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州新公司办理社保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2. 广州新公司要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流程是怎么样的,希望能的详细回答
您好,广州新公司给新员工办理社保的话,
1、首先新公司需要开通社保通道,需要到相关部门开通,需要带齐以下资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注:您还要确定新注册公司开户的时候是否在银行签了扣税协议,简称ETS),然后拿着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公章到所在地税核险种才可以。
2、新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提供该新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确定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
3. 广州个人社保如何办理流程
个人办理社保是需要条件的,主要针对的对象是:(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3)参保人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个人社保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4)每月1-24日受理。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2、在广州开户的本人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及其复印件;
3、若需代办,请提供代办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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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广州如何办理社保
办理社保需要以下手续。
办理社保的条件:
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
参保人要求参加医疗保险需签定《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书》;
手续完备由登记科打印“加办通知书”参保人凭通知书到就近邮局开户并按时缴纳保险费,三个月以后领取医保卡六个月后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办理社保的手续:
(一)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1、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3、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变更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变更缴费档次的,只需提交资料1。
(三)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1、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使用本人账户缴纳城乡养老费的,提供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变更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仅变更缴费档次的,只需提交资料1。
(五)参保人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领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领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本人原缴费账号领取养老待遇的,可以不提供;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出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本人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书面申请一份;
3、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证明或护照(非中文版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版翻译一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继承人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须提供:
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死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提供能证明是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材料;
4、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6、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
参考资料http://www.hrssgz.gov.cn/bszn/ylbxbszn/201509/t20150923_235853.html
5. 个人怎样办理广州社保
个人办理社保是需要条件的,主要针对的对象是:(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3)参保人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个人社保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
(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
(3)参保人已在我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4)每月1-24日受理。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2、在广州开户的本人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及其复印件;
3、若需代办,请提供代办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6. 广东中行金融社保卡开户办理流程是什么
广东金融社保卡开户办理流程:1、客户个人或参保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服务点,或中国银行特定服务网点(非广州地区可到任意网点,广州地区为指定的社保卡服务网点,与补换卡网点一致)发起申请,需携带有效证件,并填写申领登记表,客户需签字确认。
2、社保卡代办要求同普通借记卡一致。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借记卡,并出具监护人、借记卡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等监护关系证明文件。
3、线上渠道方面:部分地区如珠海、广州,已推出线上申请渠道,您可登录当地社保指定的线上渠道进行申请。线上申请目前受理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境内参保人,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非居民暂无法进行线上申请。
4、办卡限制方面:广东省内,一般情况下客户不能同时在多个城市参保,已有省内社保卡再申请其他城市社保卡,应进行参保关系转移后,才能申请新参保地的社保卡。原有参保城市的社保卡的医保账户、金融账户均可保留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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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7. 广州社保办理流程
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广发行、商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8. 广州市社保开通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市参加社保根据参保单位(个人)的不同情况,需要材料也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集体经济组织参保登记
1、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核准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表》(一式两份);
3、参保登记时一并办理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参保缴费的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变更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仅变更缴费档次的,只需提交资料1。
(三)参保人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
1、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提供);
2、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
3、使用本人账户缴纳城乡养老费的,提供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保人个人资料变更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
2、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仅变更缴费档次的,只需提交资料1。
(五)参保人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
1、填写《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领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领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本人原缴费账号领取养老待遇的,可以不提供;
4、属于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低收入困难人员的,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前出境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的
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本人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书面申请一份;
3、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国(境)定居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证明或护照(非中文版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中文版翻译一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卡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继承人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须提供:
1、《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报告书》或《死亡殡葬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死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提供能证明是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材料;
4、继承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继承人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6、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有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携资料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街镇尚未开展经办业务的可在街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或直接到区社保/农保中心办理);
2、参保人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本人携资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街镇尚未开展经办业务的可在街镇公共服务机构申请受理,或直接到区社保/农保中心办理)。
3、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可在户籍所属街(镇)级残联申请资助参加城乡居保,由残联受理并核实资料后提交对应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
9. 在广州的公司怎么办理社保登记证
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需要在地税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社保费的缴费登记,企业在完成缴费登记十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和单位有效证明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有效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任一材料: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缴费登记的纸质证明、成立登记证或批准成立文件等。
注:缴费人办完登记后需到银行签订扣税费协议书,并交还一份给地税前台人员,地税前台人员才会为其录入银行账号以备以后扣缴社保费。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步骤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咨询电话:12366-2)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 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
6、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广州市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8、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9、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10、于办理后的次月10号前到相对应地税部门办理缴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