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详细流程请说一下
如何注册个体工商户
1、在注册个体工商户之前,我们要先准备好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原件、以及经营场所证明;
2、除了准备好上面说的三个材料,还要提前准备店名、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资料;
3、接着前往工商局,以注册地址为准,到对应的工商局提交已经准备好的资料;
4、等待核实店名通过,如果店名被占用,则需要当场再起名,所以建议大家在准确资料的时候多想几个好名字,有所准备;
5、所有手续都办完后,等待领取营业执照。一般十到十五个工作日即可出执照正副本。
Ⅱ 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一、个体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按照国务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两证整合。
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将原来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实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2)新开户个体税务登记流程扩展阅读:
一、税务登记证的证件构成: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的证件登记:
1、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2、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3、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税务登记证
参考资料来源:央视网——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12月1日起全国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Ⅲ 税务登记流程
一、办理程序:
(一) 申请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登记窗口提供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的相关资料,在申请人资料提供正确齐全的前提下,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录入打印《税务登记表》,并经纳税人确认签字后留存。
(二)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不含个体工商)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核准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单位纳税人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新开户个体税务登记流程扩展阅读: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
税务登记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
3、扣缴义务人: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享受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证件及使用: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领购发票。
(2)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3、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办理停业、歇业;
5、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参考资料:税务登记-网络
Ⅳ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程序是啥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
1.需准备店面房产证复印件,(是租的房子还要租房协议书)
2.身份证复印2张 ,一寸照片5张.
3.到当地工商所申领表格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再到税务所办税务登记证,现在好象还得办行业代码证,在质检局。
5.拿到税务登记证后申请发票,发票申请分2种:第一,按定税方法,即每月不管有没有营业额都是每月交纳相同的税额;第二是根据开具发票的金额每月按税率缴税
6.整个过程收费大概在500元左右,时间大概是15-30天,这个各地不同的
税务登记
新开户需带资料(复印件) 1、国有经济、集体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级批文、会计上岗证、验资报告各1份;法定代表人私章、公章各1枚。 2、有限责任公司、股分合作制: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会计上岗证、验资报告、章程、协议各1份;公章1枚。 3、私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会计上岗证各1份;法定代表人私章、公章各1枚。 4、事业单位:事业法人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收费许可证、上级批文、会计上岗证各1份;企业代表人私章、公章各1枚。 5、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总机构营业执照上级批文、会计上岗证各1份;负责人私章、公章各1枚。 6、外资企业:营业执照、国际统一代码证书各2份;外资企业批准证书、会计上岗证、企业章程协议、外经贸文件、法定代表有身份证各1份。 7、外国企业:国际统一代码证书2份;批准证件、首席代表身份证、资本信用证书设立常住机构申请书、驻地用房证明、开业合法证书、董事会名单、组织章程各1份。 8、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业主身份证各2份。
Ⅳ 新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下来后是先办对公账户还是先税务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营业执照下来之后要首先去刻章,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再办理税务登记证,最后对公帐户。
三证合一以后,因为没有税务登记证了,开户时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所以新公司可以先去银行开户,也可以先去税务局报到。
报到超出一个月的,税务局要给予一定处罚,一般每个月50元或100元,有的地区要求不严格,晚一两个月不罚款。去税务局报到,带上营业执照,经营场地证明(就是租赁协议,一般公司成立时还没有自己的资产),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5)新开户个体税务登记流程扩展阅读: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Ⅵ 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些什么东西
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等。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于2003年12月17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该《办法》分总则,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证照管理,非正常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程49条,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6)新开户个体税务登记流程扩展阅读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2]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Ⅶ 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流程
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公司章程,公司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
Ⅷ 新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税务登记证
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流程、资料要求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如下表格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一式二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三、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