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办理社保的详细流程
1、新成立的企业30日内到社保中心进行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签订参加养老保险协议书。需提供以下资料:上年度企业《劳动情况表》(104表),新成立单位提供上月或当月职工工资表。
3、审核参统人员资格。①本市城镇职工需提供:招工表、身份证、大学生派遣证、调入职工个人养老转移单、临时工求职证;②外省市城镇职工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个人帐户转移单、没有参加社保证明、就业证等;③农民工需提供: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用工指标、《北京市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劳动力花名册》、就业证。
4、填写《北京市养老保险参统单位登记表》(表一)、《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表二)。
5、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职工需填写《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表四)、《北京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
6、将上述表一、表二、表四、表五输入计算机后,确立个人帐户。
7、到财务交费(支票或现金)。
要说明的是,社保事务涉及多方面的事项,增员、减员等等,都有各自的办理流程,你可以登陆所在区的社保网,查看相关办事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北京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B.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在网上登记,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流程主要有:
第一步:到开户银行签订(社保缴费合作意向书,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直接签订正式社保代扣协议);
第二步: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 登记公司详细信息 打印登记表和银行缴费的表格 一式两份;
第三不:准备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章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法人身份证 5.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 6.法人一证通 注:1-5为原件+复印件
第四步:约号 携带材料 每月5-25号间 到社保局柜台办理。
C. 北京企业社保开户流程
普通增员、减员,每月5-25日,用数字证书在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上,输入身份证号,办理。不用去社保交材料。
新参保,操作方法同上,但是需要填更多的个人信息,在网上提交之后。打印增员表、个人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去社保交材料。领回临时社保卡,大约1个月左右去社保领正式卡,然后去北京银行领医保存折。
其他业务,等您遇到再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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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北京社保开户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开户流程】
登录北京社保网上服务网平台 登记单位详细信息 打印单位信息登记表和银行缴费表(一式两份)
到公司开户行签订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以直接签订正式社保代扣协议)
约号 每月5-25号 携带以下【所需材料】标明的材料到社保局柜台办理
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银行缴费合作意向书 5.公章 6.法人一证通 7.网上登记生成的单位信息登记表和银行缴费信息单 注:(1-4为原件+复印件)
【公司所需材料】
【个人开户所需材料】
1.已在京参保人员 直接转入人员增加到公司账户 2.首次在京参保人员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电子版白底照片 (每月5-22号从网上登记 并打印个人信息登记表+人员增加表)
E. 北京地区给员工在网上申请社保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分4步,具体如下。
F. 北京社保开户网上预约
地方不同办理社保预约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方法,北京的方法如下:
第一步、登陆网站
网址:进入网上预约系统。
第二步、查看当前的预约情况和流程,如果确定预约办理,点击“我要预约”;
第三步、输入社保登记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和验证码,确定正确后,点击“登陆”。如果输入的信息正确,请阅读“预约协议”,同意请点击“下一步”继续,不同意请直接退出。
第四步、选择要办理的时间,您只能选择确定到系统显示的某天的上午或下午,确认后点击“预约”。请注意,一天只能预约一次。
第五步、在“请输入办理单位数量”中输入本次您所办理申报的单位数,确认后,点击“提交”。请注意,如果您只办理一个单位的申报,请输入“1”,如果您一次办理几个单位的申报业务,请输入此次您办理的申报单位总数,最多只能输入“5”。同时,在此提醒您,因为我们在程序中的时间是按照使用企业版设定的,所以请您必须使用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
第六步、请注意页面提示信息,可点击“预约查询”模块(或等待数秒系统会自动跳转),查看您的预约信息是否审核通过。在“预约查询”页面中请注意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预约待审核”,请再次点击“预约查询”刷新(或等待数秒系统自动刷新),直至状态发生变化。如果预约成功,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详细信息并打印;如果您想取消此次预约,请点击“取消预约”;如果您忘记了预约办理的时间,可以通过“预约查询”模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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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北京单位社保开户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1、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表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保经(代)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为参保单位开具《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专户开户通知》,参保单位凭此通知到指定银行开设缴费专户;社保经(代)办机构依据银行开户回执对参保单位予以登记并核发《登记证》。
2、变更
参保单位发生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当自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证件和资料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手续。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
(二)《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变更证明;
(四)社保经(代)办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给予变更。
因单位信息变更事项涉及《登记证》内容的需要重新打印《登记证》,但社会保险登记证号不予变动,原《登记证》收回。
2、注销
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参保单位应当自发生注销登记事项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单位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一?1)并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审核后,为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收回《登记证》。
参保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与生成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采集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向参保单位下发缴费基数采集通知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表六)(以下简称“《采集表》”)或缴费基数采集软件。参保单位依据基数采集的要求如实将参保人员本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填入《采集表》或录入采集软件并打印《采集表》,由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参保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将《采集表》和采集数据上报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生成
社保经(代)办机构于每年4月1日按有关规定生成当年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并于每年4月20日之前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对工作。
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
社保经(代)办机构每月5?25日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的变动手续。
参保单位新增参保人员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并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表二)(新参保人员还须身份证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或《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及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时,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附相关材料,社保经(代)办机构根据减少原因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表二十二)、《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表二十三?1)、《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表二十三?2)、《北京市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单》(表二十三?3),并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减少手续。
四、基金补缴
参保单位及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可选择银行扣款或零星缴费的收缴方式进行补缴,应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和《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一式三份,并附补缴情况说明,其中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经社保经(代)办机构业务人员复核后,录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生成补缴汇总信息,与参保单位填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核对一致后自留一份,并将另一份签字后转同级财务收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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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北京社保开户需要的手续及流程
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8)北京网上社保开户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下条款资料:
第七条、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八条、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I. 北京新公司社保开户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各地需要的具体材料及办理流程可能会稍有不同,办事前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