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房用電開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證、土地證、農村宅基地證明、商品房購房合同、城鎮拆遷補償協議書等。
1、房產證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新房用電開戶需要房產證、土地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
2、土地證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繳納的土地證過戶費用:契稅1.5%,印花稅5‰,如果是從中介買房,需付給中介代理費1%,另外如果需要貸款,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費用,包括律師費評估費等。新房用電開戶房產證、土地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宅基地證明
宅基地,是村委會經農村集體組織授權按照一定的標准,無償的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農村居民構建住宅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農村宅基地證明即是農村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證明。宅基證上是誰的名字不是說誰就擁有這塊土地,而是擁有這塊地的使用權。
4、商品房購房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
5、城鎮拆遷補償協議書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Ⅱ 農村新戶口怎麼安裝電表。
1、農村居民戶如何申請安裝電表用電?
申請人帶齊相關資料,到轄區供電所營業廳填寫用電申請表即可,由戶口所在地的供電所受理、服務。
2、申請安裝電表用電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申請安裝電表用電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若無房屋產權證,可由住地村委會出具房屋產權所屬人證明信,寫明房屋產權所屬人、詳細地址、電力用途,證明信上加蓋村委會公章。(3)若是租賃他人房屋申請用電,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授權委託書。
3、申請安裝電表用電需要繳施工費嗎?
農村居民用戶申請安裝電表用電不需要繳施工費。
4、從電表箱到住戶家裡的進戶線是供電部門提供還是用戶自己准備?
農村居民客戶用電的進戶線屬於客戶的資產,需由客戶自己出資安裝。若客戶需要供電部門施工進戶線,供電部門按物價部門批復的《單項零星服務收費標准》收費,提供有償服務。政府部門倡導客戶家裡自行安裝通過3C認證的家用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以保證用電安全。 以上答復只適用農村居民單戶申請安裝電表用電,不適用在農村開發的社區居民小區的居民申請安裝電表用電
Ⅲ 農村居民用電如何辦理上戶手續
申請人帶上相應資料到當地供電分公司所在各個營業所營業大廳辦理申請用電報裝手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即可。
1、申請安裝電表用電需要的資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房屋產權證復印件。若無房屋產權證,可由住地村委會出具房屋產權所屬人證明信,寫明房屋產權所屬人、詳細地址、電力用途,證明信上加蓋村委會公章。
(3)若是租賃他人房屋申請用電,應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授權委託書。
2、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新裝用電、臨時用電、增加用電容量、變更用電和終止用電,均應當到當地供電企業辦理手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付費用;供電企業沒有不予供電的合理理由的,應當供電。供電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告用電的程序、制度和收費標准。
(3)農村用電新開戶口申請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標准或者電力行業標准參與用戶受送電裝置設計圖紙的審核,對用戶受送電裝置隱蔽工程的施工過程實施監督,並在該受送電裝置工程竣工後進行檢驗;檢驗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五條規定,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分類電價、分時電價。
第二十六條規定,用戶應當安裝用戶計量裝置。用戶使用的電力、電量,以計量檢定機構依法認可的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為准。用電計量裝置,應當安裝在供電設施與受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 安裝在用戶外的用電計量裝置,由用戶負責保護。
第二十七條規定,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 用戶應當按照國家批準的電價,並按照規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約定的辦法,交付電費。
Ⅳ 我想申請一個農村用電戶口,也就昰在銀行報我自己電表戶口編號交電費那種,電工說必須一份申請,還要交1
沒有戶口費的說法。但是接電的材料和安裝費是要出的,這些都有物價部門批過的,交多少錢你要收據哦
Ⅳ 農村新電表入戶怎麼辦理
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門牌號、戶口本、村裡開具的介紹信,去戶口所在地的鎮級電力管理部門(電管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即可。
Ⅵ 農村電表立戶要什麼手續
一,戶口簿,二,房屋土地使用證,三,戶主身份證。
Ⅶ 農戶用電上戶申請書,要戶口本,身分證,宅其證嗎
宅其證是啥玩意兒?
用電開戶用身份證就可以吧?
