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市社保怎么办理
单位新增人员参保流程
一、单位带劳动合同书、本市户口劳动者的就业证(外市户口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到合同备案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二、到社保柜台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办理参保手续。
单位减少人员中止保险流程
一、用人单位带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本人辞职的,还应提供其书面辞职申请)、单位公章到失业保险柜台办理终解备案。
二、到社保柜台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办理暂时中止保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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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南京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⑶ 南京公司统一办理社保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流程
单位新增人员参保流程
一、单位带劳动合同书、本市户口劳动者的就业证(外市户口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公章到合同备案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二、到社保柜台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在职职工花名册》办理参保手续。
单位减少人员中止保险流程
一、用人单位带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本人辞职的,还应提供其书面辞职申请)、单位公章到失业保险柜台办理终解备案。
二、到社保柜台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办理暂时中止保险手续。
⑷ 南京市办理社保的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险 种 国有、集体企业 三资、私营企业 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 22% 7% 20% 7% 13% 7%
⑸ 南京办理个人社保流程
应届毕业生、未开通过社保的人员
1、本地户口的让他自己带着户口本毕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证”
2、外地户口现在居住南京的先去所住街道办理“暂住证”然后拿着“暂住证”去所居住街道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要先办就业证,才会有个人社保号)
3、然后你带着他们的“就业证”“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还有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去你单位所属区域的劳动保障所(看你的劳动保障证是在哪办的就去哪)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然后填写职工花名册、参保登记表然后就参保成功了(职工花名册、参保登记表是在劳动保障所领的可以自己带回去复印)。
已开通过社保的员工
办理过程和新员工没什么差别只是省去了1、2部
你要清楚每一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个人社保号
实在不清楚的还可以打12333问。。
只要实际操作过一次就会很清楚了,不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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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南京企业职工社保新开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质料: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可以查查当地的社保相关网,网上有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各地不同。我们武汉都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下载、办理。 当地应该也有的。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⑺ 南京个人社保开户流程
新公司社保开户:
一、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基本开户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三楼领取《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可现场填写,也可带回公司填写,一式三份;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证》,
二、员工参保手续:
带上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的,带一份去即可,以及员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厅一楼柜台)
如果公章可带去,带上公章和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即可,此情况下《南京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由社保机构打印,只需盖公章;
如不能带公章去,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和《南京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如员工还没换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则需带员工照片一张,在办理社保的同时办理此证(南京玄武区办理此证不需要员工本人暂住证,其他区域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南京市户口的,让其回户籍所在区的街道管理处办理即可);
办理以上手续,上二楼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印章。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
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去三楼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所需证件:备案盖章的《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三份,(即第一步填写的表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公章;
同时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登记完毕,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针对社保中断两个月以内的,同时填写《医疗保险费用补缴申请单》,加盖公章
四、次月1—10号去地税大厅申报社保,方能扣款成功。
所需证件:银行帐户涉税账户确认单、税务登记证、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公章。
银行帐户涉税账户确认单:一般公司注册的时候,公司开户行会给与办理,如没有,则需去银行办理,所需注意的是:地税管理码,是《税务登记证》上签字笔写的数字,如果还不确定,可向所在区的地税片管确认;
一、需要准备以下一些资料:1。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公章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二、到注册地所在区社保局领取《单位社保信息表》三、到银行签署《委托付款协议书》四、到社保大厅的柜台办立新设立业务,五、将公司需要参保的人员的信息录入在机器中,打印,加盖公章,交到社保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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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南京公司开通社保流程图
南京企业职工社保办理:南京企业职工社保新开户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社会保险证(在公司注册地址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税务登记证副本3、社保费扣款账号4、公章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就业证流程:1、南京市人员(含郊县)去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就业证2、非南京市的外来人员去水西门一楼1号柜台,带社会保障卡号、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申领表》一、首次在南京参保人员1、人员信息新建档(1)非农业户口性质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去水西门211室,在柜面直接填写新建人员登记表,领取个人社会保险卡号。(2)农业户口性质的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去水西门211室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柜面直接填写新建人员登记表,领取个人社会保险卡号。2、拍摄医保卡照片(1)交电子照片或在照片采集窗口现场拍照(2)制卡单位打印《照片采集确认单》本人进行制卡信息确认(3)个人制卡登记并缴纳工本费,领取《个人领卡通知书》二、非首次在南京参保人员1、拍摄医保卡照片(1)交电子照片或在照片采集窗口现场拍照(2)制卡单位打印《照片采集确认单》本人进行制卡信息确认(3)个人制卡登记并缴纳工本费,领取《个人领卡通知书》单位办理社保新增人员的办理流程1、录用手续(1)新签合同的人员:需《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2)续签合同的人员,需《劳动合同变更备案情况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2、参保手续填写《南京在职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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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急急急、南京新单位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流程、
南京新单位办理社保,需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具体携带的资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的企业: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份;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9)南京市社保开户流程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