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公司首次办理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新公司首次办理社保,需要准备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法人如果是员工的话需要购买社保的。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1)青岛新办公司社保开户手续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㈡ 青岛市企业社保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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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需要再去社保中心办理确认手续,你只要网上办理了新增人员投保或者续保,系统会自动确认。
3、每月的15日之前办理,当月会缴纳成功,15日之后只能下月,但是可以申请补缴上月的。
4、如果是首次社保开户,需要在网上扣款至少两次后,才能去社保中心申请领取社保卡。申请领取社保卡需要单位开一个介绍信,网上有模版,最好再带上身份证。
5、不需要提供,也是网上操作就可以。
6、有些公司以青岛市最低标准缴纳,最低标准是1638,也就是说至少按照1638交。如果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缴纳,如果高于1638,就按照实际额,如果低于1638,就必须按照1638的基数。
㈢ 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上海社保新开户流程是什么?
首先,企业要提取准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的许可证明和法人的身份证。然后在社保中心的官方网站上面进行网上登记,并且将生成的文件打印出来。另外,将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复印件,还有带上公司的公章前往社保中心进行登记。如果不在十五个工作日中去登记的话,可能需要重新去网上申请,所以一定要及时的去办理。
公司为个人缴纳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首先,假如是上海户籍的员工,需要提供银行缴费的专用卡以及社保业务办事提示单。如果不是上海户籍的居民则要提供银行专用卡、居住证的复印件、社保业务办事提示单。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外来工作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个人社保登记表、外来务工人员备案登记表。
这就是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上海社保新开户流程以及公司问个人缴纳需提供的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㈣ 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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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办企业参保流程:
1.登录社保网站→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在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提交《登记表》及申请材料,逾期不办的,网上申报的信息将自动作废,企业需重新申报。
深圳社保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申请受理机关: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
办理时限: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提示: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
㈤ 在青岛新注册的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是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㈥ 青岛社保公司开户是什么流程希望详细。
1、到单位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开户,办理就业备案手续。
2、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开户,人员增减手续。
携带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㈦ 青岛市企业社保开户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新增企业办理社保开户需携带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加盖公章。
㈧ 青岛公司首次给员工办理社保,应该如何操作流程
以下是社保局颁布的用人单位新开户的办事指南,新成立的公司首次办就按这个办。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0-11-10
办理部门:各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各区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时间:
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号)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
执行程序:
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携带相关资料到营业执照登记地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对提报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㈨ 在青岛新开户的企业如何办理社会保险
社保缴费流程: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也可以交由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社保。只需将档案转入便可按月付款就可以了。
㈩ 青岛企业开通社保帐户如何办理
1、单位到就业备案中心,办理就业备案的开户。
2、到单位注册所在的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账户的开户。
3、同时办理网上相关业务的申请和银行代缴代扣的业务。
最简单的办法,带着公司的执照、代码证、公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到如上部门现场办理。
更多相关信息,可以到青岛人保局网站、青岛社保服务网了解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