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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网上打印需要开户行信息嘛

发布时间: 2021-04-12 13:54:13

㈠ 开发票不填写开户行地址和账号可以吗

普通发票可以不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的,发票抬头内容都要填写完整正确。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一定要开户行和帐号,但是一定要公司名称及税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 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还是普票)。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1)发票网上打印需要开户行信息嘛扩展阅读

1、开票时,发票的抬头要与企业名称的全称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报销要及时,发票时间尽量不要跨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3、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㈡ 销售方发票一定要有开户行信息吗

开票方发票信息必须是全的。消费一方,如果开普票可以不提供开户行信息。

题主提到的住宿费发票,开票方开出的发票没有银行账户信息,这张票是无效票。应请其作废重新开具,以免拿回企业无法使用。

㈢ 开普通发票现在需要开户行信息吗

开普通发票(截止到2019年6月10日)对普票的规定是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目,账户信息和地址信息没有做强制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填写了开户行账号以及地址电话也是有效的。

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被称为史上“最严”发票新规,对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有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如购买方为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发票网上打印需要开户行信息嘛扩展阅读:

普通发票的开具要求如下:

1、规范。

1)、开具发票的文字使用要规范,应当使用中文;

2)、开具发票的大小写金额要规范;

3)、开具发票的开票日期要规范,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

4)、开具购货单位名称要规范;

5)、开具货物名称或服务项目要规范;

6)、开具发票的规格、单位、数量、单价等栏目规范。

开具发票时,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应当按号码顺序填开,未实行盖章出门的要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2、真实。

只有经济业务发生时方可开具发票,必须据实开具,不得变更商品或劳务的名称和金额;未发生经济业务,一律禁止开具发票。

3、开具销售折让、折扣时的发票。

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收回原开具的发票并注明"作废"字祥,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4、开具红字发票。

1)、若原开具的发票已经入账,无法收回原发票的,可要求对方提供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按实际的经营业务另行据实开具发票,并在新开具的发票上注明原发票的号码及开具金额和凭证号码;

2)、原开具的发票尚未入账且可以收回的,整份发票装订在一起,加盖"作废"戳记或注明"作废"字样,据实另行开具发票;

3)、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冲抵增值税专用发票。

5、普通发票的临时开具。

临时需要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经营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场所,由税务人员代为开具。依法应当纳税的,在申请开具发票时,缴纳应缴的税款。

6、丢失发票后的补救措施。

丢失已取得的发票联,不得要求原开票方另行开具发票,应当由丢失发票联的一方向对方出具证明,原开票方在查对存根联、记账联无误后,附原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按原来开具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

㈣ 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对方的开户行信息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可以的,只要有公司名称即可。
专用
发票才需要税号、地址、银行等信息!

㈤ 给政府机关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开户行信息么

给政府机关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需要开户行信息,也不要求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 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㈥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需要开户行信息吗

需要。相关规定如下:
税务总局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㈦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需要填写地址和开户行信息吗

虽然对增值税普通发 票的开具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但对购买方地址、开户行、账号等相关信息并没有作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 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 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 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 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㈧ 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开户行和帐号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需要的,发票抬头内容都要填写完整正确。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一定要开户行和帐号,但是一定要公司名称及税号。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 开发票必须填报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管专票还是普票)。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8)发票网上打印需要开户行信息嘛扩展阅读:

发票填写要求:

1、“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2、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3、“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4、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上必须填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吗

可以不用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