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要多久
一般住房公积金审批时间要10到15个工作日左右。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B. 山东潍坊潍城区公积金怎么办转移手续
如果您即将工作单位在潍坊并且该单位为您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则您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业务,将原有账户中的余额全部转入现有单位账户;如果您即将工作单位不在本地,则您需要先从潍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将原有账户中的余额先转入工作单位的住房中心再转入您的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C. 潍坊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D. 潍坊的公积金如果想提取,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五、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离退休的职工,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文件或审批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六、调离或户口迁出本行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出具本行政区外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出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或与本行政区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E. 潍坊离职后公积金提取流程复杂吗
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F. 怎么办理公积金
个人不能购买住房公积金,必须由单位设立并缴纳
一、办理依据
1.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
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 30 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三、办理材料
公司携以下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个人新开户、变更开户批处理文件两份以及电子版一份(电子版的需拷贝到移动U盘上)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所有文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公积金缴纳额度
以个人工资比例为标准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以上资料来源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G. 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申领需要哪些手续
一、潍坊个人住房公积金申领需要的材料及办理流程可以咨询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是不一样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H. 潍坊市:公积金贷款手续多久能办理好,开始放贷
具体可以咨询12329或者办理银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I. 潍坊公积金怎么弄呀,最近正急着用哦,如何能提取呀
潍坊想要提取当然也是可以的。
J. 潍坊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
职工离、退休(含提前离、退休),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申请审批表。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1-4级《伤残证书》。
下岗失业的职工,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失业证》。
辞职、辞退的职工须提供原单位辞职、辞退文件和本人档案转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的协议。农民合同制工人离开市区回原籍的,须提供有关辞职、辞退文件和户籍证明。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改制无力重组,职工不做分流安排的,须提供法院等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
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提供居住国居住证,本人出国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国、出境证明。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最新最全公积金信息都可在里面找到。哪些人有资格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支取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一切都可在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网找到答案。具体条件摘录如下。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
14种重病或大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瓣膜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第四条第(六)款所述的自住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第(十一)款所述的直系亲属是指,职工子女、职工和配偶的父母。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六)(七)(十一)款的情况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职工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一般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补交2年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当年不可支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除夫妻和患14种重大疾病外,其他亲属间的住房公积金不能相互支取使用。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纳入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除大修外,同一套住房一般只支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