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资料:公司到银行开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公司到银行开户所需基本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信用证原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7、法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公司开立银行“基本户”的具体流程
(一)首先选定开户银行,可提前“预约”开户银行的经理
(二)法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及“私章”(银行以预留印鉴章留“财务章”的,要带上“财务章”)填写开户的材料并加盖相应印章。
(三)携带已填好的开户资料及上述证件、印章到对公窗口进行办理。
(四)办理后一周,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公司公章”,即可领取“银行开户许可证”。
(1)银行开户流程恒诚信代办机构扩展阅读: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这里的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⑵ 企业银行开户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一、银行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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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币帐户的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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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外汇登记证》及外币资本金账户和外币结算账户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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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债的借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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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币结算方式及付款时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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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币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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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银行提供的负债业务及年利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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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开户手续
(一)人民币帐户的开立
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并刻制公章之后,即可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根据人民银行关
于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个公司仅可开立一个基本帐户,用以提取现金及日常结算支付等,并可
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再开立其他的一般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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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帐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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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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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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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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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存印鉴非法定代表人的,需要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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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财务专用章及预留人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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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常工商银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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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及地税)副本的复印件(通常招商银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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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协议(一般基本户开户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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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的证明文件。
⑶ 现在银行开户的具体流程
1、在办理基本户之前,多走访几家银行,比较各大银行的对公业务的收费情况,服务态度,开户速度的快慢程度以及网点的便利程度。确定好选择的银行后,选择离办公地较近的网点,方便以后办公,有的银行当天还办不了,需要提前预约的。到柜台咨询时银行工作人员会给一张所需材料和费用的清单。
2、新办企业银行开户需要证件如下:“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财务章,公章,法人章。如果是经办人去开户,就还要经办人的身份证,还要一份由公司法人签字同意的授权书。
3、银行开户流程细节:银行交验证件-客户如实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下面银行会送报人行批准核准-人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一般开户行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密码、《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联交于客户签收。
⑷ 中国银行个人客户账户开户办理流程
若您需要办理长城借记卡,凡自愿遵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借记卡章程》并符合个人存款实名制开立条件的自然人均可凭人民银行规定的本人实名制有效身份证件申领借记卡。同一客户在中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致电中国银行客服热线95566查询。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⑸ 公司注册银行开户的流程是什么
如果是开验资帐户,银行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验资报告书"、"企业核名预先申请通知书"、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有法人的私人章。
如果开基本结算帐户,银行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公司的公章、公司的财务章、企业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法人和所有股东的私人章、公司章程。
开基本结算帐户是比较复杂,建议把开立公司后所办的所有文件物品都带去,不然很可能要来回跑很多次的。
虽然复杂,但是也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只要公司已经开立,只要按照银行的指示一步一步做就好了。事情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⑹ 社会团体的二级机构银行开户需要哪些手续
请看以下规定: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六条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但存款人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