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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放開戶籍制度的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5-01 04:05:44

⑴ 國家什麼時候才能放開戶口限制

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國成立以後,為適應計劃經濟體制而逐步建立起來的,主要由三部分組成:戶口登記制度、戶口遷移制度。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曾經發揮過重要作用。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供應城鎮居民定量糧為標准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並實行二元戶口管理的做法,已經完全不具合理性。戶口遷移過死,不僅難以滿足公民正常遷移的需要,而且事實上已經難以管理。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阻礙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地區間的合理流動,遏制了消費市場的正常發育,不利於城市化建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劇和固化了我國經濟與社會的二元結構,已經成為城市化的嚴重障礙。國務院放開戶籍限制的新規定,打破運行了幾十年的戶籍管理制度,從實質上啟動了社會管理改革,昭示著中國社會變革的深遠前景。
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國家已經積累了相當的財力,人民在奔小康的道路上基本擺脫了嚴重的貧困。但是我們尚未解決好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問題,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和貧富差距日益拉大,社會矛盾空前普遍和深化,社會到了轉型發展的關頭,社會管理也必須隨之改革。在經濟轉型發展的大背景下,我國中小城市的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為吸納更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奠定了基礎。放開中小城市戶籍限制,允許中小城市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謀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落戶,有利於中小城市發展。目前,我國在社會保障、勞動保障、教育、醫療和計劃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顯進展,為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現在適時放開中小城市戶籍限制,有利於緩解城鄉矛盾、地區矛盾,有利於全民公平和均等地享受社會福利等公共產品和服務,促進社會結構轉型和建設和諧社會。
城市化是一個不可抗拒的潮流。中國第6次人口普查顯示,我國農村人口正在大規模向城市遷移,過去10年城市常住人口激增14%。國家統計局1月17日發表的報告稱,2011年有2100萬中國人從農村遷移到城市,其中包括大部分農民工。目前中國城市人口已經超過6.908億,在13億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高達51.3%,城市常住人口總數首次超過農村。這是中國城市化進程的質的飛躍,是中國社會發展的里程碑,將對中國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巨大影響。由於中國人口數量巨大,中國的城市化必須健康發展,這次啟動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之所以先從中小城市開始,其用意也在這里。城市化的迅速進展,既反映出經濟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也將對城市資源和環境保護構成巨大壓力。所以,首先放開中小城市戶籍限制,是順應城市化健康發展需要的、適時而為和依序變革的科學發展之舉。
國務院放開中小城市戶籍限制的通知一經發出,必將產生重大的影響。改革本身並不復雜,但附加在戶籍制度之上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卻是錯綜復雜的。不解決好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問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將難以有效地穩步推進。公安部門可以按照國務院通知的要求迅速辦理符合條件的人員入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速度必然因此加快,隨之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優撫安置、教育、衛生等公共服務以及基礎設施等造成的壓力是巨大的。由於配套改革成本很高,如果社會各部門的配套政策不能及時到位,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很可能發生梗阻。比如,廣東省2006年至2010年,農村人口進入城市落戶約為480萬人,優撫安置費用每年則以10%的速度遞增,地方財政能否承受,面臨著嚴峻的考驗。如果城市公共產品與服務不能承載過多人口,新進城的人就無法均等享受公共產品和服務,戶籍制度改革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要想切實取得改革成效,不是戶口一遷了之,更要著眼於搞好綜合配套改革。
徹底放開戶口限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⑵ 戶籍制度具體怎麼改革,改革什麼

我國建立城鄉統一戶口登記制度
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在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
據新華社電 「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30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上述改革舉措。這標志著我國實行了半個多世紀的「農業」和「非農業」二元戶籍管理模式將退出歷史舞台。
「這次戶籍制度改革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廣、措施之實是前所未有的。」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同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意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指導全國戶籍制度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這一重大改革開始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不再以「農業」和「非農業」區分戶口性質之後,如何逐漸剝離與戶籍相掛鉤的諸多社會福利,將是改革的焦點和難點所在。《意見》對此進行了闡釋: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根據《意見》所明確的發展目標,到2020年,將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新型戶籍制度改革目標確立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經過近一年醞釀,《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於2014年7月30日正式發布。意見規定,要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⑶ 山東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具體有哪些要求及條件

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促進城鄉融合區域協調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全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實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 讓我們一起梳理一下有哪些要求及條件?

