡以及社保业务办事提示单。如果不是上海户籍的居民则要提供银行专用卡、居住证的复印件、社保业务办事提示单。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外来工作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个人社保登记表、外来务工人员备案登记表。

这就是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上海社保新开户流程以及公司问个人缴纳需提供的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Ⅳ 新公司开社保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新公司社保开户涉及到如下资料: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条件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4)确定社保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1、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⑴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⑵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⑶社会保险登记证;

2、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Ⅳ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社保开户流程:
1、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开户。
2、索取表格,填写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并复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4、由社保局确定员工缴费标准后,到地税部门开票。
5、到建设银行(有的地方为农行)交钱。
6、最后带缴费凭据回社保局登记即完成。
祝顺利!

Ⅵ 新成立公司社保必须开户吗,如何开户

取得营业执照30天内到所在地的社保局(社保中心)登记科去办理登记参保手续,虽然说是逾期给予处罚,实际管理好像没有那么严格。
参加社保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公司的长远之计都是有益的,按理应该对前期的员工给于补交。
一般新成立的公司是必须要开通社保账户的,便于为员工缴纳社保。
公司社保要新开户,需要携带的资料是:
1.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税收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城镇户籍和本区农业户籍的新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单位0.9%;养老保险:单位0.4—1.4%;
5、办理增加投保人员手续(每月14日至24日)
企业填报《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以下简称《增减变化表》)(必须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和新增人员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社保业务员审核后将初次参保职工信息录入微机并核发个人社会保险编号。企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和《医疗证》。

Ⅶ 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我们都知道社保是强制缴纳的,任何新开企业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保,那么,办理社保开户成了必不可少的流程,可是,社保开户需要哪些资料?接下来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社保开户流程及社保开户需要哪些资料。

社保开户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首先,您需要到注册地或者经营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可网上下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5、《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一式两份;

6、如果您是在非注册所在区办理登记的,即在经营地所在区办理登记,则另需提供经营地所在区房屋租赁证明或单位房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明上需有明显证明该办公地确实为办公所用,不可以是民住房,需是办公用房或商住二用房)

7、最好带上公章,有些文件需要盖章的,免得来回跑了。



第二步:到社保中心柜面办理开户登记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卡领取通知书》一份交单位经办人;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打印《业务登记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业务告知单》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办理完开户手续后,社保机构会给你一个社保登记证书和一份办理《牡丹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所需材料的说明,此卡用于信息查询和缴费。同时建议开通网上办事功能。

第三步:备好材料致电银行

这里的材料是指工商银行办理《牡丹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所需材料,一般会社保中心会发给你一些表格,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准备好上面列示的要求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然后,致电银行专门的上门服务热线,等待银行上门领取材料(会收取工本费20元)。10个工作日后卡会邮寄至公司。拿到这张卡之后,您就开户完成了。

第四步:办理用工备案登记

上海市户口和持有上海市A类上海居住证员工到经营地职介所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需提供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同时还需要办理档案代保管协议书(也可以选在在人才市场保管档案,只是人才市场钱会贵点),一人一年100元(办理当天缴纳响应人数一年的费用,今后只需在每年12月统一缴纳一次即可,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5、可同时开通网上办事。

第五步:外地员工招工手续及外地农村户口参保手续办理

外来农村户口员工到经营地外来务工管理所,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要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社保登记证(社保开户时提供)

第六步:本市户口、A类上海居住证员工及外来城镇户口办理参保手续本市户口、持A类上海居住证员工以及外来城镇员工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外地农村户口在外劳办办理参保手续,需带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Ⅷ 新公司如何开设社保账户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符合条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参保企业应于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办理通过社会保险业务网站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增减变化及应缴费信息的申报业务,并填写、留存相关表格、资料。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企业的申请,进行应缴费信息的核定,并通过“网上银行”征收社会保险费。

Ⅸ 新公司刚成立,社保开户最低人数有规定吗

截至2020年1月,新公司刚成立没有规定社保开户的最低人数,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9)确定社保开户条件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