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⑵ 郑州市公积金联名卡怎么办理流程
携带身份证到百花路公积金中心楼下的建行就可以直接办理。、
需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可以在公积金官网查到
⑶ 郑州公积金离职封存半年才能取,切不能在异地开户!如果我在别的省开户了可以提取吗
非农业户籍只能办理购房公积金支取或转往异地,需要先查询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名下还是公积金管理部名下。封存在原单位名下的需要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封存在管理部名下的自己去办理相关手续。 1、以异地购房名义支取公积金:异地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不是全款发票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在京期间社保缴费证明、原单位开具异地购房证明(此证明必须由最后一家缴存公积金单位开具,没有不能办理支取)。 2、转往异地需要异地先建立公积金账户:异地公积金管理部开具证明(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帐号、个人姓名、个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开户行帐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拿着两个材料去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
⑷ 郑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单位办理公积金流程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采取单位按月汇缴的方式进行的。缴存单位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连同单位应缴的部分,需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办理汇缴业务。
单位首次和以后各月汇缴住房公积金时,均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转账支票或现金缴款单,其他表格均为附件,应根据情况分别填写
⑸ 郑州市公积金怎么办理合并
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分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和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
1、单位公积金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该单位集体归并、转移到其他单位的,由原单位经办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账户合并;
2、个人公积金账户合并:职工因工作调动,原单位未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调入单位又为其开设另一个住房公积金帐号后,经转移造成一个职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帐号的,由现单位出具合并证明,到单位缴存网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合并。(合并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在同一个单位,不在一个单位的需办理转移,转移到一个单位后再办理合并手续)
⑹ 郑州管城区的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条件是啥
带好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公章,到所在区域专门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建设银行领取开户申请表,填完交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他们会给你一个公司的公积金帐号的,这样就算开户完成了
要办理相关业务的话,还需要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建设银行购买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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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郑州市公积金开户行是哪
郑州市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
服务机构 服务地点 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大厅 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百花路46号 67172112
交通银行 建设路支行 建设路188号 67973447
开发区支行 瑞达路82号 67981813
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行政区支行营业厅 纬五路14号 65669912
工商银行金水支行营业厅 南阳路324号 63947262
工商银行花园路支行营业厅 纬五路8号 65585177
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营业厅 建设路110号 67632067
工商银行二里岗支行营业厅 陇海东路301号 67392178
工商银行五里堡支行营业厅 建设东路43号 68567529
工商银行陇海路支行营业厅 陇海西路81号 67089189
工商银行西大街支行 西大街214号 66234862
工商银行南阳路支行营业厅 南阳路128号 63724784
工商银行未来支行营业厅 未来大道69号 65618887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百花路支行 百花路46号 67170592
⑻ 郑州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般住房公积金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时间和金额都必须满一年(12个月)。
一、所需材料
1、申请贷款的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复印件各4份;
2、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3、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
5、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
7、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
注意:递交以上材料复印件时时最好将原件一同带去。
二、房屋建审资料
1、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有土地使用证;
6、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