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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开户籍准入条件

发布时间: 2021-06-21 23:59:24

㈠ 昆明放宽落户限制了吗

昆明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昆明市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以城乡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本地和外地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实行相同的落户条件和标准,确保城镇新老居民同城同待遇。

4

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先落户再择业,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

因工作调动(含人才引进、公务员录用等)的人员,本人可以在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在主城4区及呈贡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正式调动手续和住房凭证,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不受缴纳养老保险的限制。驻昆央企、省属企业及国有企业职工转移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登记备案后,可以将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在主城4区及呈贡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劳动关系转移登记备案手续和住房凭证,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不受缴纳养老保险的限制。

5

明确创业人员落户政策

主城4区创业人员落户条件:连续2年在主城4区创业且累计缴纳税收2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企业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连续2年在主城4区创业且累计缴纳税收5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接迁20名高级管理人员(含技术骨干)在企业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呈贡区创业人员落户条件:连续2年在呈贡区创业且累计缴纳税收1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企业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连续2年在呈贡区创业且累计缴纳税收3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申请接迁20名高级管理人员(含技术骨干)在企业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在昆明市主城4区及呈贡区以外的县(市)区城镇地区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登记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含租赁)、创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6

明确多产权人落户条件

合法稳定住所有多名所有权人且均为直系亲属的,其中一名所有权人可以申请落户,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达到接迁条件的,可以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落户。

合法稳定住所有多名所有权人的,经全体所有权人现场签订协议共同指定一名房屋所有权人申请落户,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达到接迁条件的,可以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落户。

7

放开直管公房、单位公房落户条件

在昆明市城镇地区直管公房、单位(部队)公房实际居住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

8

明确农村地区户口迁入迁出条件

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

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户口登记在农村地区的,应当将常住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或合法稳定住所地。

㈡ 有没有法律法规条文规定户口迁移的相关情况

当然有,先给你一个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八)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㈢ 户籍改革进入深水区::都市圈、城市群户籍准入年限互认

2021年,户籍制度改革还将继续深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其中提出,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
此次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对于“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又释放了新的讯号,譬如除长三角、珠三角以外更多的都市圈、城市群将可能加入。在分析人士看来,还有待更进一步的文件出台。
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9年,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包括四大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城区人口处于500万到1000万之间的特大城市包括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济南、沈阳和青岛。
其中,以广州为代表的超大城市,在2020年也已经释放出了跨区域户籍积分累计认可的信号。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将促进劳动力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迁移。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劳动力自由流动,更好地体现了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
宁波、苏州、广州等地已率先探索
2020年,已经有一些城市迈出了探索的步伐。
浙江宁波在2020年5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出,宁波将根据“甬舟一体化”工作要求,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舟山市区户籍等同于宁波市区户籍,舟山县市户籍等同于宁波县市户籍。
同年8月,宁波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提出在宁波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市缴纳年限。
此外,现户口登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内,在宁波市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至其合法稳定住所处。
苏州也在2020年1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省内特大城市苏州与南京在积分落户时,实现居住证年限和社保年限积累互认。探索苏州与无锡、常州等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积累互认。
引起较大关注的是一线城市广州,2020年8月,广州透露正在拟定的《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出,建立跨区域户籍积分累计认可制度,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的户籍准入年限,在广州可以得到累计认可。
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处长程应游当时指出,草案如果获得通过,广州将成为国内第一个实现跨地区落户积分累计认可的城市。
之所以说“国内第一个”,是因为广州将这一制度范围跨区域扩大到了长三角,这也被一些解读认为是广州面向长三角发起的“抢人”措施。
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城市已经对人才落户放低了门槛,但一些地方同时对社保年限有一定的要求。以广州为例,2020年12月,广州颁布7个区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大专学历即可申请,但同时需要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城市,达不到学历要求的普通劳动者更多依赖积分落户渠道,而社保年限往往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积分影响因子。从这个角度来看,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将打消一些普通劳动者在一定范围内迁移的后顾之忧。
进一步改革的关键在大城市
从政策表述以及各地的探索来看,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主要集中在都市圈或城市群范围内。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将有助于同城化发展,在此类政策下,人口流动的障碍会减少。
假设一种情形,某初中学历进城务工人员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几年后,因为工作调动或买房安家等缘故来到东莞。2018年,东莞取消了积分入户,改为实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可入户,俗称“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假如东莞与深圳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则意味着这一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把深圳的缴纳社保年限转入东莞,不必从零开始,从而更快地成为户籍意义上的东莞人。
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按照要求,不少城市已经开始执行“零门槛落户”。这也意味着,上述“互认”的关键更多还是取决于都市圈、城市群内的超大、特大城市的态度,否则,这种“互认”很大可能仅仅变为小城市对大城市的、单向的认可,这在“零门槛落户”渐成趋势的背景下,并无太多实质意义。
而超大、特大城市,恰恰也是户籍改革制度进一步推进的难点所在。从当前的发展阶段来看,人口有进一步向超大、特大城市集中的趋势,在资源、环境承载力等考虑之外,这些城市也将因此面临着巨大的公共服务挑战。
一位长期关注人口及公共服务问题的研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去年中央已经提出“推动公共资源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但有的城市落实意愿不够,才导致公共服务规划赶不上需求。上述研究人士认为,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各地逐渐降低落户对于社保年限的要求,并逐步开放所有城市之间的社保互认,这将可能是未来户籍制度进一步改革大的逻辑和方向。
王梅则认为,为什么很多人那么看重户籍?因为户籍绑定了很多公共服务。如果将来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常住人口中扩大到一定水平,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待遇差距越来越小,甚至没有差距,户籍将只是回归人口登记的功能,这对于劳动力流动来说将是更大的促进。

