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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新房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

發布時間: 2021-04-22 18:44:48

1. 買房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買房落戶手續】

1、憑戶口簿、公民身份證到入戶派出所辦理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派出所受理後呈分局審批;屬婚遷的,須附交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明等復印件;屬分房、購房、建房辦理遷移的,須附交房產證復印件。

2、經分局審核同意後,憑入戶派出所開具的准予遷入證明,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市內遷移證》,再到入戶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3、購房者申請入戶,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准購房入戶者,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後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4、憑《准予遷入證明》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注意】

遷移人非房主,應提供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房主出具的同意落戶 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遷移人與房主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比如原始戶籍底檔、出生證、獨生子女證等。

【前提】

公民購房獲得產權證件並實際入住後,才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通常情況下,遷移人需是落戶地房主本人,或需與落戶地房主系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等關系。

拓展資料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向購房所在地受理單位申請,填寫《購買商品房申請入戶表》;受理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對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將有關材料上報當地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受理單位在接到審批決定2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批准同意的,申請人可到市公安局戶政科窗口領取准予遷入證明,並持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到入戶地受理單位辦理買房入戶手續。

2. 新房用電開戶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證、土地證、農村宅基地證明、商品房購房合同、城鎮拆遷補償協議書等。

1、房產證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新房用電開戶需要房產證、土地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

2、土地證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繳納的土地證過戶費用:契稅1.5%,印花稅5‰,如果是從中介買房,需付給中介代理費1%,另外如果需要貸款,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費用,包括律師費評估費等。新房用電開戶房產證、土地證之一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宅基地證明

宅基地,是村委會經農村集體組織授權按照一定的標准,無償的分配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農村居民構建住宅的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農村宅基地證明即是農村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證明。宅基證上是誰的名字不是說誰就擁有這塊土地,而是擁有這塊地的使用權。

4、商品房購房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經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

5、城鎮拆遷補償協議書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3. 戶口本單獨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

在單獨的一個住宅單元內, 一般只能辦一個戶口本, 當然每個城市會有不同的戶口政策, 你可以去當地 派出所咨詢。 希望給採納哦 謝謝! 追問: 我們是農村的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他有個哥哥戶口遷出去了,家裡的房子以後都是我們的,所以沒有分開住,如果說要分家的話需要怎麼做,是不是分了就可以單獨立戶了 回答: 關鍵是在一個住宅單元內, 一般只能辦一個戶口本。 分家的普通含義是分財產和經濟上分開, 分戶的含義是一個戶口本分成二個及以上的戶口本, 是兩個概念。 分家是私人家庭的事,不需要政府機關出面。 分戶是需要村級以上政府機關出想關證明的。

4. 我買了新房,想把戶口辦過去需要些什麼手續

到你的新房所在地派出所開上接收證,到你的戶口所在地轉上戶,在到你的新房所在地派出所上上戶口就可以了。呵呵.............

5. 新開一個戶口本要什麼條件和什麼手續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分戶的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5)戶口新房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辦理分戶,除需提供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的產權證明(房產證、宅基地證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離婚、無房屋產權且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

2、屬房屋所有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房屋分割後的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和戶主的身份證。

3、屬農村地區分戶的,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離婚要求分戶的,提供離婚證、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2)屬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需提供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產權人與申請人的對房產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協議、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6. 戶口本單獨立戶主需要什麼條件

在單獨的一個住宅單元內, 一般只能辦一個戶口本, 當然每個城市會有不同的戶口政策, 你可以去當地 派出所咨詢。 希望給採納哦 謝謝! 追問: 我們是農村的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他有個哥哥戶口遷出去了,家裡的房子以後都是我們的,所以沒有分開住,如果說要分家的話需要怎麼做,是不是分了就可以單獨立戶了 回答: 關鍵是在一個住宅單元內, 一般只能辦一個戶口本。 分家的普通含義是分財產和經濟上分開, 分戶的含義是一個戶口本分成二個及以上的戶口本, 是兩個概念。 分家是私人家庭的事,不需要政府機關出面。 分戶是需要村級以上政府機關出想關證明的。(例如:當地的派出所) 希望給採納哦 謝謝!

7. 買房落戶口需要什麼手續,帶上什麼證件

通過買房來實現落戶的目的,這是大多數人選擇的一種落戶方式。那麼,房屋產權證明(新房拿到權證,二手房已完成過戶)。另外,所購房屋用途為住宅(公寓和商鋪是不能將戶口遷入的),房屋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
其次,申請人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國內常住戶口居民。如果是外市人員,則要在房屋所在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定期限(一般為1年)以上,這個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列印繳納流水單,可蓋社保局的公章。
最後就是要滿足各省市的其他要求。注意!不同地區遷戶口的條件有所不同,因此在買房遷戶口前,記得先了解清楚自己所在當的相關政策才行。
二、買房遷戶口所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1、咨詢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是否接受落戶
可以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咨詢,買房後是否能夠接受遷入的戶口?居委會如果能夠接受的話,那麼則可以考慮買房的相關事宜找。即開始看房選房一系列操作。
2、買房並辦理房權證
當經過看房選房等一系列操作後,就到了和開發商商議的一步。當和開發商商議好購房事宜後,雙方就可以簽訂合同,繳納房款,並盡快辦好房權證。
3、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接下來,買房者你就可以帶著不動產權證去找房屋所在地居委會,居委會就會根據相關資料出具戶口准許遷入證明。之後帶著該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遷入證明。
4、向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帶著辦好的證明到原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准許遷出證明,之後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遷出證明。一般來說,若你有違紀違法等原因或居委會不同意的,則是不能遷出的。
5、編戶號受理
帶著同意遷入證明、批准遷出證明等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會辦理遷入手續。在居委會編好戶號之後,你就可帶著全部手續到房屋所在地辦理遷入手續了。
接下來的步驟就是: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然後戶政科就會簽發准遷證。你就可以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當遷移證成功辦理後,你就可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最後的一步就是,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同意遷入,把材料檔案輸入系統,便是戶口遷入成功了。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在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戶口糾紛,比如,很多買房者事先沒有跟原房主約定好:房子過戶後,原房主戶口遷出的問題,從而導致不必要的糾紛。因此,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應在買賣合同中設定戶口遷移條款和違約條款。

8. 居民自己立戶需要什麼條件

關於辦理戶口分戶的審批條件:

1、己成年(滿18周歲)。2、自己要有固定的收入(打工要有單位用工合同協議才算)。3、有固定的住處(租房要有協議才算)。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生活的,可以申請分戶、立戶。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三、辦理步驟

公安派出所受理後,對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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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