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開一個戶口本要什麼條件和什麼手續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分戶的條件: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1)什麼條件才能重新新開戶口擴展閱讀:
辦理分戶,除需提供申請人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房屋的產權證明(房產證、宅基地證等)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屬離婚、無房屋產權且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
2、屬房屋所有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還需提供房屋分割後的合法房產證明、房屋產權人和戶主的身份證。
3、屬農村地區分戶的,還需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屬離婚要求分戶的,提供離婚證、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2)屬因婚姻、居住等原因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要求分戶的,需提供婚姻登記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產權人與申請人的對房產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協議、房屋產權人(宅基地使用人)及戶主的身份證和同意分戶書面意見、村委同意分戶證明。
B. 重新辦理戶口本需要什麼證件嗎
一、 辦理條件
本市居民因種種原因遺失居民戶口簿需要辦理補領的。
二、 所需證明材料
提供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提出補領書面申請(如戶主因特殊原因無法本人辦理的,需提供戶主委託書及相關證明)。
三、辦理遺失補領居民戶口簿的具體手續
(一)由戶主本人(或委託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補領申請。
(二)經批准後,由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通知申請人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
樓主,要你們家的戶主也就是你老爸去辦的,你是不能辦的。
C. 重新立戶口需要哪些手續
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
所以你這種情況完全可以先到法院申請失蹤,等法院宣告後,然後再到派出所進行銷戶。
這樣你們就可以更換戶口本,你和孩子也可以上戶了。
簡單介紹申請失蹤
應向戶口所在地法院申請,讓法院宣告失蹤。宣告失蹤時需寫出申請書,失蹤的證明或依據(包括村委會、居委會的證明,登報尋人材料等)申請書需寫明失蹤時間,失蹤多久,失蹤地點,申請人姓名,為什麼失蹤。
希望有所回答
D. 想兩個人重新建立一個戶口本,需要什麼手續
該項只有當事人(夫妻)一方符合戶口所在地的分戶條件的前提下,才能與父母分戶後,重新立戶:
1、分戶條件:當事人年滿18周歲、經濟獨立、並有單獨的門牌號、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及戶主出具同意分戶的書面意見等;
2、當事人可以帶上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分戶協議書等,具體咨詢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工作人員,以對方的答復為准。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戶;
3、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戶,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戶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戶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戶、牌住址;
5、由原戶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戶手續即可。
E. 什麼情況下可以重辦一本新戶口本
居民的《居民戶口簿》丟失、被盜後,戶主本人應及時向派出所報告,並提出補發的書面申請(本戶的所有成年成員都須在申請上簽名)。戶主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請辦理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申請,並簽名捺印,被委託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確實他人可供委託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後,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明,申請補辦。備齊以上材料後,一般5個工作日內即可補辦。
F. 什麼情況下才可以遷戶口
1、要符合下列這幾項條件之一可以遷戶口:上大學、招工、招干、購房、投資、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夫妻投靠、父母子女相互投靠都可以遷戶口。
2、戶口遷移後身份證不需要重新辦理,公安機關在辦理戶口遷移時會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里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等到身份證過期、丟失、嚴重損壞後,再重新辦理、更換新的身份證。
關於駕照也無需擔心,等到駕照過期後到新戶口所在地辦領就好。
(6)什麼條件才能重新新開戶口擴展閱讀
戶口市內移居需要的手續
跨所遷移入戶的:須持遷出地和遷入地戶口簿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然後持遷移證號碼和遷入地戶口簿、身份證照片一張(黑白大頭照)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跨所遷入立戶:須先持房產證和住房證明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微機門牌編號手續,然後持遷出地戶口簿到遷出地派出所辦理遷出手續,再持遷移證號碼,遷入地房產證或住房證明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立戶手續(借住、臨時房、租賃房及未成年人不得立戶)。
跨所戶口遷出:須持遷入地和遷出地戶口簿到遷出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跨所遷出立戶的:須先持遷入地房產證或住房證明到遷入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微機門牌編號手續,然後持遷出地戶口簿到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派出所所內戶口移居:須持雙方戶口簿和移出人身份證照片一張(16歲以上移出人員均須交照片),到派出所辦理所內移居手續;立戶的須持遷出地戶口簿和遷入地房產證或住房證明辦理戶口所內移居手續(16歲以上遷移人員須交身份證照片一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