  • 保障進城落戶農村人口合法權益

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全面完成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頒證,進一步深化農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與戶籍登記脫鉤。支持、引導進城落戶農民自願有償流轉相關權益,探索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退出農戶承包權、宅基地資格權、集體資產股權的具體辦法。山東落戶政策已經全面開放,想要去當地發展的可以落戶在那邊。

⑷ 福州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現落戶「零門檻」

12月1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降低落戶條件壯大人口規模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通知》指出,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人才和勞動力資源有序流入,壯大人口規模,全面福州市落戶條件。

《通知》明確,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實現落戶「零門檻」。不設學歷、年齡、就業創業限制,外省市人員均可申請在福州市落戶,六縣(市)、長樂區人員均可申請在五城區落戶。全面放開近親屬投靠條件,實現投靠「零門檻」。除院校學生集體戶外,凡具有福州市戶籍的人員,其近親屬均可申請投靠落戶。

福州也提供落戶地址多樣化選擇,在六縣(市)、長樂區和倉山區三江口區域租賃私有住房的,允許落戶,但房屋租賃必須經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通知》降低了集體戶設立條件。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從業人數滿5人的可申請設立單位集體戶;各人才公寓可申請設立集體戶;商住樓可以樓座為單位申請設立集體戶。

此外,《通知》指出,自本措施頒布之日起,新落戶適齡兒童按照現有招生政策安排入學,如所在縣(市)區學位不足,由本縣(市)區統籌直至全市統籌安排入學。據悉,具體措施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⑸ 關於國家取消戶籍制度

短時間內不可能,別做夢了!

目前的情況及條件取消戶籍制度,中國不亂套!

⑹ 關於戶籍制度的改革

戶籍管理是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認為,戶籍管理制度在社會管理中作用是明顯的,它一方面可以通過公民身份登記,從而證明身份並確立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為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勞動力合理配置等提供基礎數據和資料。此外,戶籍管理是治安管理的基礎和重點,在維護治安、打擊犯罪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有專家指出,戶籍管理是世界各國最根本的社會管理制度,實行戶籍管理制度的國家其實並不少,並不是只有中國才有戶籍管理制度。外國的戶籍管理多叫「民事登記」或「生命登記」、「人事登記」。雖然叫法不一,但基本上與我國的戶籍管理相似,只是在管理的手段上有所不同。中國戶籍制度的問題是由於在戶籍制度上附加了各種各樣過多的行政的、經濟的、福利的管理行為,人為地製造了各種差異和不公平。

中國現行戶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國成立後逐步建立起來的,大致經歷了1958年前的自由遷徙期、1958年至1978年的嚴格控制期和1978年以後的半開放期3個階段。這一制度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實行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二元結構,阻礙了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地區間的合理流動,不利於城市化建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不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路在何方

針對當前戶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近年來政府及有關部門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不斷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來自公安部的消息,中國全面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將從嚴格戶口登記、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積極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加快戶籍管理立法、加快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建設等5個方面著手。

據權威部門預測,到2005年,中國流動人口將達到1.3億人。戶籍理論問題研究專家劉宏斌說,問題不在於人口流動,而在於外圍條件和制度如何適應人口流動的現狀。戶籍制度的改革不是形式上的一種創新,它的最終目的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

鄭州的實踐已經證明,戶籍改革不僅僅是公安機關一個部門或幾個部門的事,也不僅僅是將戶口由「農業戶口」變成「城市戶口」,這是涉及到許多部門的事情,教育、就業、城市建設等方面都應有相應的准備。

劃分城市、鄉村戶口並將其作為短缺經濟、計劃經濟條件下社會管理的基礎,使社會眾多矛盾集中於戶口遷移制度,公眾看到「戶口」限制了自己的方方面面,卻忘了「戶口」背後的諸多決定因素和關鍵部門。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專家王太元撰文指出,廣東戶籍改革能否切實推行,主要問題不在戶籍制度、戶口遷移制度,不在公安機關,關鍵要看相關制度、相關部門是否能配套改革。只有就業、教育、住房、社會保障等各方面真正一視同仁,不分地區、不分戶口性質,才能真正打破城鄉二元經濟格局。相關方面順應形勢及時改革,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才具有實際意義。