㈣ 西安市户籍准入的规定是什么

您好!2017年1月23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吸引人才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意见》,对西安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做出重大调整。为此,西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次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问答。
问:这次主要对西安市哪些户籍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
答:具体调整内容是:
(一)放开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迁移限制;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
(二)降低技能人才落户条件;
(三)降低投资纳税落户条件;
(四)放宽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
(五)降低买房入户条件,取消政策执行时限;
(六)降低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社保缴费年限;
(七)重新定义用人单位的概念。
问:对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放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西安市原规定对学生集体户口在市内不能进行随意迁移。2017年3月1日起,户口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进行市内迁移。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毕业后可按照就业报到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本市市区用人单位集体户或负责其档案托管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
问:放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的内容是什么?
答: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问:35周岁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如何落户?
答:既可从符合其他政策性落户渠道落户,也可从这次调整的准入条件中的四个渠道申请落户,包括以下四个渠道:一是买房入户,二是国有企业投资纳税申请落户,三是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四是技能人才落户。
问:对哪些技能人才降低了落户条件?
答:原西安市技能人才落户的准入条件是:“依法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有技师技术等级,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2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中级工技术等级,在本市企业连续就业满3年,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2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本市市区内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符合(1)(2)(3)(6)项规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调整后准入条件为:“依法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
(1)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具有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者;
(3)具有中级工、高级工等级者,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本市无法调剂解决并经省、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其他特殊技能人才。
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随迁”。
问:这次对各类技能人才落户条件都做了哪些调整?
答:在原来的“省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增加了“地市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同时将“并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条件以及具有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技师技术等级人员的年龄限制取消,也对中级工、高级工年龄限制放宽至35周岁、随迁限制也予以取消。
问:对投资纳税落户降低了哪些条件?
答:原西安市户籍准入政策规定投资纳税落户的准入条件是:“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依法为员工申办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在本企业连续任职3年以上;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以上人员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调整后准入条件为:“(一)国有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中层以上管理骨干,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特别应该强调的是,本条款里申请人员增加“在本企业连续任职、就业3年以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及留学回国人员的职工”,扩大了目前在企业就职的各类人员的落户途径。
(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或在最近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纳税的税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同时增加了若出资比例最低的股东也达到上述纳税标准,可申请一名在西安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由用人单位为其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企业骨干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三)为了鼓励创业,这次调整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降低了条件。个体工商户1年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2万元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款累计在3万元以上,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在本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问:从哪些方面放宽了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
答:取消了职工人数限制和为职工提供合法的集体住所限制。
问:对西安市买房入户政策,都做了哪些调整?
答:这次调整将政策执行时限由“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修改为“2015年7月1日以后”,并将“在西安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条件取消。
问: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的落户政策有何调整?
答:原西安市规定的长期在本市市区就业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条件是:“持外省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与本市市区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在本市市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市区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这次调整只是将其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调整为满3年以上。
问:重新定以后的“用人单位”概念是什么?
答:原规定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用人自主权、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调整后“用人单位”的概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在本市区依法注册,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缴费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内容。
问:什么叫合法固定住所?
答: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赐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
问:直系亲属包括哪些?
答:在这次户籍准入条件调整中直系亲属特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外)父母。
问:如何证明亲属关系?
答:亲属关系证明具体是指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或由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载明亲属关系的组织人事档案复印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符合法律规定的DNA鉴定报告。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可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问:未成年人如何界定?
答:这次户籍准入条件调整中未成年人特指18周岁以下的公民(含不满19周岁的在校高中学生)。
问:什么叫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问:为什么要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答:为了使这次调整后的部分户籍准入政策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在政策执行前,由于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工作规范,也需要对基层民警的业务技能进行全面培训,同时还要对全市的办公系统进行调整等方面的原因,因此经过论证,定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㈤ 南京新政全面放宽四区落户门槛

