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人開一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私人開律師事務所需要有自己的住所及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十六條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章程;
(三)律師的名單、簡歷、身份證明、律師執業證書;
(四)住所證明;
(五)資產證明。
設立合夥律師事務所,還應當提交合夥協議。
根據《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章程;
(二)有10萬元以上人民幣的資產;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師。
二、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書以及縣(市、區)司法局同意設立該律師事務所的審查意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章程和協議;
(三)發起人的簡歷以及原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品行鑒定表;
(四)發起人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律師資格證明、律師執業證的復印件;
(五)發起人的轉所手續;
(六)發起人的檔案關系存放證明;
(七)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或合作人會議推選主任的決議書;
(八)律師事務所的資金證明;
(九)辦公場所的租賃協議或房屋產權證明;
(十)律師事務所名稱檢索表。
(1)律所在全國人才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辦理開業登記後,登記機關應向律師事務所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並在報刊上予以公告。
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辦公場所懸掛,副本用於查驗。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律師事務所憑據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刻制公章、開立銀行帳戶、辦理稅務登記。
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得偽造、塗改、出借、抵押和轉讓。
第十七條律師事務所變更名稱、章程、住所、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合夥人時,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律師事務所因解散或因其它原因終止業務活動時,應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該所主任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報告、債權債務清理完結的說明文件。
第十九條律師事務所領取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後,六個月內未開展業務活動或停止業務活動滿一年的,視為終止,原登記機關可以予以注銷。
第二十條律師事務所被注銷後,登記機關應當收回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公章以及所屬律師的執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登記機關每年對所登記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年檢。
未通過年檢的律師事務所不得繼續執業。
第二十二條律師事務所年檢的時間為每年的三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
新設立的律師事務所的年檢自下一年度進行。
② 一個律師事務所可以在幾個人才開戶呢 事後會追加分數的!!
普通合夥為三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有二十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具體參看《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第六條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七條 設立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夥協議;
(二)有三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八條 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夥協議;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一千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九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十條 國家出資設立的律師事務所,除符合《律師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外,應當至少有二名符合《律師法》規定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需要國家出資設立律師事務所的,由當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籌建,申請設立許可前須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核撥編制、提供經費保障。
③ 個人開辦律師事務所需要哪些條件,相關手續如何辦理
具體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如下:
第十四條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十六條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條件外,設立人還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的律師。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律師事務所的名稱、章程;
(三)律師的名單、簡歷、身份證明、律師執業證書;
(四)住所證明;
(五)資產證明。
第十八條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並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准予設立的決定。准予設立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不準予設立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④ 辦一家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樣的資質
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律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它在規定的專業活動范圍內,接受中外當事人的委託,提供各種法律服務;負責具體分配和指導所屬律師的業務工作;根據需要,經司法部批准,可設立專業性的律師事務所,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可按專業分工的原則在內部設置若干業務組。
(4)律所在全國人才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律師事務所的設立流程:
1、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律師事務所受理業務,應當進行利益沖突審查,不得違反規定受理與本所承辦業務及其委託人有利益沖突的業務。
2、律師事務所組織開展業務活動,應當指導本所律師依法執業,履行法律援助義務,建立承辦重大疑難案件的集體研究和請示報告制度,對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予以糾正。
3、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收費,建立健全收費管理制度,及時查處有關違規收費的舉報和投訴。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和實行合理的分配製度及激勵機制。
⑤ 如何查詢在全國人才或北京人才開了集體戶口的律師事務所
1、沒聽說外地戶口在北京實習其實習的律師所必須在人才中心開集體戶口的事。一般能提供本人的存檔證明即可。你最好直接同司法局核實一下此事,別弄得有誤解誤事。
2、即使有這樣的規定,也沒什麼方式查,你只能問具體的律師所了。
⑥ 北京哪些律所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開戶
你到首都律師網上看看那些招聘信息http://www.bmla.org.cn/bjlawyers2/hr/main.jsp 有很多都直接說了自己在全國人才開戶了 有的沒說 但你可以打電話直接問 別人會告訴你的 估計沒有哪個地方會有集中的提供這些信息的
不為得到分 因為你是我的網路好友 呵呵
⑦ 開律師事務所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且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的律師;
(四)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7)律所在全國人才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六條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一定的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四)有符合本辦法規定數額的資產。
第七條 設立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夥協議;
(二)有三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三十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八條 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書面合夥協議;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夥人作為設立人;
(三)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四)有人民幣一千萬元以上的資產。
第九條 設立個人律師事務所,除應當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並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