電業局上門安裝電表。
Ⅷ 農村新建房用電開戶申請書怎麼寫,申請人是戶主還是戶口本的其他成員
申請人須是戶主。
《供電營業規則》第十八條規定
(1)用戶申請新裝或增加用電時,應向供電企業提供用電工程項目批準的文件及有關的用電資料,包括用電地點、電力用途、用電性質、用電設備清單、用電負荷、保安電力、用電規劃等,並依照供電企業規定的格式如實填寫用電申請書及辦理所需手續。
(2)未按前款規定辦理的,供電企業有權拒絕受理其用電申請。
(3)如因供電企業供電能力不足或政府規定限制的用電項目,供電企業可通知用戶暫緩辦理。
第十九條
供電企業對已受理的用電申請,應盡速確定供電方案,在下列期限內正式書面通知用戶:
居民用戶最長不超過五天;低壓電力用戶最長不超過十天;高壓單電源用戶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高壓雙電源用戶最長不超過二個月。若不能如期確定供電方案時,供電企業應向用戶說明原因;
用戶對供電企業答復的供電方案有不同意見時,應在一個月內提出意見,雙方可再行協商確定。用戶應根據確定的供電方案進行受電工程設計。
範文:
尊敬的市(縣)供電局領導:
我是xxx社區居委會居民,現在一家x人。因我家在xxx路建房居住,因為沒有電,生活上不方便。用別人家的電,電表、線路負荷重,容易發生事故,很不安全。
為方便生活和用電安全,我們特意向領導提出申請,申請安裝電表,接電入戶(接220V照明電,功率為5000W)。安裝地址:xxx鎮xxx路xxx號。
望領導批准!
申請人:xxx
年 月 日
(8)農村用電新開戶口申請條件擴展閱讀:
危害供用電安全、擾亂正常供用電秩序行為,屬於違約用電行為。供電企業對查獲的違約用電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有下列違約用電行為者,應承擔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1.在電價低的供電線路上,擅自接用電價高的用電設備或私自改變用電類別的,應按實際使用日期補交其差額電費,並承擔二倍差額電費的違約使用電費。使用起訖日期難以確定的,實際使用時間按三個月計算。
2.私自超過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的,除應拆除私增容設備外,屬於兩部制電價的用戶,應補交私增設備容量使用月數的基本電費,並承擔三倍私增容量基本電費的違約使用電費;
其他用戶應承擔私增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如用戶要求繼續使用者,按新裝增容辦理手續。
3.擅自超過計劃分配的用電指標的,應承擔高峰超用電力每次每千瓦1 元和超用電量與現行電價電費五倍的違約使用電費。
4.擅自使用已在供電企業辦理暫停手續的電力設備或啟用供電企業封存的電力設備的,應停用違約使用的設備。
屬於兩部制電價的用戶,應補交擅自使用或啟用封存設備容量和使用月數的基本電費,並承擔二倍補交基本電費的違約使用電費;
其他用戶應承擔擅自使用或啟用封存設備容量每次每千瓦(千伏安)3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啟用屬於私增容被封存的設備的,違約使用者還應承擔本條第2項規定的違約責任。
5.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供電企業的用電計量裝置、電力負荷管理裝置、供電設施以及約定由供電企業調度的用戶受電設備者,屬於居民用戶的,應承擔每次50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
屬於其他用戶的,應承擔每次500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
6.未經供電企業同意,擅自引入(供出)電源或將備用電源和其他電源私自並網的,除當即拆除接線外,應承擔其引入(供出)或並網電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違約使用電費。
Ⅸ 我是農村人,我要電表重新開戶,需要哪些流程
一戶一表,怎麼可能重新給你開戶?如果是「不合法」的開戶,就算是「增容」,電業所收增容費。例如,村民宅基地以外的建房,裝新表,就是要收增容費的。
Ⅹ 新開一個戶口本要什麼條件和什麼手續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分戶的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10)農村用電新開戶口申請條件擴展閱讀:
辦理分戶,除需提供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的產權證明(房產證、宅基地證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離婚、無房屋產權且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
2、屬房屋所有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房屋分割後的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和戶主的身份證。
3、屬農村地區分戶的,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離婚要求分戶的,提供離婚證、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2)屬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需提供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產權人與申請人的對房產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協議、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