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香港的創業板上市需要什麼條件和要求
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創業板上市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B. 創業板開戶的條件是什麼
創業板開通的條件:
(一)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1、對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客戶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未完成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客戶,將無法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個人客戶可以通過營業場所現場或網上接受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拓展資料:
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參考資料:
創業板---網路
C. 創業板開戶條件有哪些
主體資格
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可連續計算);
(一)股票經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三)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企業要求
(一)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二)最近兩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三)應當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2)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已經或者將發生重大變化,並對發行人的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3)在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者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4)最近一年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對關聯方或者有重大不確定性的客戶存在重大依賴;
(5)最近一年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並財務報表范圍以外的投資收益;
(6)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3)港股創業板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交易規則
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
(1)股票;
創業板
(2)投資基金;
(3)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
(4)債券回購;
(5)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買賣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買入證券,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份)的證券,可以一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份)價格」。「每股(份)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
漲跌幅的價格計算公式為: 漲跌幅限制價格=(1±漲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捨五入至人民幣0.01元。證券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
主板規則
除上市首日交易風險控制制度外,創業板交易制度與主板保持一致,仍適用現有的《交易規則》。 漲跌幅比例:10%
交割制度:T+1
連續競價時間
9:30----11:30
13:00----14:57
創業板「炒新」三防線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2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鍾。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50%時,可臨時停牌30分鍾。
較當日開盤價首次漲跌80%時,可臨時停牌至14:57。
市場期盼已久的創業板交易規則,有了明確說法。據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創業板的交易規則將與主板保持一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市創業板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創業板
D. 創業板開戶條件
自2020年4月28日起,新開創業板許可權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 24 個月以上。
溫馨提示:2020年4月28日前已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投資者可以繼續參與非注冊制創業板股票交易,不受影響。但後續參與注冊制下創業板股票發行申購、交易前,需要重新簽署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
E. 香港創業板上市基本要求
公司須在中國內地、香港、百慕達及開曼群島的其中一個地方注冊成立;
公司必須有主營業務;
公司在上市前兩年必須在基本相同的控制權及管理層管理下運作;
首次招股的最低公眾持股比例要達到3000萬港元及占總股本的25%;
管理層股東必須接受為期兩年的售股限制期,在這一期間,各持股人的股份將被擱置在一個各方都同意的存儲處;
對申請上市企業沒有最低利潤要求。
香港創業板市場的基本上市要求為:於申請上市前兩年有活躍業務記錄;擁有主營業務;在申請上市前兩年公司須大致由同一批人管理及擁有;於上市後至少兩個完整財政年度聘用一名保薦人擔當顧問;最低公眾持股量須占已發行股本的25%(市值少於40億港元的公司,最少要達3000萬港元)。至於市值相等於或超過40億港元的公司,最低公眾持股量須佔20%,或10億港元。
參考資料:http://finance.huanqiu.com/roll/2009-05/460118.html
F. 證券賬戶開通創業板需要什麼條件
2020年4月28日起,新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投資者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資產要求:申請開通許可權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1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交易經驗: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交易經歷的計算:個人投資者參與A股、B股、存托憑證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交易的,才可計入其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
相關交易經歷自投資者本人一碼通下任一證券賬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及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過證券公司向中國結算查詢。
(6)港股創業板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關於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具體認定標准如下:
一、可用於計算個人投資者資產的證券賬戶,應為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以及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
中國結算開立的賬戶包括A股賬戶、B股賬戶、封閉式基金賬戶、開放式基金賬戶、衍生品合約賬戶及中國結算根據業務需要設立的其他證券賬戶。可用於計算投資者資產的資金賬戶,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等。
二、中國結算開立的證券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股票,包括A股、B股、優先股、通過港股通買入的港股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股票;存托憑證;公募基金份額;債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管理計劃份額;股票期權合約,
其中權利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增資產,義務倉合約按照結算價計減資產;回購類資產,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逆回購、質押式報價回購;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證券資產。
三、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立的賬戶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公募基金份額、私募基金份額、銀行理財產品、貴金屬資產、場外衍生品資產等。
四、資金賬戶內的下列資產可計入投資者資產: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股票期權保證金賬戶內的交易結算資金,包括義務倉對應的保證金;深交所認定的其他資金資產。
五、計算各類融資類業務相關資產時,應按照凈資產計算,不包括融入的證券和資金。
G. 內地買港股需要什麼條件
投資者要進入證券市場交易,需要對香港市場辦理開戶手續的程序、下單渠道、下單形式、交易費用、交易時間進行必要的了解。
開設證券戶口:
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設戶口時,必須填寫開戶表格,並簽署客戶合約。有關客戶合約的規定(規定指定的風險披露聲明書),載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注冊人操守守則》。
為保障自身利益,投資者應親身前往證券公司的辦事處辦理開戶手續。在進行證券交易前,投資者應該知道下單的渠道和形式、傭金的計算、利息和其他收費的方法等。
(7)港股創業板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一、香港每股的面值不是固定的一元,大部分股票面值是0.1元或0.01元。
二、香港是國際市場,同樣的股票比國內便宜很多,一般只有國內價格的一半。現受次債影響,股價大跌,價格更低。
三、香港股票增發或發行是不需要證監會審批的,股價上漲過高時,大股東隨時可以增發新股(一般是通過股東大會授權可是增發10%),無限量的供應使股票不可能高得太離譜。但這其實本質上並不會損害原有股東的利益,因溢價發行總體上對原有股東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