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然气开户费,成都
国家规定,不得在房价外收取购房者收取天然气开户费,你好好咨询一下吧,我在都江堰市,我是小区的第二期业主,第一期已经交房的都不交了。别花冤枉钱了,因为这些费用都已经计入房价了。大概光纤接入费也不应该收了。
请你参考:
http://business.sohu.com/20060411/n242741008.shtml
http://news.sina.com.cn/c/2006-04-12/05208672727s.shtml
2. 燃气开通费交了不开通可以退吗
建设费按照规定处理,你两间房子打通了,但你们打通是不是合规的,如燃气公司认为你们打通没有违规,那么应该退还。
3. 天然气开户费多少钱
开户流程如下:
1、客户对会员填写客户调查表。
2、会员为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客户交易账户。
3、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及客户协议书的半张照片;客户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自然人客户应当在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并签订交易准备金缴存协议。
5、机构客户到交易中心指定的交易准备金清算银行开立机构清算账户,签订交易准备金缴存协议。
天然气初装收费标准为1150元/户,“一户一表”安装费为2350元/户。
(3)成都退天然气开户费用吗扩展阅读
天然气安装标准
1、安装位置:主阀为进户用气,这样有利于天然气工作人员上报天然气消耗情况。
2、安装要求:满足抄表、检修、维护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即相关标准符合行业和国家规定
3、安装高度:与煤气炉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0mm,这样有利于煤气的流动。
4、安装条件:房间通风良好,防止天然气泄漏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5、安装禁区:卫生间、卧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因为火花很可能引起天然气爆炸,这将给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4. 家里做饭用的天然气开户费是不是取消了
农村里按天然气开户费需要多少钱?
5. 燃气消户,是二手房,能退开户费吗
是想退天然气安装费,还是想退余下的天然气费?
这两项都是不能退的。
在买房子时候就应该想到的。
天然气户可以过户,去到天然气公司办理。
余下的天然气卖给现任房主。
6. 2020年1月1日后会取消天燃气初装费和开户费吗
是的,已经全面取消了的。
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不再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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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燃气初装费和开户费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用气初装费的征收办法及标准,由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其他天然气经营性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天然气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
7. 天燃气取消户头,交的开户费还还给退吗
天然气暖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山东省也于2001年301号文件重申。 光是焦点访谈就先后于2006年12月15日针对福州市及2008年1月10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
8. 现在开通天然气的开户费取消了么
是的,已经全面取消了的。
凡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工程设计、施工等服务和材料不相关的收费,包括开口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涉及市政管网到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初装费、接驳费、开通费等费用,以及其他成本已纳入配气价格的表具更换等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并不得变换名目另行收取费用。
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燃气企业为排除用气安全隐患而开展的燃气表后至燃具前设施修理、材料更换等服务所需费用,纳入配气成本统筹考虑,不再另行收费。
(8)成都退天然气开户费用吗扩展阅读:
气体初始装修费和开户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1、集合的方法和标准的气体初始安装费用由市天然气制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物价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天然气的销售价格,由市价格管理部门和市天然气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3、天然气的其他经营收费标准,由市价格管理部门和市天然气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9. 成都市安置房关于天然气入户费
2006年5月12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市中院、市工商局、市房管局、市房屋产权监理中心、市消协、成都仲裁委、律师事务所联手组成的临时调解小组,召开了成都市首次多部门参与的房地产投诉公开调解会,对燃气入户费投诉进行调解。由于开发商收取业主天燃气入户费这一行为比较普遍,因此受到了众多业主的高度关注……由于被投诉的四家开发商缺席三家,该次调解会现场没有给出结果,但却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
焦点一天燃气入户费是否计入销售价格
焦点一天燃气入户费是否计入销售价格
在调解现场,天燃气入户费是否计入销售价格成了现场争论的焦点之一。
针对业主代表郁先生提出入户费已包含在商品房销售成本一说,名人公司代表王先生称,郁先生所购买的房子,在最初设计时就没有考虑安装天然气管道,其成本根本就没有计入销售价格。既然业主要安装天然气管道,这是业主额外的要求,当然应由业主自己承担费用。
现场点评律师--四川成都迪泰律师事务所曹军认为,四川省1999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品房住宅成本构成中包括了开发项目内发生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建设费用,开发商应将供气基础建设成本计入到销售价格当中,但开发商没有计入,是自己的失误造成的,不应由消费者为其失误买单。
消费者张书豪的委托人在会上发言称,去年1月28日,张与某房产公司达成意向性协议,购买了位于神仙南路的住房,并向其交纳了购房定金,随后,双方于去年2月6日签订合同。开发商却依据2005年2月1日成都市物价局颁布的成价费[2005]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凡是在2月1日后首次向消费者出售的商品房,均不能再额外收取天然气入户费等费用。开发商于是称张书豪1月28日交纳了定金,属于2月1日前,因此不应退还燃气入户费。
曹律师认为,购房和售房的时间以正式缔结购买合同为准,而不是交定金的时间。另外,1992年国家物价局、建设部等部委出台《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我省出台《四川省商品住宅价格管理办法》,再到2005年,成都市物价局颁布的成价费[2005]1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燃气入户费等的规定也越来越细,指导性也越来越强,是否收取或退还燃气入户费的时间并不能理解为以最后的文件或规定出台基准。除依据相关规定外,燃气入户费是否能退还将受许多条件制约,如法律诉讼时效、双方合同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