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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交社保开户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6-20 07:54:00

『壹』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社保办理流程

办理公积金业务要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卡户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
1、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太平洋卡);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龙卡);
3、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卡);
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卡通);
5、北京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贰』 苏州园区社保怎么交

我国社会保险有以下两个类型:一个是城镇职工保险,另一个则是城乡居民保险。

社保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社保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单位或社保平台代缴,二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详情如下:

①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如果你是你是当地城镇户籍居民,可以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自缴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记得带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去地当社保局申请办理~

②工作参保:这个是最广泛的参保方式了,一般公司都会给个人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纳的话,是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职工社保费用是多少?主要看你选择怎么样的缴纳基数。以苏州社保举例,最低缴纳基数3368元来计算的话,职工社保费用一共需要缴纳621.34元,其中个人需缴纳358.64元。


③无工作、非本地居民缴纳社保方式:社保平台代缴。本质跟职工社保是一样的,可以享受五险的保障,只不过个人需要另外缴纳公司部分的费用和平台服务费。选择社保平台需要仔细审核社保代缴平台的资质。确保《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三证齐全,以及了解平台规模服务等。

易社保支持北上广深、苏州等36个城市的社保补缴、社保代缴、公积金代缴服务,社保代缴服务费每月仅需39.9元/人,参保费用透明,流程简单清晰。

“个人轻松交社保,就用易社保APP”。

『叁』 2019年公司人事如何办理苏州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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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个回答你的问题:
1.问下如果在园区,如果缴纳最低标准是多少钱。如何办理!
答:缴纳最低标准是多少钱苏州园区现在缴纳的最低标准是1850也就是说不算你的工资多少就按最低标准的来缴纳那就是1580元。还有就是要看你缴纳的是哪类的公积金。它分为三类:
A类总工资的22%B类总工资的18%C类总工资的15%
我们拿A类来做分析也就是说你每月工资是2000元那么就是2000*22%=440你要交440元这是你个人交的你交440元你公司也交440元一共是880元
如何办理?如果你新进入园区公司不需要你自己去公积金管委会办理的,公司会给你一张公积金缴纳情况表给你填写的,如果你之前没有交过园区的公积金,那么公司会帮你办理新开户公积金的。一个人只有一个公积金编号就即使你提取过公积金的你的编号也会保存下来。
2.新区和园区两个地方对员工和公司来说,如果缴公积金和不缴公积金个需要出多少费用。
如果你在新区的公司不缴纳公积金那肯定是社保社保里分为几大类: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
你可以按照我上面提到的比例算下就知道缴公积金和不缴公积金各需要多少费用了!
我老婆就是公司的HR专门负责员工的公积金办理的,如果还有不明白那就给我留言我会详细给你解答的。我老婆是HR的负责这个的我问她的她说的肯定没有错的

『肆』 苏州工业园区新开业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应该准备些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给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二、办理社保需携带的材料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的三十日之内,到地税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2份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1份;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新参保人员工资表或者劳动合同。

(4)苏州园区交社保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单位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2% ,个人缴纳8% 。

2、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7% ,个人缴纳2% 。

3、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2% ,个人缴纳0.1%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0.4%,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0.85%,个人不缴纳。

6、重大疾病:单位0.26%,个人不缴。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伍』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办理社保开户需要哪些资料

社保开户在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之后,一个月内去社保中心开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1、 公司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法人身份证不能提供,有复印件也行;

3、 社保网上下载”社会保险登记表”两份;

4、 网上办事承诺书壹份;

5、 去营业执照所在地社保局柜台办理开户手续,会收到一个社保局开出的用户名和社保密码条。

注:一般来说全国各地办理所需要资料大抵都一样。

『陆』 苏州工业园区新开业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应该准备些什么,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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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是自己跑的,前一家公司没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如果正常辞职手续已经办完,辞职者需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2楼)自己办理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手续。如果新单位仍在苏州工业园区,不需办理转移手续,新单位凭社保卡号直接登记到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
如果自离或尚未办理辞职手续,证明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没了结。可能会涉及到原单位的利益关系,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看到原单位劳动终止的通知不会同意转出社保关系。
办理社保转移所需资料:
用人单位为参保员工完成最后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并办理退工离职手续后,参保员工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市民卡;
(2)《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表E2)一份;
●参保人员需将住房公积金跨市转移的,则需提供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如果转移至苏州大市范围内,则需提供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
●参保人员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需填写中心统一格式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流程: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后,给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至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划代码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或通过网上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划出基金(江苏省内一般账户养老基金不转),终止其园区的养老和医疗关系,将信息做好备份。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接续好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记载转移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所在的转入地用人单位或个人。
6、住房公积金转出:中心在给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或提取手续。
7、跨苏州大市转移的参保人员,中心为其办理住房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手续,如参保人员要求转移住房公积金基金并出具转入地住房经办机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接收函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出。
8、转移至苏州大市内的参保人员,如出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的,中心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转出。如转入地尚无转入账户的,则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结存在园区,按照结存额相关规定操作。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柒』 苏州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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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苏州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8%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9%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2%1%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1%——
生育保险1%——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苏州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苏州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苏州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苏州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苏州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