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公司打算给员工交社保,开户流程是什么都需要什么证件
大体可以概况为,先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备案的开户,再给员工办理就业备案;接下来到社保中心办理开户,随后办理员工的社保增员。
考虑到各地区有部分的差异,具体的材料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不过大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你根据这个思路办理就可以了。
一、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等级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备案:
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
,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就业备案: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寸照片两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一式四份);
4、《劳动合同书》(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镇居民,属市内四区的应携带《失业证》、属五市三区的应携带《求职证》;招用人员属外地人员的,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职工);招用人员属应届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开发区落户后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招用人员属转移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 劳动用工登记证如何办理
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
为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精神;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求职报名登记后10日内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应尽快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办理劳动用工登记证,用人单位办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4、签订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带U盘);
5、劳动合同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用人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7.招录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开户扩展阅读:
在网上办理用工登记备案
一、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书面上报;
2、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版上报,经审核通过,即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3、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系统。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 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第一步:网上备案。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第二步:书面备案。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
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
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
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
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
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步:出具备案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
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③ 企业办理职工社保开户条件
大体可以概况为,先到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就业备案的开户,再给员工办理就业备案;接下来到社保中心办理开户,随后办理员工的社保增员。
考虑到各地区有部分的差异,具体的材料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不过大的方向都是一样的。
你根据这个思路办理就可以了。
一、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等级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备案:
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
,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就业备案: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寸照片两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一式四份);
4、《劳动合同书》(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镇居民,属市内四区的应携带《失业证》、属五市三区的应携带《求职证》;招用人员属外地人员的,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职工);招用人员属应届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开发区落户后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招用人员属转移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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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一、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方式是、
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者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用工备案管理部门进行初次备案。
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他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样本;另外还有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用户开户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登记表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是: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4)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开户扩展阅读
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三、规范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三)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进行备案。 第十条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发生下列变化时,应当在发生变化后30日内进行变更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一)新招用劳动者;
(二)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三)成建制划入或划出;
(四)劳动者退休;
(五)劳动者死亡;
(六)其他应当进行变更备案的情形。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办理新招用劳动者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鉴证后的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
(三)失业证、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大学生毕业分配报到证或者转业退伍安置证明等;
(四)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备案时,应当携带已备案的新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并根据情况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
(二)到期的劳动合同及劳动者花名册;
(三)有关机关批准用人单位成建制划入或者划出的文件;
(四)劳动者退休证明;
(五)劳动者死亡证明;
(六)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⑤ 您好,我单位是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办理就业登记及用工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1、招工备案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录用职工登记表(一式一份)
和录用职工名册(一式两份){这两张表跟劳动合同在一个地方卖的},签合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
2、退工的时候我还没办过,暂时不太清楚
3、招工登记应该先办,你办完招工登记,就要拿着录用职工名册去办工资手册、办完工资手册再去
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因为社保开户的资料中就要求企业提供工资手册。
实在不明白,你也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问一下,问明白了再办~
⑥ 如何办理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
答:建筑施工企业持建设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开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函”和银行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前往银行,与银行签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后,将等额支票打入在银行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
⑦ 新单位如何办理用工登记手续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社保服务网--HR家园--表格工具专区,下载 《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 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