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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激勵免去開戶條件

發布時間: 2021-11-18 15:48:32

⑴ 創業板開戶的條件是什麼

創業板開通的條件:
(一)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1、對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的個人客戶進行《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未完成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客戶,將無法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個人客戶可以通過營業場所現場或網上接受風險承受能力測評。

拓展資料:

創業板設立目的:

(1)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

(2)通過市場機制,有效評價創業資產價值,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的發展。

(3)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

(4)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於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

(5)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參考資料:

創業板---網路

⑵ 國信證券帳戶中的股權激勵怎麼看

上市公司A(已獲得證監會關於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無異議函,且經股東大會審批通過)與國信證券(已獲得限制性股票融資資格的券商)簽訂《國信證券與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融資業務合作協議》,上市公司及其融資股東迅速確認融資合約。在上市公司規定的認購截止日最終交收時點前,客戶(上市公司股權激勵騰達對象,且已在國信證券下屬營業網點開戶)繳存自有資金,國信證券將自有資金及融資資金劃付至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法人交收賬戶空間,再由該賬戶劃往上市公司A指定的同名銀行存款賬戶,完成融資認購資金交收。
上市公司A在收到激勵對象認購限制性股票資金後,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並將股份登記在激勵對象名下。在分期眾多還款日(原則上與激勵計劃的解鎖期相同),激勵股東將解鎖的股票賣掉,歸還融資資金。
國信證券融資神器「小微通」
國信證券又一融資神器「小微通」(小額股票質押業務),自上線以來為大多數打新客戶解決了「有股票無資金」的困擾,廣受歡迎。「小微通」業務起點低(單筆融資最低5000元起,5000元單筆融資金額300萬元)、到賬快(資金最快可在T+1日到賬)、期限長(借款期限2至365天隨意選)、用途廣(資金可用於打新、二級市場投資、周轉等)。國信證券客戶資產1萬元以上即可通過國信證券網上營業廳、通達信創造交易軟體、手機金太陽等方式開通「小微通」業務資格、立即交易。

⑶ 上市公司分配的限制性股票激勵需要員工自籌資金嗎,需要花錢買嗎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並從中獲益。你們公司是上市公司么?其實不管其他的 你開戶對你沒什麼害處 現在不吵也沒事 想做股票 隨時可以做。

⑷ 北交所需要重新開戶么

具有新三板許可權可以自動獲得北交所許可權,不需要重新開戶。前期如您已開通股轉三類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精選層),交易許可權將自動平移至股轉二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范圍自動擴大到創新層股票,無需另行申請。

相關規定:

股轉公司合格投資者的交易范圍調整注意事項:
(一)自2021年9月17日起,股轉二類合格投資者(創新層)准入資金門檻由150萬元下調為100萬元。前期如您已開通股轉三類合格投資者許可權(精選層),交易許可權將自動平移至股轉二類合格投資者,交易許可權范圍自動擴大到創新層股票,無需另行申請。
(二)前期如您已開通股轉一類合格投資者(基礎層)或股轉二類合格投資者(創新層)許可權,在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後,交易許可權范圍將包含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
(三)在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交易前,如您需要參與股轉公司原精選層股票交易,需滿足股轉一類合格投資者(基礎層)或股轉二類合格投資者(創新層)適當性管理條件並開通該許可權。

北交所開戶條件是什麼?

1、申請許可權開通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2、參與證券交易24個月以上。

從2021年9月17日開始,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可以向其委託的證券公司申請預約開通北交所交易許可權。也就是說如果你有股票賬戶,並且滿足以上說的兩個條件,可以向給你開股票賬戶的證券公司申請開通北交所的交易的許可權,

北交所許可權開通就跟開通創業板、科創板的許可權是一樣的。在申請開通的時候,投資者需要簽署風險揭示書。公司上市前的股東、通過股權激勵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等,如不符合規定的投資者准入條件,只能買賣其持有或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⑸ 非居民購買境內股票有什麼政策要求嗎

一、在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員開立A股賬戶有關事項

(一)在境內工作,且其歸屬國(地區)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外籍人員,可以向我公司開戶代理機構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

(二)在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員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的,申請材料如下:

1、《證券賬戶開立申請表》;

2、外國護照及復印件;

3、境內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見附件1)及該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4、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供經境內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三)開戶代理機構為在境內工作的外籍人員辦理開戶手續時,應登錄中國證監會官方網站,通過「首頁-國際部-監管合作」欄目查看投資者歸屬國(地區)證券監管機構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監管合作機制信息。對於投資者歸屬國(地區)證券監管機構未與中國證監會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不予辦理開戶手續。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因參與股權激勵計劃開立A股賬戶有關事項

(一)在境外工作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因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的,可以委託上市公司向我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

(二)在境外工作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因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申請開立A股證券賬戶的,申請材料如下:

1、《證券賬戶開立申請表》;

2、外籍激勵對象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上市公司公章);

3、上市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對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前述材料均需加蓋上市公司公章),以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4、證明該投資者為股權激勵對象的證明文件,如上市公司出具的激勵計劃批准文件及激勵計劃對象證明文件(加蓋上市公司公章);

5、激勵對象簽署的證券賬戶自律管理承諾書(見附件2)。

三、外籍人員A股證券賬戶的管理要求

外籍人員開立和使用A股證券賬戶時,應當嚴格遵守《證券法》《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及我公司業務規則,如實填報信息和提供相關材料,實名開立和使用證券賬戶。在賬戶開立和使用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我公司將依法依規採取處置措施。

