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子女怎麼樣可以和父母分開戶口嗎
一種是成家之後可以遷出你的戶口,因為已經是一家之主了,就可以改成戶主,另外一種是隨時都可以,就是把戶口遷到別的地方,不過需要花錢。
具體手續如下:
1、帶好你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
2、帶上你獨立的房產證、土地證(就是你的自建房的證),也可以帶上村委會蓋章出具的分戶證明;
3、帶上分戶的書面申請,網路文庫有模板可以下載;
4、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如果符合條件當場即可辦理分戶。
(1)和父母分開戶口條件擴展閱讀:
戶口遷出的程序
1、去原所在地出具無犯罪證明,社區里出婚育證明。遷入地還要出一份房子開發商的商品房住宅的證明。然後拿資料,當然包括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你有的所有資料多復印幾份都帶去,就怕有用到白跑一趟,去遷入地要一份落戶申請報告。
2、申請報告上填寫基本資料,然後拿去遷入地社區蓋章,再拿去社區的協警處蓋章,最後拿到遷入地蓋章。
3、蓋完章提交資料後,需要等待20個工作日,中間如果缺資料,或者信息不準確,會打電話要你補充。如果沒問題,20個工作日後會給你准遷證。
4、拿著准遷證,戶口本,身份證去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本人所在的原戶口所在地比較人性化,可以找家人辦,拿資料跟自己的身份證就可以。只要幾分鍾。
5、原戶口所在地會給予准遷證的第三聯,還有一份遷出的證明,原戶口本就作廢了。
6、拿上面兩份文件,身份證去遷入地就可以了,會給新的戶口本。注意去的時候要重新拍身份證,穿黑色的衣服去。還會給一份社區單,你拿單去社區登記,就全部完成了。拿新身份證要30天。
② 我和父母一個戶口本需要什麼條件可以把戶口本分開
不需要任何條件,去派出所說由於工作或其他什麼,例如讀書需要分戶口就可以了
③ 我想把我的戶口和父母的分開要怎麼辦
一、分戶辦理條件
有單獨的居住場所、有單獨的經濟收入、結婚或離婚。
二、所需材料
1、申報人申請書;
2、房產證明(如未取得房產證的房主,需持已在本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合法制式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出具的業主已入住證明,土地證或村委會出具證明(此項證明有1種即可);
3、原《戶口薄》;
4、身份證原件;
5、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需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6、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等手續;
7、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人(16周歲以上和雙軍人子女)也可立戶。
三、辦理程序
到所屬轄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進行辦理。
居民個人在提交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戶籍民警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
(3)和父母分開戶口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 公民分戶條件如下: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法》
第十二條 對常住地遷移的居民,實行遷居地居住許可證制度;
居民的戶籍檔案不再隨居住地的遷移而遷移,而是及時提交符合遷居地居住准入條件的書面證明材料,到當地戶籍登記機關申請補充登記,取得當地的居住許可證。
居民居住地臨時發生變更的,應由接待單位、接待人或其他義務人及時進行登記,並到當地戶籍登記機關申請補充登記備案。
居民的居住地在設區的市管轄范圍內變更的,可以不做補充登記,跨設區的市變更或臨時變更的,應當及時進行補充登記。
第十三條 遷居地居住准入條件,是指固定住所和穩定的生活來源,固定住所包括自有住房、公有住房和租住房,穩定的生活來源包括工資收入、經營收入、其他合法貨幣性收入及有穩定收入的投靠人。
④ 和父母分離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單獨立戶的條件:
1,一般需要當事人已經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且有單獨的住房(門牌號)、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之間,不單獨立戶等條件;
2,具體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資料,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資料戶籍科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4)和父母分開戶口條件擴展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的規定。女性可以通過結婚遷入丈夫家的戶口,前提是同城。男性要分離戶口,須有獨立住房。
⑤ 和父母戶口分開的條件
是的,戶口不是自己想分開就可以的,必須要有『落戶』才可以。落戶包括你有自己的房產,或者你的單位有集體戶口,或是上學的集體戶口,或是結婚成家等。。。
⑥ 子女與父母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需要和父母分家另立戶口自己做戶主,前提是有屬於自己所有的獨立的住房,在這個問題上,農村戶口和城鎮戶口是一樣的。
只要具備了這一條件,就可以分戶。
所需材料主要為獨立住房的產權證。
手續相對簡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現住所地派出所申領戶口遷移證,注銷戶口。然後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即可。
⑦ 已婚子女與父母的戶口分開需要什麼條件
和父母把戶口分開是可以的。前提子女已是成年人,子女有屬於自己的獨立的住房。
《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 公民因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第十二條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穩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二)房屋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農村地區的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農村地區已婚子女夫妻雙方戶口與父母同在一個住址(院落)的,辦理在同一個住址分戶的,需提供結婚證。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原住戶戶口遷出後,新入住戶可以持上述證明材料申報立戶登記。
