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公司辦銀行開戶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分公司辦銀行開戶許可證需要材料:
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已開基本賬戶)以上證件正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授權你去辦理銀行開戶事宜)、開戶申請(結算需要),公章、財務章、法人名章,去銀行填寫開戶申請,如果是基本賬戶需要人行審核5個工作日,如果是一般存款賬戶當時就可以辦理開戶事宜。
(1)分公司開戶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一、新開基本戶:
1.營業執照'>營業執照、代碼證、國稅證、地稅證,四證的正本,及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章;
4.委託書;
5.申請表。
註:具體每個銀行可能有些不太一樣,但是基本一致;
純地稅戶需要國稅開局純地稅戶證明,有些銀行只寫說明就可以;
個體戶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需要先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二、變更基本戶銀行:
1.在目的銀行開一個同名的一般戶;
2.到基本戶銀行申請注銷基本戶:
需提供支票印鑒,公章,開戶許可證原件,注銷申請,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3.最後在目的銀行把一般戶申請轉為基本戶。
㈡ 總公司與分公司開戶都有什麼要求
總公司需提供:
1、營業執照;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稅務登記證;
4、法人身份證;
5、開戶許可證;
6、刻章登記卡(所有資料要驗原件,復印件各兩份並加蓋公章)。
分公司辦銀行開戶許可證需要:
1、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2、代碼證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4、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已開基本賬戶)正本原件及復印件;
5、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6、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授權你去辦理銀行開戶事宜);
7、開戶申請(結算需要);
8、公章、財務章、法人名章。
公司設立分公司因缺欠法律要件或違法,而致使分公司不成立的,這時不合法的分公司所產生的債務,由設立人承擔責任。雖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可以憑營業執照到銀行開立自己的賬戶,有關分公司的財務制度、規章制度可以由總公司制定,分公司必須遵照執行。
㈢ 分公司在銀行開一般賬戶需要什麼資料
一般戶是已有基本戶基礎上,再開立的其他賬戶為一般戶,一般戶可以有多個,但一般戶無法辦理取現業務,只能轉賬。
公司開一般戶要需要的資料如下
1、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
2、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戶的證明。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國稅和地稅登記證。
5、開戶許可證。
6、法人身份證。
7、經辦人身份證。
8、單位公章,法人章,財務專用章。
9、如需代辦,需法人授權書和委託書。(以上均需A4復印件)
(3)分公司開戶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1、只要是已取得了合法的企業法人都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向任意銀行申請開立一般銀行賬戶。
2、存在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存款人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沒有數量限制,存款人可根據需要自主選擇銀行。
3、一方面存款人為享受不同銀行的特色服務,如某銀行清算系統匯劃快,結算速度快,某行開辦新業務,可以根據業務需要辦理一般存款賬戶。
4、另一方面存款人為規避集中存放資金於一家銀行帶來的風險,可以根據自身經營特點,自主選擇銀企合作較好的存款銀行 開立一般存款賬戶。
㈣ 分公司注冊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根據實際情況,注冊分公司需要的資料:總公司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原件總公司復印件蓋公章 (5份)總公司的章程(總公司登記工商局檔案室出具並蓋章)總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分公司的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簽字的復印件。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復印財務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話。需要以下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證明;總公司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房屋租賃合同原件;產權證復印件如出租方為公司的加蓋騎縫章;如出租方為個人的加蓋騎縫簽字總公司章程必須到總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列印出來並由工商局蓋章,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
㈤ 注冊分公司需要符合那些條件
分公司的登記管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知。
具體內容為:
第四十六條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七條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十八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登記時所需資料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設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公司章程(加蓋公司公章);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註: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范。
2、《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簽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字。
4、分公司經公司登記機關准予設立登記後,公司應當在30日內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該分公司的備案手續。
㈥ 分公司開戶的手續怎麼弄
是需要總公司的全套資料的,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基本賬戶許可證,一般都是原件+復印件,復印件需要加蓋總公司的公章。
除了總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不用,剩下的都是和分公司一樣,需要全套資料的,開戶許可證,你在開基本賬戶時,開戶行會把資料提交到人民銀行審核的,審核通過後,會給你發個證得,同時可以開立賬戶。
㈦ 請問分公司開設銀行賬戶需要總公司什麼
分公司辦理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需要材料:
營業執照、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已開基本賬戶)以上證件正本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授權去辦理銀行開戶事宜)。
以及開戶申請(結算需要)、公章、財務章、法人名章、銀行填寫開戶申請,如果是基本賬戶需要人行審核5個工作日,如果是一般存款賬戶當時就可以辦理開戶事宜。
(7)分公司開戶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新開企業銀行賬戶需要的材料:營業執照、代碼證、國稅證、地稅證,四證的正本,及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章;委託書和申請表。
要注意的是具體每個銀行可能有些不太一樣,但是基本一致,純地稅戶需要國稅開局純地稅戶證明,有些銀行只寫說明就可以,個體戶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需要先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開立企業銀行賬戶時,應辦理如下開戶手續:
1、提交有關開戶證明
機關、部隊、學校人民團體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向銀行提交撥款的財政部門或上一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全民和集體所有制工商企業,必須向銀行提交其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
軍隊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必須向銀行提交上級主管單位的批准證明;個體工商戶,必須向銀行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的營業執照;城鎮承包單位和農村承包戶、專業戶,必須向銀行提交承包協議或有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上述證明文件經銀行審查同意後,由銀行發給開戶申請書。
2、填寫申請書
按照要求填明:申請開戶單位名稱;單位性質及級別;上級主管部門;營業執照注冊號;單位地址、電話;資金來源和運用情況;生產經營范圍等。並由單位蓋章後交給銀行審查。
3、填寫印鑒卡片
印鑒卡應蓋有開戶單位公章及財務主管或會計經辦人員名章。印鑒卡片是單位與銀行事先約定的一種付款的法律依據。
企業單位由於人事變動或其他原因,要求更換印鑒時,應重填印鑒卡片,並由開戶銀行注銷原卡片上預留的印鑒,另外啟用新的印鑒。單位在銀行預留的印鑒(財務公章)的名稱,必須與賬戶名稱相一致。
4、銀行編發帳號即為賬戶代號
開戶單位的賬號,它是由銀行根據單位的行政隸屬關系、資金性質,指定使用相應的科目,並加上企業單位的順序號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