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州市个人公积金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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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公积金缴存”栏目查询详情。
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每月所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12329人工服务时间
每月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访服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检修,不提供人工服务)
2. 个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个人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单位进行办理。公积金新员工缴纳首先需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积金登记证,取得专用账号;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
1、国家公积金中心规定:一般个人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公积金,必须由单位设立并缴纳;
2、准备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设立登记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提供所在单位要件材料、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4、单位应当到个人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新单位开户,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办理开户手续;
5、个体工商户的话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给自己缴纳公积金;
6、一般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是单位的职工,如果公司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项目,可以跟老板沟通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意帮你出,你可以让单位代缴,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7、如果你不是单位职工、没有本地户籍、不是个体工商户,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
3. 郑州市公积金怎么办理合并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分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
1、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该单位集体归并、转移到其他单位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账户合并;
2、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调入单位又为其开设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帐号后,经转移造成一个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由现单位出具合并证明,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合并。(合并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不在一个单位的需办理转移,转移到一个单位后再办理合并手续)
4. 郑州住房公积金去办理地址在哪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在百花路互助路口
5. 郑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单位办理公积金流程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6. 郑州怎样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加盖公章和财务章);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加盖财务章)
3.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财务章)
4.法人身份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5.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机构成立文件)和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手
7. 郑州市公积金联名卡怎么办理流程
携带身份证到百花路公积金中心楼下的建行就可以直接办理。、
需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可以在公积金官网查到
8. 郑州市公积金开户行是哪
郑州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
服务机构 服务地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大厅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百花路46号 67172112
交通银行 建设路支行 建设路188号 67973447
开发区支行 瑞达路82号 67981813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行政区支行营业厅 纬五路14号 65669912
工商银行金水支行营业厅 南阳路324号 63947262
工商银行花园路支行营业厅 纬五路8号 65585177
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营业厅 建设路110号 67632067
工商银行二里岗支行营业厅 陇海东路301号 67392178
工商银行五里堡支行营业厅 建设东路43号 68567529
工商银行陇海路支行营业厅 陇海西路81号 67089189
工商银行西大街支行 西大街214号 66234862
工商银行南阳路支行营业厅 南阳路128号 63724784
工商银行未来支行营业厅 未来大道69号 65618887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百花路支行 百花路46号 67170592
9.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