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恢复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一、复户条件:
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
(一)参军复退回本市。
(二)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
(三)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
(四)出国、出境后回本市。
(五)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六)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七)凡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
(八)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
二、所需证明材料:
除需提供入户地屋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外,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属参军复退回市的,凭《退伍证》、区军队转业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入户证明。
(二)属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市的,除凭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属退(休)学回市入户的,还需学校退(休)学证明,属大专院校转学的,还需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属毕业回市入户的还需提供《毕业证》。
(三)属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的,凭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属假释和保外就医的,凭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假释、保外就医证明。
(四)属港澳同胞回市定居的,须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对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港澳方取消港澳居民身份,遣返回内地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五)属出国后回市复户的,按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来本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和《办理户口通知》。
2、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华侨,凭本人护照、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3、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满两年以上的(从注销户口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确实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凭本人护照、原本市户籍证明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六)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七)属持《户口迁移证》未入户的,须提供《户口迁移证》及书面申请报告。属遗失《户口迁移证》未入户的,须提供原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入户证明及书面申请报告。
(八)属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的,须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 《广州市番禺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和原本市户籍证明、相关就业、学习、生活的证明材料。
(九)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的,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本市户籍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街镇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法院解除失踪(死亡)证明。
三、办理恢复户口的具体手续:
(一)要求恢复户口人员,持所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二)凡被批准回市恢复户口的,由入户地派出所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属本须知第一项第七点的人员需到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② 新开一个户口本要什么条件和什么手续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分户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分户的条件: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2)重新开户口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办理分户,除需提供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宅基地证等)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属离婚、无房屋产权且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
2、属房屋所有权分割要求分户的,还需提供房屋分割后的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和户主的身份证。
3、属农村地区分户的,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离婚要求分户的,提供离婚证、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2)属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要求分户的,需提供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产权人与申请人的对房产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协议、房屋产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分户书面意见、村委同意分户证明。
③ 换新的户口本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申请材料目录
(一)户主本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如委托办理,需提供户主委托书、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公房租赁证、公房租赁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三)户主非房屋产权人的,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的同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各1份。
二、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户口簿:首次申领免费,丢失、补办每本5元。
四、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领取。
户口本的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④ 开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明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基本要求
(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
3、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
4、分户和并户;
5、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
6、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7、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
8、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
9、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
11、其他依照规定可以当场办理的户口申报事项。
(二)凡办理下列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对证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向申请人予以说明并当场填写《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证明材料:
1、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
2、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
3、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
4、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
6、其他依照规定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
(三)办理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各环节的工作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1、对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
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户口责任书》应当包括“存根”和“回执”两部分,记载“申报人情况、申请事由、申报材料情况、办理时限、受理时间、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等内容;回执部分交给申报人,申报人可据此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手续或者查询有关情况。
(五)对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要符合规定,照片合格,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居民身份证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快证在七日之内,临时身份证在二日之内发给公民本人。
⑤ 重新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证件吗
一、 办理条件
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二、 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楼主,要你们家的户主也就是你老爸去办的,你是不能办的。
⑥ 换户口本需要什么手续
换户口本所需材料:
1、如只是简单更换需要持旧户口簿。
2、如果是补户口簿则需要持户主本人申请、社区证明、房产证、居民身份证等手续办理。
办理流程
符合户口管理政策,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受理、办结。
1、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要由户主本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户籍管理部门通知申请人到当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去办理,注意要由户主本人去办,其他人是不可以代办的。
2、办理户口迁移的,要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凭存根编号到当地报社办理登报遗失申明;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身份证等资料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