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团体的二级机构银行开户需要哪些手续
请看以下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 请问社会团体必须是法人才可以吗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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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是“应当具备”而不是“可以具备” 属强制性规定
因此 成立社会团体 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3. 社会团体开账户需要什么资料
农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证明文件如下: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9、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在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无法取得税务登记证的,在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可不出具税务登记证)。具体请以实际经办网点要求为准。
4. 社会团体在工商银行开户需提供哪些材料
社会团体开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可凭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
3.税务登记证正本;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及授权书;
5.开户行所需的其它资料。
温馨提示:如提供了新版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内容由工行智能客服“工小智”为您解答,解答时间2020年01月07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5.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人行开公户需要啥手续
你办理社团证书的时候,前期会在银行开一个临时账户,等到社团证书办下来后,然后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齐全后,就可以去银行把临时账户转成对公账户了。
6. 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如何在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成立团体的政府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公司印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7. 北京新办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首先,单位新参保业务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加盖单位公章)。
另外,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1.非某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业务;
2.提交以上材料后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并打印出《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其次,办理人员五险参保手续
1.下载企业版软件:请通过北京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特色栏目—下载中心—软件下载—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升级补丁”—点击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安装“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并请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的升级补丁。
2.社会保险征缴表格:请通过北京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特色栏目—下载中心—表格下载—社会保险征缴表格进行下载。注意:所有表格不能涂改、不能修改表格样式和边距。
3.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1)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计算;
(2)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本市及外埠城镇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2010年缴费年度按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4)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5)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由机关或其他企、
事业单位调(转)入企业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相关信息录入及报表打印
单位通过安装企业版软件完成参保数据录入、信息报盘和报表打印工作。
1.录入单位信息(单位在录入信息时,要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打印出的《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内有四个页签(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1.五险共有信息;2.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保存(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的,使用“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修改”模块进行修改。)—打印
2.录入人员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选择单位名称—内有三个页签(分别为:五险共有信息、四险专有信息、医疗专有信息)—保存(保存后发现信息有误的,使用“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模块进行修改。)
3.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核对四个页签中显示的报盘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报盘—设置存盘路径—保存(生成dat文件)
三、办理医疗单位开户及五险人员增加
单位完成参保数据录入、信息报盘和报表打印工作后再到社保中心办理以下手续:
提交的材料:
1.存有单位和个人信息的U盘;
2.由社保中心打印的《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复印有社保号和单位名称的页面);
3.单位录入信息后通过软件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新参统或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需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一式三份;
第三,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后,按要求领取医保存折、社保卡
8. 如何办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关于筹备成立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 的申请
安庆市民政局:
申请书正文内容包括:
一、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二、拟成立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拟成立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四、注册资金和活动经费来源渠道;
五、拟成立社会团体会员及分布情况;
六、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特申请筹备成立 (拟成立社会团体名称),请予以批准。
筹备发起单位:(筹备发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筹备发起人:(筹备发起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