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招行为我公司基本户,现在换法人了,要去办理开户银行的法人变更,需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您好,变更法人代表一般需同时变更预留印鉴中的个人签章,应出具原预留银行印鉴卡(若印鉴卡丢失需要提供单位公函)、公章、财务章、法人签章,另需要提供工商局的变更通知书,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身份证,若无法提供原个人名章的,需要由本单位出具公函说明(公函需要法人签字盖公章)。如果预留的是非法人章,需要在公函中说明,并提供该预留人的身份证件。还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开户资料包括:(一)经年检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机构信用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二)经年检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机构需要提供),包括国税和地税正本原件和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五)如法人代表授权他人办理开户手续,还须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经办人的身证件(新版的身份证注意要正反面复印,若为港澳台居民,提供往返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A4纸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若有上级单位的需联系银行核实,注:基本账户各提供两份、一般账户提供一份,金融机构需对客户做尽职调查,有可能会需提供《公司章程》及法人出资比例证明。
具体您也可以联系您的开户行详细了解。
(如果需要业务咨询,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
支持!)
Ⅱ 三证合一后开户银行法人变更流程
带着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以前的开户许可证,信用代码证,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公章,法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一般三个工作日可以办好
Ⅲ 开户银行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那些全部是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你最好把原来法人的身份证也带上,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你的吧
Ⅳ 银行变更法人需要带什么资料
都需要变更,如果是人民币帐户,需要先变更基本帐户,再变更一般结算帐户.提供资料如下:1、 印鉴卡----变更前原印鉴加盖于印鉴卡背面2、 单位银行结算帐户预留印鉴变更/挂失申请书3、 经原被授权人签字确认的书面申请及原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如存款人无法提供原被授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应出具无法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须承诺承担由于无法提供身份证件或书面申请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费用)4、 预留个人印鉴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预留非法人私章时)5、 授权书和被授权经办人员身份证件(非法人办理时)6、 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一式3联)7、 董事会决议正本或单位证明8、 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后)9、 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后)10、 税务登记证(变更后)11、 法人身份证件12、 开户许可证(如为基本帐户,请交回原开户许可证;如为一般帐户,请先变更基本帐户,出示变更后开户许可证)
Ⅳ 公司银行帐户企业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新法人身份证,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书。A4纸复印件各两张(如是法人本人后两项就不用了)
Ⅵ 去开户行更换法人及印鉴需要带什么资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四条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原印签卡片、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
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外,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第四十五条单位存款人申请更换预留个人签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出具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无法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的,应出具加盖该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该单位出具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6)四个开户银行的法人变更流程扩展阅读: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Ⅶ 法人变更--开户银行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楼主要持上变更后的以下证照到开户行办理账户资料变更手续: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授权办理业务,若私章为法人要带上新的法人章,授权使用印鉴章作为预留印鉴用)及公章;
1-4项的证明文件需提供
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