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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网上开户于需要几人

发布时间: 2021-06-28 17:02:57

Ⅰ 公司至少要办几个人的社保

最少是2个人,因为成立一个公司,至少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为代表(至少合伙人为两个)。

缴纳保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需要给在职员工缴纳社保,因此至少交两个人的保险。公司要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先开户。

首先,单位参保,需要在单位注册地社保局进行申请。 需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登记表》等,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等材料。

其次,对于另外公司转移,除非这个公司注销或者地址发生了变更之后才可以办理员工社保关系转移,否则就只能按解除劳动关系,让员工本人办理转移关系到新公司。

Ⅱ 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深圳新办企业参保流程:
1.登录社保网站→点击“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按要求录入相关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
2.在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1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窗口提交《登记表》及申请材料,逾期不办的,网上申报的信息将自动作废,企业需重新申报。
深圳社保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6.企业法人或社保经办人如是港澳台外籍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件(永久性)和入中国境内的证件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盖单位公章)。
申请受理机关:企业所在辖区社保机构部门
办理时限:当月15号前(含15号)申请的,视为当月受理的业务,16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受理的业务。
提示: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

Ⅲ 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带什么资料

上海社保新开户流程是什么?

首先,企业要提取准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的许可证明和法人的身份证。然后在社保中心的官方网站上面进行网上登记,并且将生成的文件打印出来。另外,将企业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复印件,还有带上公司的公章前往社保中心进行登记。如果不在十五个工作日中去登记的话,可能需要重新去网上申请,所以一定要及时的去办理。


公司为个人缴纳保险需要提供什么样的材料?

首先,假如是上海户籍的员工,需要提供银行缴费的专用卡以及社保业务办事提示单。如果不是上海户籍的居民则要提供银行专用卡、居住证的复印件、社保业务办事提示单。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外来工作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个人社保登记表、外来务工人员备案登记表。

这就是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上海社保新开户流程以及公司问个人缴纳需提供的材料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Ⅳ 新公司交社保开户至少需要几个人有规定吗

没有限制,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单位公章等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即可。

Ⅳ 新公司刚成立,社保开户最低人数有规定吗

截至2020年1月,新公司刚成立没有规定社保开户的最低人数,但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企业社保网上开户于需要几人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Ⅵ 企业社保开户人数规定

企业社保开户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一、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单位公章等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即可。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Ⅶ 社保开户需要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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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Ⅷ 公司社保开户和个人开户需要什么哪些资料

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Ⅸ 公司办社保需要几个人,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操作的呢

一、参保流程

(—)发放申请表。按照规定范围,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向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发放《个人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指导参保人员正确填表;告知两种缴费方式,对选择银行代缴的参保人员,发给《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费申请表》(以下简称“代扣代缴申请表”),提示开立存折、足额存款;指导参保人员按照规定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费报销地点。

(二)申报材料。社保所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6月1日至8月20日办理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或家属,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缴费存折(或银行卡)、《申请表》、《个人信息表》和参保人员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3岁以下儿童除外),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自达到参保年龄之月起3个月内的每月20日前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办理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参保人员超过上述规定期限的,社保所原则上不在办理次年或当年的参保缴费手续。

(三)核对身份。

1、社保所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表》,对是否参保范围人员与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初审,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参保条件。通过初审的,根据居民户口簿,核对参保人员姓名、性别、住址、公民身份号码以及服务处所和职业状况等相关信息;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缴费存折(或银行卡)记载的开户银行、帐号是否一致,存储额是否满足扣款需要。

2、对申请财政给予补助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享受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三类人员由社保所对参保人员提供的下列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对照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身份核对:

⑴根据本人提供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就医证》,对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的身份进行终身一次性确认;

⑵根据本人提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核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身份与有效期限;

⑶根据本人提供的《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和家庭户口簿,核对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城镇老年人的有效期限以及儿童和婴幼儿与父母之间的子女身份与有效期限。

3、对申请财政给予补助的退养人员,根据本人提供的《北京市退养人员就医手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对参照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退养人员的身份进行终身一次性确认。

以上人员身份核对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家长与社保所经办人员应即时在信息登记表上签字确认;社保所将相关信息填入《享受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员名册》(以下简称“财政补助人员名册”)。

(四)缴费方式:参保人员可以在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和现金缴费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作为本人的缴费方式。

选择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员应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交通银行在北京的分支机构办理《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存折》及《太平洋卡》(借记卡)申领手续,填写《代扣代缴申请表》,非在校的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于每年的6月1日至8月22日、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于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22日之间在选定存折(卡)内存入足够的金额。

参保人员选择以现金形式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在社保所通过身份审核后,即时缴费。

(五)录入信息。社保所使用《医疗保险街道管理子系统》软件,及时录入参保人员与参保单位等基本信息。

(六)进行登记。社保所在完成《单位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申请表》和《个人信息表》录入与确认工作后,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期限内,持《单位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申请表》和《个人信息表》、《代扣代缴申请表》、《财政补助人员名册》与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与之对应的电子信息,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同时缴纳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七)发放手册。按照本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接收《市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险手册》、《市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医疗保险手册”),编制《医疗保险手册发放名册》(自制,不规定统一样式),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领取医疗保险手册,办理签字手续。

(八)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处理

参保人员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参保人员本人或办理参保手续的家属于每月5日至22日向社保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变更内容的复印件)、医疗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

2、社保所应持《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和参保人员提交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医疗保险手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于当月25日前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无医疗保障老年人需要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办理变更手续。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可于每年6月1日至8月20日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