原則上一個住址,只登記一個家庭戶口(上述第3款情形除外)。非住宅用房、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記戶口。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立(分)戶。
(7)和父母分開戶口條件擴展閱讀:
分戶的注意事項:
一、居民戶口簿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狀況以及家庭成員間相互關系的法律效力,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籍調查、核對的主要依據。戶口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戶籍調查、核對時,戶主或本戶成員應主動交驗居民戶口簿。
二、戶主對居民戶口簿應妥善保管,嚴禁私自塗改、轉讓、出借。如有遺失,須立即報告戶口登記機關。
三、居民戶口簿登記權屬於戶口登記機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記載。
四、本戶如有人員增減或者登記事項發生變動,應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
五、全戶遷出戶口管轄區的,應向戶口登記機關繳銷居民戶口簿。
一般來說家裡的戶口本是不會發生什麼變化的,而且戶口本是長期有效的,只要家裡沒有出現什麼人員的變動便不需要對戶口本進行任何的操作。當是當需要進行分戶的時候,就需要重新辦戶口本,而且如果出現一戶人家都將戶口遷出的時候還需要進行銷戶。
⑧ 戶口本與父母分開需要什麼手續
具體應當咨詢當地公安機關,以浙江省為例,符合立戶規定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請立戶,不符合立戶規定的,可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規定:
第十條 符合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持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立戶登記: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三)國土資源、建設(房地產)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關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相應憑證;
(四)其他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屬於申請人的證明。
第十一條 房屋所有權、使用權發生轉移,新入住戶要求戶口遷入而原住戶拒不遷出的,新入住戶可以按本規定第十條之規定申報立戶登記。
第十二條 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且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可以憑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證明材料申報分戶登記。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
第三十條 公民離開戶口登記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實際長期居住的,應當由遷移人或者戶主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遷移登記。
第三十一條 公民申報遷移登記時,應當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申領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等戶口遷移證件。
第三十二條 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等戶口遷移證件超過有效日期、登記的遷往地址與遷入地不一致或者遺失的,應當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簽發機關申請換發、補發或者重新申領。
第三十三條 按規定允許戶口掛靠親友的戶口遷移,被掛靠戶的戶主為落戶擔保人,承擔通知、督促掛靠人按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公民申報市內遷移戶口的,應當符合立戶登記的規定,直接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
本規定所稱「市內遷移」,是指設區市市轄區或者縣(市、區)范圍內的戶口遷移。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將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遷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戶口的親友處;本人無合法固定住所且無處投靠的,應當遷往所在社區、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區集體戶:
(一)因房屋產權轉移、離婚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遷等原因,失去現戶口登記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
(三)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現單位不存在、本人離開單位或者本人帶有家庭成員的;
(四)其他按規定應當將戶口遷出現戶口登記住址的情形。
申報義務人不按本條規定遷移戶口的,經縣級公安機關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憑調查取得的材料,將有關公民的戶口遷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處或者本人所屬社區、村(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的社區集體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