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么办理农业银行二类卡
Ⅱ类户借记卡(实体卡)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网点申领,网点核实本人身份后为您办理开户。对于单位代理个人开户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批量开户。
Ⅱ类户借记卡(虚拟卡)可通过网银或掌银在线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1.网银:登录个人网银,点击“账户→本行账户→电子账户”,选择电子账户(Ⅱ类账户),点击“立即开通”。
2.掌银:登录掌银APP,点击“我的账户→电子账户”,选择Ⅱ类账户,点击“开通”。
㈡ 为什么有的人只能办农行二类卡
同一客户在我行开立的借记卡不得超过4张(含附属卡、睡眠卡),其中Ⅰ类户借记卡不得超过1张;若您之前在我行已持有4张(含)以上借记卡,我行不得开立或激活新的借记卡,已开立的借记卡可继续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障卡、军人保障卡、已销卡的借记卡除外。
温馨提示:
1.自2016年12月1日起,如已开立了一个Ⅰ类户我行将无法再为其开立新的Ⅰ类户,但可开立Ⅱ类户,名下I类户和II类户合计不能超过4张。
2.Ⅰ类户的范围:我行开立的借记卡(不包括社会保障卡、2018年4月27日前开立的军人保障卡、2018年4月27日前开立的退役金卡、武警保障卡)、结算存折均属于Ⅰ类户、附属卡(附属卡所属主卡属于Ⅰ类户,附属卡本身无账户)不属于Ⅰ类户,信用卡不属于Ⅰ类户。
3.存量客户:2016年12月1日前已在我行开立的各类Ⅰ类账户不受影响,可继续正常使用,客户若需要再新开个人账户,则只能开立Ⅱ类账户。若之前开立的借记卡没有激活仍然可以激活使用,仍可以办理挂失补卡业务。
㈢ 我农行卡开了一个二类账户,请问二类账户怎么取消
目前二类账户是可以通过农行手机银行办理销户的,Ⅱ类户借记卡销户时,销户资金纳入限额管理。销户资金与已累计支出资金(含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之和,超过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或年(自然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时,无法销户。
㈣ 农行二类卡有什么限制
农行借记卡II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目前II类户借记卡下列情形,不受限额控制:购买基金、理财产品、国债、私行产品;卡主子账户之间互转;有权机关扣划;贷款放款(直接入II类户)和还款;联机收费;信用卡绑定账户约定还款、POS发起的信用卡还款等
㈤ 炒股开户用哪个银行卡
炒股开户用哪个银行卡?资者在开股票账户时,需要绑定一张银行卡,充当第三方存管,用于日常的股票账户资金划转、结算,只要不是地方性质的银行卡一般都是可以的。
㈥ 农行怎么开通二类账户
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农行网点申领Ⅱ类户借记卡
Ⅱ类户是I类账户的辅助使用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目前只能购买基金和快e宝)、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
㈦ 农业银行二类卡是什么意思
二类农业银行卡是指:
1、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
2、经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3、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4、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Ⅰ类户是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必须在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机具,经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审核身份后开立,存款人可通过Ⅰ类户办理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支取现金、转账、消费及缴费支付等全部金融业务,没有限额。
(7)农行二类卡股票开户扩展阅读
银行卡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㈧ 农行怎么开通二类账户
你的身份证首次开通农行的银行卡就是一类账户,如果用这个身份证再次开通银行卡,就属于二类账户。
㈨ 在农行里给股票开户
您好,开户要去证券公司,不能去银行。
您带好身份证和90元开户费就可以去证券营业部开户了。
备注:上海证券开户第二个交易日起可用,深圳证券开户当日即可用
上海的客户可以咨询 电话咨询:4001518369
参考资料:http://sh.gtja.com/sh/wykh.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