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南京企业职工社保新开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 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质料: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失业保险金,农业户口个人不用交缴费基数的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上海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可以查查当地的社保相关网,网上有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各地不同。我们武汉都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查询、下载、办理。 当地应该也有的。 单位参保登记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办理了单位新参保,同时办理第一次职工新增参保,社保卡需要两个月才制好。
⑵ 急急急、南京新单位办理社保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流程、
南京新单位办理社保,需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具体携带的资料如下(所有材料均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的企业: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2份;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开户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⑶ 南京个人社保开户流程
新公司社保开户:
一、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基本开户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三楼领取《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可现场填写,也可带回公司填写,一式三份;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证》,
二、员工参保手续:
带上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的,带一份去即可,以及员工《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厅一楼柜台)
如果公章可带去,带上公章和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即可,此情况下《南京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由社保机构打印,只需盖公章;
如不能带公章去,填写完整的《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和《南京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
如员工还没换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则需带员工照片一张,在办理社保的同时办理此证(南京玄武区办理此证不需要员工本人暂住证,其他区域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南京市户口的,让其回户籍所在区的街道管理处办理即可);
办理以上手续,上二楼给《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印章。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
以上手续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去三楼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所需证件:备案盖章的《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三份,(即第一步填写的表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公章;
同时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登记完毕,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针对社保中断两个月以内的,同时填写《医疗保险费用补缴申请单》,加盖公章
四、次月1—10号去地税大厅申报社保,方能扣款成功。
所需证件:银行帐户涉税账户确认单、税务登记证、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公章。
银行帐户涉税账户确认单:一般公司注册的时候,公司开户行会给与办理,如没有,则需去银行办理,所需注意的是:地税管理码,是《税务登记证》上签字笔写的数字,如果还不确定,可向所在区的地税片管确认;
一、需要准备以下一些资料:1。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开户银行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公章所有复印件要用A4纸复印。二、到注册地所在区社保局领取《单位社保信息表》三、到银行签署《委托付款协议书》四、到社保大厅的柜台办立新设立业务,五、将公司需要参保的人员的信息录入在机器中,打印,加盖公章,交到社保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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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关于南京社保开户
你好!关于参保问题我给你一份资料看看,看后你不清楚可以追问。
一、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有哪些?
各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规定缴费后享受相关待遇。
二、用人单位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目前各险种缴费比例是多少?
各险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养老
20%
8%
医疗
9%
2%
失业
1.5%
0.5%
工伤
0.5%-1.2%
0
生育
0.8%
0
(二)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1、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本结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
2、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按照上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三)如何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
1、申报时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按年申报制度。每年3-6月,缴费单位应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申报方式:缴费单位应以报盘方式申报缴费基数,有条件的可从网站www.njhrss.gov.cn上下载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三、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驻宁机构登记证等相应登记证书和批文;(2)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税务登记证(地税);(4)社保部门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四、用人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参保(补缴)?
(一)新参保人员须办理人员资源库数据登记
新增人员的用人单位需填报《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数据修改的填报《人员资源数据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个人办理数据库登记及修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备案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外地户口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1)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3)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及二寸照片一张。(5)社保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三)办理参保(补缴)
1、填报表格:(1)单位新参保或补缴须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2)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首次办理须经社保中心征缴部业务科室审批合格后,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至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3)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2、提交资料:(1)跨年度办理补缴时须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记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2)农民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当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五、用人单位职工如何中止社会保险关系?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填报表格:用人单位填写《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提交资料:(1)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及有关材料。
(二)中止社会保险关系
1、填报资料:单位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提交资料:(1)缴费单位转出最后一人时必须提供当月缴费凭证(2)办理调转至机关事业单位需出具调令和进编通知书或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⑸ 南京公司开通社保流程图
南京企业职工社保办理:南京企业职工社保新开户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社会保险证(在公司注册地址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2、税务登记证副本3、社保费扣款账号4、公章5、经办人身份证办理就业证流程:1、南京市人员(含郊县)去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就业证2、非南京市的外来人员去水西门一楼1号柜台,带社会保障卡号、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申领表》一、首次在南京参保人员1、人员信息新建档(1)非农业户口性质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去水西门211室,在柜面直接填写新建人员登记表,领取个人社会保险卡号。(2)农业户口性质的人员带身份证原件去水西门211室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在柜面直接填写新建人员登记表,领取个人社会保险卡号。2、拍摄医保卡照片(1)交电子照片或在照片采集窗口现场拍照(2)制卡单位打印《照片采集确认单》本人进行制卡信息确认(3)个人制卡登记并缴纳工本费,领取《个人领卡通知书》二、非首次在南京参保人员1、拍摄医保卡照片(1)交电子照片或在照片采集窗口现场拍照(2)制卡单位打印《照片采集确认单》本人进行制卡信息确认(3)个人制卡登记并缴纳工本费,领取《个人领卡通知书》单位办理社保新增人员的办理流程1、录用手续(1)新签合同的人员:需《劳动合同备案情况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2)续签合同的人员,需《劳动合同变更备案情况表》(一式一份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2、参保手续填写《南京在职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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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南京单位办理社保开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南京单位可以补交6个月社保吗
⑺ 南京 新企业,开设社保帐户怎么操作,越详细越好,谢谢。
企业首次办理社保登记,企业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
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注:2009年6月1日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3、 经办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 证明:
4、人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三、办事流程
办事步骤
第一步 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局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 办理缴费登记 办理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备注:地税服务厅含地税社保厅及各办税服务厅。
四、所需时限:半小时
五、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咨询;社保局咨询电话:12333 地税局社保咨询12366-2
⑻ 南京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⑼ 南京市新企业在哪里开通社保
社保局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