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商品房的水电气入户费该由谁负担
如果合同写有的话就好办了,一般楼盘在交房之前都把这些配套设施弄好的了。
B. 商品房交房时水电开户该由谁承担急!急!请大家指教
得看合同了,合同没有写明谁付的话,一般就是买房的付了。普遍都是买房的付的,我也刚刚买房,配套设施费用交了1万多。除非你付定金之前开发商书面承诺由他承担这些费用,否则就是买受者承担了。
C. 自来水及用电开户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还是住户承担
首先收取电和水的开户费是没有根据的。
自来水和电的费用,生产单位按照总表收取是符合规范的。
至于各户的分表由物业或者自查读数收取费用然后上交生产单位也是符合规定的。
一户一表所产生的安装费用由谁承担,这个国家没有规定,视当地政府决定,在北京市城区住户没有承担。
顺便说一句:水电是商品对吧?难不成去市场买东西我们自己要带着秤?并且还依照我的秤收费?
D. 商品房购买合同约定水电开户费归买方出怎么投诉
如果该合同你已经签署,那么你只能支付这部分的费用了。在签署之前,你可以拒绝这份合同。
E. 商品房安装水电费该由谁出
虽然我找不到文件不过我肯定这是由开发商承担的
F. 商品房水电开户费该由谁出
现在都是有买房子的人出的
G. 商品房水电气入户费是法定开发商承担吗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新建商品房价格构成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年10月20日 川价发〔2008〕196号)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物价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商品房价格构成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 商品房价格的成本构成应包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即按建筑施工图的要求和标准规定进入建设工程〔含安装〕的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对于已纳入配套基础设施的“两管三线”(指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的安装,各商品房开发企业不得再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费用。 二、 计入商品房屋价格的“两管三线”费用的范围应为经建设规划部门划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红线内的“两管三线”工程。在红线外的“两管三线”工程费用,原则上由“两管三线”的经营企业负担,远离城市建成区单独长距离接管供气、供水等特殊情况下的收费,可按当地政府建设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两管三线”经营企业不得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其它名目的安装工程费用,避免因此增大开发成本,增加购房者负担。 三、 新建商品房中的“两管三线”计入商品房销售价后,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重复收取“两管三线”费用。对各地已建成房屋改造进行的“两管三线”安装,各级物价部门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计价定额和计价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测算并制定统一的安装价格。 四、 在保证“两管三线”生产经营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随着国家资源价格改革的推进,应逐步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合法的“两管三线”经营企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程,过渡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安装工程,从而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规范企业价格行为,严厉查处垄断企业强制推销商品和服务及强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五、 在通知下发前部分地区已将“两管三线”安装费计入商品房价的,维持执行不变;在通知下发前没有明文规定的地方,现阶段住户和过去的住户与商品销售商在购房时签约合同中已明确没有包括“两管三线”需另行支付的,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在2009年1月之后新销售的商品房,各商品房销售商(包括二手房交易)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 各级物价、建设(房管)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着力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对房屋购房合同应按本通知精神进行规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 本通知试行二年,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报告省物价局、建设厅。 发布部门: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0日 实施日期:2008年10月20日 (地方法规)
H. 买了套新房,开发商要收一个水电开户费,法律规定怎么收取呢
开发商必须为开立水电账户收费。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们可能会被打败。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开发商开水电账户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由于水电账户费用通常归入房价,所以除物业管理和维护基金费用外,所有其他费用都包含在房价中。除房价外,收取其他费用是违法的。
最后,为了避免同事家中出现这种情况,有必要在买房前做好充分的了解和准备。
1、首先,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检查水电账户费用是否包含在房价中。合同一旦签订,就不能更改,所以在签订前要小心谨慎!
2.买房前,你可以提前向物价局询问如何收取房费,以免上当受骗。
I. 购买商品房后,物业公司收取水电开户费合法吗
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你的购房合同里是否有水电开户费这项,如果有,那你没有办法了,如果没有,可以要求退还。
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即除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外,所有费用必须包含在价格内,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就是价格违规行为。
管道煤气、水、电初装费和开通费等。发展商如果要求交这些附加费用,按照目前的规定是不合法的。而且煤气开通的时候,燃气公司会收取开户费,水、电目前没听说有开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