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塘沽企业申请为员工开办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区、县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确认后,连同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单位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从属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各从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日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出具受理凭证。单位持受理凭证到建设银行领取空白印鉴卡片,并于6个工作日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件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
注意事项:
1.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营业地所属区、县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须填写齐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3.《营业执照副本》应在有效期内且已办理工商年检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在有效期内且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登记。单位正在办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换证手续的,还应提供工商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一份复印件。
B. 天津保税区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该提交的资料和贷款品种 (一)个人资信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未婚证明等); 2、借款人及配偶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固定工作的以单位工资收入证明为准,个体工商户以近三期纳税发票为准,其他职业者视实际情况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二)购房资料 1、 商品房期房按揭贷款 ① 全套网签备案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六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原章); ③ 售房人出具的《阶段性保证书》(原件二份)。 注:兰州市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过期)的商品房楼盘均可受理。 2、经济适用房期房按揭贷款 ① 全套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原件六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原章); 注:售房单位持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改部门经济适用住房批复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后受理。 3、集资建房期房按揭贷款 ① 全套购房协议(原件六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原章); 注:建房单位持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后受理。 4、“二手房”贷款 ① 借款人本人或配偶名下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 ②《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③ 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复印件三份)。 5、“商转公”贷款 ①商业住房按揭借款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②房产抵押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③《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产权证原件存贷款银行的,复印件须由贷款银行注明并盖章); ④贷款银行出具的近1年的还款明细单(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的,还须提供商业贷款还清凭证(一个月内有效)。 注:需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及个人公积金账号、月均工资额)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6、住房装修贷款 ① 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权证》; ② 装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资料。 7、其他贷款(所购住房不具备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条件用他处房屋所有权作抵押的): ① 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② 20%以上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③ 用于抵押的他处《房屋所有权证》; ④ 所购住房未封顶的,提供必需的建房手续。 注:以他人《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的,需提供产权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户口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等); 推荐阅读:
C. 个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个人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单位进行办理。公积金新员工缴纳首先需要带上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材料到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公积金登记证,取得专用账号;然后就可以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缴费手续。
1、国家公积金中心规定:一般个人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办理公积金,必须由单位设立并缴纳;
2、准备材料: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设立登记表、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提供所在单位要件材料、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4、单位应当到个人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新单位开户,由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办理开户手续;
5、个体工商户的话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给自己缴纳公积金;
6、一般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是单位的职工,如果公司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项目,可以跟老板沟通缴纳公积金,如果单位不愿意帮你出,你可以让单位代缴,自己承担全部费用;
7、如果你不是单位职工、没有本地户籍、不是个体工商户,想要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代缴。
D. 天津公积金开户,签网报什么意思
网缴的话是浏览器的问题。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它覆盖符合缴存条件的用人单位内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单位性质如何,无论其家庭收入怎样,无论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必须按国家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E. 天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关系
天津住房公积金转移关系的办理流程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F. 天津住房公积金如何网上缴存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二、单位如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单位应在每月发薪日后5日内按月汇缴。若有职工少缴欠缴的,应办理个人补缴业务。
2、从办理途径分,可通过分中心或管理部柜台办理,也可以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3、从资金的支付方式分,分中心、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缴存手续的,可通过提交支票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网上缴存的,只能通过委托划转方式进行支付。其中,单位采取委托划转方式支付资金的,需要事先与中心签订相关划款协议。
三、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G. 请问员工如何开通住房公积金的帐号需要提供什么文件去申请开通呢
不可以自己开通和缴纳 要是单位财务科做这个事情 因为公积金是福利性质的
但你可以和单位沟通 包括约一些同样情况的 要求单位给你们缴纳公积金 哪怕降低些工资
好处是 第一 公积金的钱也是你的钱 第二 可以公积金贷款
H. 2010天津市企业职工每月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日常办理业务
包括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个人缴存新开户及个人缴存补缴。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并户转移)
1.申请资料
职工工作单位变动或单位整体迁移到其他单位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移;职工在管理部重复设立账户或在同一分中心重复设立账户的,职工本人应到转出账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并户转移。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一式二份;
(2)单位部分职工转移且转移人数为两名及以上的,还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清册》一式二份;
(3)转移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因整体迁移至其他区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整体转移业务的,可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并户转移的,还应提供转出、转入账户的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
2.职工本人或经办人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时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并户转移),并将审核确认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及清册和打印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通知书》及清册退职工本人或经办人。职工本人或经办人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3.注意事项
(1)职工同时有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的,应与住房公积金同时转移。
(2)单位应依据职工身份证如实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申请书》及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3)应到职工转出账户的单位开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
(二)个人缴存新开户
1.申请资料
单位为新开户的个人缴存职工开立账户的,应持以下资料办理: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表》一式二份;
(2)新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时为职工办理个缴新开户登记。
3.注意事项
(1)单位应依据职工身份证如实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新开户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个缴新开户应在单位为个人缴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前办理。
(3)应到单位开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个人缴存新开户。
(三)个人缴存补缴
1.申请资料
单位经办人为个人缴存职工补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时,应持以下资料办理: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补缴)汇总表》一式三份;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补缴清册》一式三份。
2.单位经办人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时为职工办理个人缴存补缴,并将审核确认的缴存票据退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持缴存票据及支票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缴存手续。
3.注意事项
(1)单位应依据职工身份证如实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补缴清册》,缴存票据上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个人缴存补缴可与单位个人缴存同时办理,也可单独办理。
(3)应到单位开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个人缴存补缴。
二、按月办理业务
指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资料
单位经办人应持以下资料办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补缴)汇总表》一式三份;
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实缴清册》一式三份;
3.单位为新开户或转入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应缴增加清册》一式三份。
(二)单位经办人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时为单位办理个人缴存,并将审核确认的缴存票据退单位经办人。单位经办人持缴存票据及支票到建设银行申请办理缴存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缴存票据上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2.职工住房公积金应逐月缴存。
3.应到单位开户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个人缴存。
三、年度个人缴存调整
个人缴存职工缴存每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单位应为职工办理缴存额调整。
单位经办人员应按当年度缴存额调整政策核定职工月缴存额,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调整清册》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分中心或管理部应当时审核确认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
I. 天津住房公积金卡怎么办理
如果是建行的,可以去最近建行问一下,你那个区的建行公积金管理处在哪个建行办公,然后直接去就可以了,南开的公积金管理在鞍山西道建行,其他区就不知道了。
J. 天津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子呢
贷款条件
1.开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2.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组合)贷款;
3.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职工已使用配偶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资金中心审查贷款资格(5个工作日);
(3)承办银行审查贷款安全性(20个工作日);
(4)承办银行分别与借款人和售楼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和房产保险;
(6)承办银行放贷;
(7)购房者还款;
(8)清户。
2.二手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填申请表;
(2)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
(3)市资金中心受理审批;
(4)交易过户;
(5)签订合同;
(6)办理抵押;
(7)发放贷款;
(8)按月还款;
(9)结清贷款;
(10)注销抵押。
更多信息请点击:天津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
3.商贷转公基金贷款:
天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4.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
天津公积金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汇总)
贷款材料
2017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贷款额度
①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③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④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最长期限均不发生变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