18日,记者获悉,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开的《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宽了该市落户条件,对于城市周边四个城镇区域,持居住证者只需交纳6个月以上社保即可落户,不再有年龄和学历限制;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江苏省内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可累计互认,并探索长三角城市群累计互认。
近年来,南京已持续通过各类优惠措施以及“宁聚计划”等针对大学生、大专生放开落户限制。例如,2020年4月,南京发布的《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规定,“40周岁以下的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就可以落户。”
而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则更进一步,已不再有年龄和学历限制,“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同时,南京还面向整个江苏省、乃至整个长三角城市群打开了落户大门,根据《实施意见》,南京要“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在(江苏)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我市累计认可。探索与长三角城市群中具备条件的省外城市实施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记者注意到,在《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要求,解决好长期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并健全完善“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继续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按照人地挂钩的原则,在当年的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中,将各区上一年吸纳非户籍人口落户数量作为重要的分配考虑因素,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㈥ 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 放开限价商品房户籍要求

西安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是什么?2015年7月西安对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进行了调整,限价性商品房准入年龄标准也有所降低,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细则要求吧。

一、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2015年7月24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通知,此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1、租赁型保障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3000元,其中,人均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城镇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租;人均月收入低于2400元的家庭按照市场租金的72%计租;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的家庭按照市场租金的90%计租。

2、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3000元;单身人员申购年龄调整为年满22周岁;户籍要求调整为具有西安市居民户口或西安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在满足保障对象需求的前提下,限价商品房可作为政府主导征迁项目的拆迁安置房,也可用于解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

二、对于此次准入标准的解读

1、全面放开限价商品房户籍限制,凡具有本市居住证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市居民一样享有限价房申购资格,非本市居民家庭可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住房证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及其他资料,到居住证所在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资格审核的受理、审核程序与本市居民保持一致。也就是说,非本市户籍与本市户籍的家庭和人员在申请限价房时,唯一的差别就是需要提供居住证。

2、单身人员申购限价商品房的年龄由25周岁调整为22周岁,主要还是考虑到在西安就业的外来单身人员的年龄结构。

3、推进货币化安置,在满足保障对象需求的前提下,凡政府主导的征迁项目,可购买限价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委托相关单位组织实施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公益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移民搬迁项目等重大民生项目的拆迁安置。

以上可知西安对于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降低惠及更多人群,非西安户籍的持居住证也可以申请限价房。这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是一次很好的门槛降低政策,解决了部分人住房困难问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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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秦皇岛办理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1)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和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合法自建房,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稳定居住半年以上的借住房、租赁房屋。

(2)投靠类落户。户口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和建制镇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迁入落户。

(3)人才引进落户。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在城市区、县城镇、建制镇申请办理落户。

(4)居住证落户。凡是取得居住证的公民,可申请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

(7)全面放开户籍准入条件扩展阅读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放开城镇迁移落户条件:

1、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我市城市区、县城镇和建制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2、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具有城镇户籍(城市区、县城镇和建制镇)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

3、放开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可以在城市区、县城镇、建制镇申请办理落户。

㈧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工具/原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步骤/方法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最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
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