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如何办理公积金开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单位新开户,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开户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经办银行的实际要求为准。
应答时间:2021-01-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Ⅱ 公积金公司开户流程
一、个人开户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3、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4、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二、缴存1、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2、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三、个人变更(一)比例、基数变更缴存人携带下列资料在每年7月到银行柜台办理缴存基数、比例调整手续:1、身份证;2、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二)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包括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储蓄账户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信息。缴存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变更:1、《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2、身份证;3、相关证明材料(存折、银行卡等)。(三)个人账户封存缴存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当自中断缴存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1、身份证;2、相关证明材料(如街道等部门开具的无收入证明)。(四)个人账户启封当缴存人符合正常缴存条件时,应当自恢复正常缴存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下列资料到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1、身份证。(五)个人账户漏缴缴存人如因特殊或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一段时间内无法或无能力缴存公积金致使个人账户封存的,在办理账户启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还需要提供个人一个阶段内无收入或无能力缴存的证明文件(如街道出具的无收入证明)办理漏缴手续。四、账户转移缴存人到单位就业的,应当携带下列资料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账户转移:1、新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或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接收函(转移到外地人员提供);2、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3、身份证。五、提取1、缴存人按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详细请参看《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Ⅲ 公司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及需要的证件
Ⅳ 公司办理公积金开户需要什么材料,手续
一、企业缴纳住房公积金,持下述文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发放工资日银行代扣或者缴纳支票
四、增减变化:有增、减员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额、汇缴人数变更清册》。
五、基数核定:每年6-7月份提交新一年度的公积金缴存额调整申报表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明细表给银行办理调整。
六、缴纳比例: 单位和个人分别5%——20%可选
(4)青岛市区企业公积金开户手续扩展阅读
《公司法》第169条规定了公积金的用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分给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上年税后利润中优先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直接弥补亏损。
Ⅳ 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和个人开户所需手续和流程
单位开户手续和流程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开户导入表)、《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个人开户手续和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
2、有权部门批准的集资建房计划和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3、单位集资方案原件及3份复印件;
4、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基本情况表复印件3份;
5、单位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原件3份;
(5)青岛市区企业公积金开户手续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Ⅵ 青岛市社保公积金办理流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办理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代理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境外人员或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参保个人凭个人身份证到银行服务窗口领取《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2、参保个人根据银行前台工作人员的指导,规范填写《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按要求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相片回执。
3、参保个人交表后,需缴纳社会保障卡工本费(20元/人/卡)。银行前台人员开具票据给参保个人。
4、20个工作日内各银行通知参保个人到申办网点领卡。
5、社会保障卡需要激活才能使用,领卡时请即时激活。
青岛市社会保障局地址是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Ⅶ 青岛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
由单位的经办人员带上材料,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先设立账户,以后每个月去缴钱。
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汇缴
申请范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指定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指定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Ⅷ 青岛市公积金办理流程
青岛市内四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 市内四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打印公积金查询单;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贷款申请受理后,中心收取相关材料,并出具预审意见;申请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按要求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组合贷款,需借款人分别与中心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后五个工作日,办理划款手续。
5、划款完毕,通知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贷款划付凭证。
二、市内四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到管理处贷款专柜打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查询单》,进行贷款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2、借款申请人到约定评估机构办理房产评估手续,同时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测绘手续。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卖方本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柜申请领取《贷款承诺函》,然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4、借款申请人持产权过户收件回执,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手续,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进行登记并打印《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组合贷款,需申请人持《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申请),申请人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需按要求申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贷款登记信息审核后,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
5、合同签订、盖章后,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6、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借款人缴纳相关税费后,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产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贷款到帐后,借款人到贷款专柜领取《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支付凭证》等材料。
7、其他区域的二手房贷款流程如与市内四区不同,按所在区域的业务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