⑹ 外國人可不可以在中國銀行委託他人開戶

個人代理他人辦理借記卡的,代理人須在辦卡申請表中填寫真實合理的「代辦理由」,出具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及合法的委託書等。如銀行認為有必要,應要求代理人出具證明代理關系的公證書。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已登記常住戶口的中國公民,應出具居民身份證;
2、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應出具「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3、台灣地區居民,應出具「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4、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應出具中國護照;
5、外國公民,應出具護照或者外國人永久居留證(外國邊民,按照邊貿結算的有關規定辦理);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上述有效證件的原件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對外國人持護照開戶的,護照和簽證應均在有效期內,免簽除外)。
詳細信息請您咨詢受理網點或者95566人工服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⑺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採用股權激勵方式給員工獎勵么

外商投資企業同內資企業一樣,都希望留住那些積極進取、努力工作的員工,為此,他們可能會給予這類員工較高的薪金和較好的福利。除此以外,很多內資企業(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制定了符合公司需要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以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權的方式獎勵員工,樹立員工的主人翁意識,以求公司長遠的發展。
我國法律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如並購導致的持股)中國自然人不能夠直接持有外商投資企業的股份。換句話說,外商投資企業不可能像內資企業那樣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但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作為標的獎勵給員工。
所以,外商投資企業不能以公司本身的股份激勵員工,但是可以以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份激勵員工。
但是,顯而易見的是,這個計劃不可能用上文的一句話解決掉。我們所講的外商投資企業對員工的獎勵,從政府管理層面來看,實際上是由外商投資企業的母公司發起的對中國境內分支機構的員工進行的股權激勵。對於外商投資企業來說,可能性並不代表可行性,要真正實現這種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就必須從以下幾個角度來審視自身。
第一,股權激勵計劃所涉及的股份必須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上市母公司的股票。母公司和外商投資企業既可以是直接控股關系,也可以是某種實際控制關系。而且母公司必須是上市公司,這點有明文規定,所以對於母公司還未上市的外商投資企業而言,如果要採納這種股權激勵方式,必須在母公司有上市可能的前提下、制定遠期股權激勵計劃。
第二,外商投資企業需要制定完善的員工激勵計劃。作為員工股權激勵的發起者和受益者,外商投資企業是該計劃的境內代理機構,另一方面也是辦理各種申請的主體,當然擔當著制定股權激勵計劃的責任。外商投資企業在制定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之時,要對採用的激勵類型、權益數量、獎勵方式、行權方式、股權處理等進行詳細規制,否則可能影響後續外匯方面事宜。
第三,外商投資企業制定此類計劃,必須同母公司取得一致。作為上市企業的境外母公司,其進行股權激勵必須對外公告。所以,沒有母公司的配合,這類計劃根本無法實現。
然而,對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其員工來說,能夠以境外母公司的股份進行員工股權激勵計劃還不夠,要真正將這種激勵變為現實利益可能才是他們真正的關注點。員工覺得利益實現了才會更加努力,企業也會覺得長時間的工作沒有白費。
中國外匯管理局於2012年初頒布的《關於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稱「7號文」),對於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外匯處理進行了明確規定。仔細分析7號文之後,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此類股權激勵計劃不受限於境內居民5萬美金的購匯限額,可以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的權益數量、激勵人數等申請購匯售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作為境外上市母公司的代理機構(雙方以委託書的形式確立委託關系),在外管局辦理外匯登記證,然後持登記證到銀行申請專門的外匯賬戶。
2.個人儲蓄賬戶和公司專門外匯賬戶之間可以自由劃轉。根據外商投資企業的申請,外管局可以批准開戶銀行將員工出售境外上市企業股票的收益、分紅等收入直接從外匯賬戶轉入個人儲蓄賬戶。這樣,外商投資企業的員工就可以順利實現自己的利益,達到股權激勵計劃的真正目的。從某種角度來講,對此類股權激勵的外匯管制是比較松的,這為外商投資企業員工激勵開啟了新的實踐操作之路。外商投資企業制定盡量完善的股權激勵計劃,這關繫到以後的外匯額度以及購匯售匯得到批準的難度。另外,未上市境外母公司的股份不適用於該計劃,所以並非所有外商投資企業都可以採用該方式進行股權激勵,除非能夠採用遠期協議的方式,將股權激勵的行權時間安排在境外母公司上市以後。

⑻ 個人可以參與場外股票期權嗎

不可以,場外期權是不允許個人投資者直接參與的。

參與的方式有兩種:

1、機構直接參與。只要實繳資本滿300萬的機構投資者(對機構營業執照的投資范圍不限),均可以通過證券公司開通場外期權。門檻為50萬,但是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的問題。

2、個人投資者通過資管計劃參與。個人投資者去認購一直基金公司的產品,以私募基金的方式去參與場外期權。

股票期權作為企業管理中一種激勵手段源於上世紀50年代的美國,70-80年代走向成熟,為西方大多數公眾企業所採用。中國的股票期權計劃始於上世紀末,曾出現了上海儀電模式、武漢模式及貝嶺模式等多種版本。

但都是處於政策不規范前提下的摸索階段,直到2005年12月31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我國的股權激勵特別是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稅收制度和會計制度才有章可循,有力的推動了我國股票期權計劃的發展。

(8)股權激勵免去開戶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證監會【第112號令】《股票期權交易試點管理辦法》的規定,其中第二條規定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股票期權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交易,是指採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方式 進行的以股票期權合約為交易標的的交易活動。

本辦法所稱股票期權合約,是指由證券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有權在將來特定時間按照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證券的標准化合約。第四條規定,中國證監會對股票期權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管理。從這兩點就能看出期權交易是有法律依據和法律保障的,其交易是合法的。

⑼ 公司股權激勵和定向增發 員工開戶必須和公司在同一券商嗎

不用在同一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