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打破城鄉二元經濟格局,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戶口遷移問題,而是一個涉及各方面的社會管理體制問題。如果不從背後的這些制度逐個改起,卻希望通過戶口管理制度改革來解決所有問題,是一個無法實現的幻想。

我國現行戶籍制度的五大弊端:

1、中國現行的戶籍制度不利於現代國家公民權利的實現。遷徙自由是現代國家公民權利的重要內容。「國際人權兩公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是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的兩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約。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第12條第1款規定「合法處在一國領土內的每一個人在該領土內有權享受遷徙自由和選擇住所的自由。」

2、中國現行的戶籍制度造成了人民在事實上的不平等。如求職與求學的不平等: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享有不平等的權利,其根本原因是戶籍制度承載了太多的附加功能。在這種情況下,戶口簿不僅是一種身份的體現,而且是一種資源享有權的確認。最突出的就是在就業和受教育兩方面,如有的城市規定:某些行業和工種必須持有所在城市的戶口才能被錄用;教育方面也是如此,許多持農業戶口者在城市裡工作多年,有穩定收入,但因為子女沒有所在城市的戶口,不得不交納一定的借讀費,平等受教育的權利由於「戶籍制度」而失去。

3、戶籍制度不能適應現實社會生活的發展。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戶籍管理制度,戶口遷移政策統得過死,由國家統一分配戶口遷移計劃指標的做法,難以適應不同地區需要。如受指令性政策限制,農村婦女嫁到城市,其戶口難以遷入城市,今後子女隨父落戶也不容易;到城市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民,投資辦廠、購房人員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引進人才都不能落戶,其身份、地位得不到確認,給生產經營和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也給政府部門的行政管理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4、中國現行的戶籍制度阻礙了城市化進程,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的發展。一是因為城市偏向,削弱了農業自身積累能力和再生產能力。據統計,1959—1978年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一項就「掠奪性」地轉移農業積累4075億元,占同期財政收入的21.3%。改革開放以來,農業繼續為工業輸血……

5、中國現行的戶籍制度也產生了一些腐敗現象。為獲得城市戶籍而拉關系、向官員行賄就不用說了,據稱一些城市為了彌補財政問題,還公開實行了戶口買賣,明碼標價!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副主任杜鷹表示,我一直以為戶籍制度的改革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和城鄉經濟統籌發展的結果,也就是說它一定要水到渠成。

16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杜鷹在會上回答提問時作出了上述表示。

有記者問到,戶籍改革在國家的層面上現在還在調研的階段,長三角區域在戶籍改革方面在今後會不會有實際的突破。

對此,杜鷹回答稱,我一直以為戶籍制度的改革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和城鄉經濟統籌發展的結果,也就是說它一定要水到渠成。城鄉兩種戶籍制度,它最終正像90年代初糧票的消亡一樣,城鄉兩種戶籍制度最後不是被取消的,是在一些條件具備以後消亡的,在這方面兩省一市(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具有一定的優勢,它們可以在全國率先推進戶籍制度的改革,而這個改革的核心,一方面,如何使城市的福利體制貨幣化。另一方面,如何提高農村的福利水平。(據中國政府網文字直播整理)

⑺ 積極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行什麼制度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經過近一年醞釀,《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於2014年7月30日正式發布。意見規定,要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加快建設和共享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穩步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范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⑻ 戶籍制度怎麼改革

