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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一次开户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7-18 19:33:20

1. 新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开户办理要件如下:1、《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留印鉴卡片二张。

2. 公司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及需要的证件

3. 个人第一次办理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个人办理公积金的业务大体有以下几种: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业务
一般情况下,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是由职工就职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专门至缴存银行办理的。因此,职工需要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一份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待每月公积金缴存日,人力资源部门专员会将其提供的资料连同单位公积金汇缴书、变更清册及转账支票到缴交公积金银行办理。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
●一般情况下,职工个人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话,必须其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不少于6个月,其没有其他公积金债务或业务的情况下,可以到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所需资料为:职工个人目前住房产权调查证明;职工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职工个人婚姻状况说明;职工个人还款银行账号或存折等。
3、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分为住房类提取与非住房类提取;
✵住房类提取可以分为:自住产权房提取,经济适用房提取,宅基地房屋大修、翻建或装 修等提取、租赁房屋提取或物业管理费提取等;
✵非住房类提取可以分为:法定退休提取;死亡;出国定居;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等。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申请人,需要备齐资料有:
✵申请人原件及复印件
✵代办人员办理必须是配偶或直系血亲,除此以外的人员代办需要至公证处公证委托。
✵婚姻状况说明
✵以上各项条件必须具备的证明材料:如二手房自住房提取的话,需要带好二手房完税发票;如法定退休年龄提取,需要带好退休证明材料等;
✵单位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
✵提取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
以上就是个人办理公积金业务所需要的资料及注意事项。

4. 住房公积金开户怎么办理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额后,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流程说明:①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的代办银行领取《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银川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以下简称《清册》、《清册汇总表》。
②单位先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住房公积金交存额,再一式三份填制《清册》、《清册汇总表》,字迹要清晰,数字要准确。
③单位在代办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留财务印鉴,代办银行在“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系统”中为单位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单位在该行购取有关空白汇交凭证。注:“代办银行”为“中心”指定的专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专业银行。

5. 个人公积金开户流程有哪些

个人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单位进行办理。公积金新员工缴纳首先需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积金登记证,取得专用账号;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
1、国家公积金中心规定:一般个人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公积金,必须由单位设立并缴纳;
2、准备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设立登记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提供所在单位要件材料、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4、单位应当到个人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新单位开户,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办理开户手续;
5、个体工商户的话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给自己缴纳公积金;
6、一般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是单位的职工,如果公司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项目,可以跟老板沟通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意帮你出,你可以让单位代缴,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7、如果你不是单位职工、没有本地户籍、不是个体工商户,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比如说:小豆社保。

6. 公积金公司开户流程

一、个人开户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缴存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三、个人变更(一)比例、基数变更缴存人携带下列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手续: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二)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包括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账户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信息。缴存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变更:1、《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2、身份证;3、相关证明材料(存折、银行卡等)。(三)个人账户封存缴存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中断缴存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1、身份证;2、相关证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门开具的无收入证明)。(四)个人账户启封当缴存人符合正常缴存条件时,应当自恢复正常缴存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1、身份证。(五)个人账户漏缴缴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或无能力缴存公积金致使个人账户封存的,在办理账户启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提供个人一个阶段内无收入或无能力缴存的证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办理漏缴手续。四、账户转移缴存人到单位就业的,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账户转移:1、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转移到外地人员提供);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身份证。五、提取1、缴存人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详细请参看《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7. 第一次缴纳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携带以下资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科办理开户手续:

1、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首次开户登记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2、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U盘拷贝电子数据并填写上报。

3、申报时须携带: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4、工资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在A4纸上依次排列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提供的职工养老保险缴存证明原件,“**省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须提供由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的“**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人事部门批准的进编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将资料提供给经办银行办理开户。

三、按月进行汇缴。

(7)公积金第一次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

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8. 首次办理公积金的员工需要什么材料

给新员工办理公积金流程:

1、首先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单位开户需要资料: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单位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专管员)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工资发放表、职工缴存清册、职工名册 。

2、个人开户:根据职工名册(清册)搜索办理个人开户。

3、公积金缴存分配:合计出公司需要给员工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并到公积金中心告诉的银行去交费。

4、为新员工员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流程。

(8)公积金第一次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单位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

1、新开户单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的公积金汇缴的变更(补交)清册》、《住房的公积金委托的收款协议书》,由单位按照有关的政策的规定确定缴交比例。

2、在《变更清册》的补交栏中填写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至开户上月的应补交额,其他的表格根据填表的说明填写了,加盖单位公章,交审核并办理了开户的手续。

3、新开户的啊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的。单位根据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

4、正常缴交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报送《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存入专户。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

9. 首次单位给员工办理公积金,都应该带什么手续

初次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需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手续及流程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后,以后每次为新员工办理缴纳手续只需要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增员手续。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