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肥单位公积金开户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受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申请材料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电子件1份。
常见问题
开户资料中非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吗?不需要开户资料需要电子档吗?除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以外,都不需要电子档。职工以前在外地缴过公积金的,需不需要开转移通知书?外地的不需要
②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可以登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公积金,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
1、网络搜索【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合肥公积金】。
③ 合肥企业如何开户给员工买公积金需要什么样的流程和资料·
合肥市公积金电话
12345
问他们是最详细的。
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 (www.hfgjj.com)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经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持开户材料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问2、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答:(1)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2)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时,若单位缴存人员没有发生变动,应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有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问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问4、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须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单位应填写《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于每年7月至8月到管理中心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问5:我在单位自动辞职后,现为自由职业者,现在想查询之前单位是否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查询?
答:可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查询
1、登陆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用身份证号查询,若单位未登记身份证号则您可以咨询原单位经办人,查询本人9位个人公积金账号,再上网查询;
2、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3、自动语音查询:2669711;
4、本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单位身份证明(如工作证等)来管理中心人工查询。
问6:我要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里。我想问下整个转移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答:可从网站上下载转移表(一式四份)或来管理中心领取转移表,将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公积金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由原单位盖章后来管理中心审核。注意该业务需您在新单位的账号在网上查询系统上生成之后方可前来办理。
问7:你好,我去年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单位给我交了公积金,现在我想去外地工作了。请问我的公积金怎么转移过去啊?
答:如您已经在外地设立了公积金账户,请前往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接收证明,将证明交原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问8: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利息吗?
答:有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一年度结转的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结息,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且公积金的利息是免征利息税的。公积金的一个年度是指阳历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
问9:你好,我的网上公积金查询密码记不得了,怎么登也登不上去,请问怎么才能找回密码设置新的密码?
答:您可以向开通过单位查询密码的单位经办人反映,让单位经办人重新设置;如果单位经办人没有开通单位查询密码的,您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来管理中心重新设置。如果您遗忘的是公积金卡的银行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徽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密码挂失。
④ 合肥公积金办理取消划转需要哪些手续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九)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第六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七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八条 职工本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⑤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啊,在哪个地方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即购买住房、修建自住住房、缴纳房租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5)合肥住房公积金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提取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提取,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⑥ 合肥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材料
不知道你取哪种情况,汇总如下: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所需资料有哪些?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提取人应是所购建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
注意: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
购买二手房一年以内是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
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年以内是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
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一年以内是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
建造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是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
2、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凭有效证明材料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需在其住房贷款发放后的次年(以后每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如3月份放贷的,职工只能在每年3月份或当年之后月份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3、因退休销户提取的,不受时效限制。
★注意
1、转账方式:
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已在徽商银行激活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如未办理,办卡申请表见附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职工本人办理。
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委托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①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单位统一办理转回单位的,须出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办理地址:
①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②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③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公积金窗口;
④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4、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
5、咨询电话:12329
提取材料
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材料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以下所有提取情况需要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见附件下载。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商品房网上备案确认单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2、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3、还住房贷款提取
在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含四县)办理的全额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上述1、2两项; 组合贷款的,还需按4、5项提供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材料;在扣款日及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含四县)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1、2、4、5项。3、6两项根据实际提供。
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每年仅可按一套住房提取,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后次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拆迁安置协议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5、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购房一年以内(以集资建房或出售公有住房的批复文件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实际支付房款。
6、外地户口离职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7、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最高提取限额为每户1250元/月(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625元/月),一年不超过15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限额为700元/月,一年不超过8400元。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8、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承租人及其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已承租期内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 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每年提取一次。
承租人须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房屋租赁期至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申请,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9、退休提取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0、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建房一年以内(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自住住房费用。
11、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以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签发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提取,逾期不再追溯办理。
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12、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提取
需当前失业连续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3、低保户提取
14、大病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超出家庭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时按账面余额取至百元,当期应负担治疗费用小于家庭成员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应负担费用,取至百元。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1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6、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生前所在单位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单位账户资料。
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7、户口迁出本市提取
与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18、出境定居提取
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职工公积金账户需单位已足额缴存并办理变更(停缴)手续。
⑦ 合肥办理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好
一般来说合肥公积金贷款办理基本流程是: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参考资料:http://apps.hi..com/share/detail/38148611
⑧ 合肥的企业如何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4、合肥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
5、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开户资料中非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吗?
不需要。
2、职工以前在外地缴过公积金的,需不需要开转移通知书?
外地的不需要。
3、职工应当什么时候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⑨ 合肥新开公司办理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流程
你们公司如果有财务的话,他们知道怎么办的,如果没有财务的话你也是需要一个代帐会计的,他们都会弄,这个不需要大老板操心的事情。
⑩ 我是合肥的,想在单位开户买公积金
合肥市公积金电话
12345
问他们是最详细的。
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 (www.hfgjj.com)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经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持开户材料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问2、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答:(1)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2)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时,若单位缴存人员没有发生变动,应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有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问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问4、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手续?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须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单位应填写《合肥市单位住房公积金调整申请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于每年7月至8月到管理中心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问5:我在单位自动辞职后,现为自由职业者,现在想查询之前单位是否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查询?
答:可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查询
1、登陆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用身份证号查询,若单位未登记身份证号则您可以咨询原单位经办人,查询本人9位个人公积金账号,再上网查询;
2、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黄山卡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3、自动语音查询:2669711;
4、本人凭身份证及相关单位身份证明(如工作证等)来管理中心人工查询。
问6:我要把原单位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单位的公积金账户里。我想问下整个转移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答:可从网站上下载转移表(一式四份)或来管理中心领取转移表,将原单位和现单位的公积金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由原单位盖章后来管理中心审核。注意该业务需您在新单位的账号在网上查询系统上生成之后方可前来办理。
问7:你好,我去年在合肥一家公司上班,单位给我交了公积金,现在我想去外地工作了。请问我的公积金怎么转移过去啊?
答:如您已经在外地设立了公积金账户,请前往外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接收证明,将证明交原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问8: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利息吗?
答:有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一年度结转的公积金按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结息,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利率结息,且公积金的利息是免征利息税的。公积金的一个年度是指阳历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
问9:你好,我的网上公积金查询密码记不得了,怎么登也登不上去,请问怎么才能找回密码设置新的密码?
答:您可以向开通过单位查询密码的单位经办人反映,让单位经办人重新设置;如果单位经办人没有开通单位查询密码的,您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来管理中心重新设置。如果您遗忘的是公积金卡的银行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徽商银行各网点办理密码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