背景:今年兩會上,公安部承諾,將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對《公安部關於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見(送審稿)》進行修改完善,加緊《戶籍法》的立法調研工作,力促早日出台。 李建華認為,如果說過去50年間,現行的戶籍管理政策尚為我國的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有其合理性的一面,那麼事到如今,這一政策已經成為阻礙我國生產力發展的因素,應當予以改革,更重要的,這一改革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在李教授看來,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城市和小城鎮的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為吸納更多的農村富餘勞動力奠定了基礎。而允許城鎮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謀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落戶,並不構成對城市發展的影響和沖擊。同時,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性質掛鉤的民政、勞動保障、教育、計劃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顯進展,為全面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利條件。 李建華提出,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應以承認和尊重人的自由為理性基礎,還原戶籍管理的本來意義,變管理為服務,堅持「人戶實際結合」的服務原則,防止戶籍制度成為權力部門「搭車」的平台,最終實現戶籍制度的單一性、服務性和信息化目標。 事實上,近年來各種改革也在「摸著石頭過河」。 國家1992年就成立戶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組,並於1993年6月草擬出戶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農業、非農業二元戶口性質,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居住地登記戶口原則,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等主要生活基礎為基本落戶條件,調整戶口遷移政策」的改革目標。 各地的改革,也早已在進行之中。河北、遼寧、山東、廣西、重慶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年來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劃分,統一了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統稱為居民戶口。為推動改革政策的順利實施,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主動配合民政、勞動保障、計劃生育、教育等部門調整相關配套的經濟社會政策。而在前不久召開的全國治安工作會議上,公安部宣布,我國將大力推進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為重點的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實現公民身份平等。 除此之外,我國還將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為基本落戶條件,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促進人才交流和人口的合理有序轉移;完善暫住戶口登記,探索建立居住證制度;放寬夫妻投靠、老年人投靠子女到城市落戶的條件限制,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 對暫住證制度的改革,上海、重慶、沈陽、成都等地走在前面。他們實行居住證制度,保證領取居住證的流動人口與當地居民在納稅等方面履行同等義務的同時,享有市民待遇,促進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生活。 難在配套改革 必須穩妥推進背景:很多地方的戶籍改革,因為相關配套沒有跟上,無力承擔附加在戶口上的諸多福利而緊急叫停。例如,鄭州市在2003年宣布入戶政策完全放開、允許外地人員以「投親靠友」等方式辦理戶口,但一年之後卻以「暫緩人口激增帶來的城市壓力」為由,踩了「急剎車」。 改革在轟轟烈烈地進行,效果似乎不盡如人意。 許多地方,農民有了和城裡人一樣的「居民戶口」後卻發現,教育、醫療保障、就業等卻沒有隨之「升級」,有了進城的「門票」卻享受不到「市民待遇」。 城裡人也有怨言:戶口一放開,龐大的農民涌進城,城市就真正變成「鬧市」,不得安寧了。況且大家如果完全平等,不是來分我們的「蛋糕」嗎? 改革步伐快的地方政府也很頭疼:放寬城市戶口限制,大量農村人口湧入城市,不但增加了人口管理的難度,還大大增加了城市的容量。如果完全放開,城市肯定會「不堪重負」。 李建華認為,戶籍改革多年來進展不大,甚至有反復,正是戶籍制度改革的復雜性所致。戶籍制度改革涉及非常廣泛的權利與利益的再分配。單靠城市政府和戶籍的行政管理部門從技術上想辦法,不可能找到改革的正確途徑與方案。 與李建華的看法一樣,在今年的兩會上,楊春興委員提交了一份《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消除束縛城鄉協調發展的體制性障礙》的大會發言,他認為,如果戶籍改革與經濟社會配套政策未能銜接好,其他方面還是二元的,僅戶口改成一元的,沒有實際意義。國家應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的推進步伐,探索和制定相應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對社會公共資源要讓全體公民共同享有,不分地域、不論身份和職業,實行權利與責任、權利與義務對等。 許多有識之士還提出,對於戶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除了國務院積極調研協調,還需要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發揮作用,因為戶籍制度實際上涉及公民十分要緊的權利問題。戶籍制度是一項公共政策,其改革應該廣泛聽取民眾意見,而不能由相關部門「關起門來」進行。 李建華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並經過多年的醞釀准備和各種形式的實驗,戶籍政策改革條件已經基本成熟,技術上亦完全可行,現在最關鍵的問題,就在於有關管理部門放下思想包袱,拋卻部門利益,制訂切實可行的辦法。 戶籍制度牽涉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推進戶籍這項改革,既符合大多數公民的意願,也是落實「科學發展,共建和諧」這一社會管理目標的必要前提,應當穩妥而積極地推進。

⑼ 中國何時取消戶籍制度

1950年8月,為了對反革命分子或可疑分子進行監視和控制,「搞好社會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為國家施政管理和建設提供人口資料,公安部制訂了《關於特種人口管理的暫行辦法(草案)》。11月出台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統一規范了城市的戶口登記和管理。當前,公安部正在抓緊研究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擬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同時,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為落戶的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大中城市戶口遷移限制。底什麼時候會能取消,目前公安部還沒有給出確切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