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煤气开户要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需要证件有:业主身份证、房本或者购房合同、银行卡。
具体流程如下:
1、去营业柜台提交材料
(1)业主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房款发票)
(3)银行卡
2、报名安装
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居民客户档案登记表》并签署《供用气协议》携所需证件到天然气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开户手续。报名后由燃气公司安排工程人员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到液化气站开户带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天然气优势
1、环境保护
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环保的优质能源。它几乎不含硫磺、灰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燃烧时产生的二氧化碳比其他化石燃料少,温室效应低,从而从根本上改善了环境质量。
2、经济
与人工煤气相比,天然气与人工煤气具有相同的热值。此外,天然气清洁,可以延长灶具的使用寿命,也可以帮助用户减少维护费用的支出。天然气是一种清洁的天然气,供应稳定,空气质量改善,为区域经济发展、经济繁荣和环境改善提供了新的动力。
3、安全可靠的
天然气无毒,易排放,比空气轻,不应积聚成爆炸性气体,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气体。
② 2019年开液化气站需要哪些手续
只有新奥燃气公司可以开。
或者是加盟中石化,私人现在很难很难开液化气站,手续特难办。
③ 开个小型液化气供应站需要什么手续
开个小型液化气供应站需要的手续:
环评批复报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环境批复报告和生产许可证(难点):
液化气属于危险品,除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通常是取得环评批复报告和消防合格后才能办理),同时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压力容器安全注册,定期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校验。
1.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环保局,燃气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即可。
2.消防需要当地消防部门或安监局进行现场审查。
营业执照:
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
2.领取生产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燃气站,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液化气属危险品,有关部门对办理液化气站审批比较严格。开设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储备站)(含燃气机动车加气站),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站址的设置应符合市、县(市)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
2、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3、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4、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5、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6、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有固定的通讯工具;
8、同时,设立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还应当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在燃气供应管理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④ 开个液化气站需要什么手续
当地燃气办和城建规划申请立项,
申请建站用地,
设计施工图纸
拿图纸到技术监督消防等部门审批
合格后可以建站
完工后接受消防、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合格后可以正式营业了
一个简单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⑤ 在乡镇办理一个液化气煤气站需要哪些证件
身份证以及各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
1、关部门对办理液化气站审批比较严格。
2、办理液化气站一定有合格的燃气供应企业,然后得先找到合适的地段,例如要远离居民区、面积要足够大、地理位置要求比较交通便利等,再经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环境保护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查你所选地址的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质量技术要求等。
3、要是全部审核通过,可持燃气供应企业的登记证书、场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当地的市政市容局办理供气经营许可证。
4、接着就可持身份证以及各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
5、相关证件办齐后,才开始建设液化气站。气站的建设要请有资质的单位来设计,此外还要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而且每一个环节都要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来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开张营业。
6、相对来说,天然气更安全一些,液化气和煤气更容易爆炸。不过谁家也不是没事泄露煤气玩,所以正常使用没什么问题,不必要因为这个换燃气种类。
⑥ 办液化气站需要哪些手续
由于液化气属危险品,因此有关部门对办理液化气站审批比较严格。办理液化气站首先除了有合格的燃气供应企业,还得先找到合适的地段,比如要远离居民区、面积要足够大、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等,然后经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环境保护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查所选地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质量技术要求等。如果全部审核通过,可持燃气供应企业的登记证书、场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当地的市政市容局办理供气经营许可证;接着就可持身份证以及各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办齐后,才开始建设液化气站。气站的建设要请有资质的单位来设计,此外还要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而且每一个环节都要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来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开张营业。
1.土地立项:建站地址的选择应符合市、县(市)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远离市区居民中心和水源地,需经过住建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出红线图
2.相关标准及规定: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有固定的通讯工具;同时,设立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还应当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3.气站的设计:找当地有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按设计图施工。
4.订购储罐等相关设备:按图纸设计的尺寸要求订购相应容积的储罐,储罐的直径,容积,个数,鞍座间距,工艺参数等要严格按照图纸的设计,以免影响后期的验收手续
5.储罐及工艺管道的安装:找当地有资质的安装公司安装,相应的阀门,液位计等配件,工艺管道,消防喷淋系统都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安装到位,做好相应的检查及试验,避免泄漏和错误。
6.气站的验收:安装完成由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完成对气站的验收,消防部门对消防设施,安全距离等检查验收。
7.营业证,充装证等手续的办理:找工商部门,燃气办等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充装证。
⑦ 办理液化气储备站需要哪些手续,
燃气在线给您回答:
开办液化气加气站需要什么手续?
由于液化气属危险品,因此有关部门对办理液化气站审批比较严格(燃气在线提示:所以没有捷径呢^_^)。开设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储备站)(含燃气机动车加气站),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站址的设置应符合市、县(市)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
2、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3、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4、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5、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6、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有固定的通讯工具;
8、同时,设立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还应当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在燃气供应管理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除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压力容器安全注册。相关具体情况,还可电话咨询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希望能够帮到您,望采纳O(∩_∩)O
⑧ 办理液化气站需要什么手续
前置审批手续包括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消防意见书。
⑨ 开个液化气供应站需要什么证件。
开个小型液化气供应站需要的手续:
环评批复报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环境批复报告和生产许可证(难点):
液化气属于危险品,除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通常是取得环评批复报告和消防合格后才能办理),同时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压力容器安全注册,定期对压力容器设备进行校验。
1.具体办理流程按当地环保局,燃气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即可。
2.消防需要当地消防部门或安监局进行现场审查。
营业执照:
1.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
2.领取生产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燃气站,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
液化气属危险品,有关部门对办理液化气站审批比较严格。开设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储备站)(含燃气机动车加气站),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站址的设置应符合市、县(市)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
2、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3、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4、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5、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6、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7、有固定的通讯工具;
8、同时,设立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还应当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在燃气供应管理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⑩ 开办液化气站需要哪些方面的手续
每个地区的关于燃气的管理都不太相同,下面以江苏省关于燃气经营的条例说明。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31日通过,自2005年7月1日施行。
第十九条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由其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发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
(一)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充装、供应设施,并取得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管理、技术人员;
(四)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五)有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当符合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规划,具备前款第(三)、(四)、(五)、(六)项条件,并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由其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发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设立燃气汽车加气站,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储存、充装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